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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2023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和条件等报考事项通知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
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应符合
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
责相关工作满 10 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
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
工作满 5 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
关工作满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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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
位。
上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
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高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在江苏省会
计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
息)是判断其会计工作年限的参考依据。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一)高级资格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13 日(星期六),考试时间为 8:30—12:00。
(二)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
公室制定的 2023 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三)关于考试用书。全省不统一征订考试用书。报考人员
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入“考
试用书订购”系统选购或者通过正规书店购买。
三、报名流程
(一)信息采集
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http://kj.jscz.gov.cn)
进行注册登记,完成信息采集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考。为了确保
网上报名有序进行,请报考人员务必提前完成信息采集。已经完
成信息采集且不需要修改的报考人员可直接进入网上报名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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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上报名
2023 年 2 月 13 日至 2 月 27 日 12:00,根据属地原则,南京考
区报考人员完成信息采集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江苏会计考试”(http://kjexam.jsczt.cn),阅读操
作手册和南京市报名文件。
2.凭手机号和信息采集注册密码进入报名系统,按系统操作
提示选择南京市直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将从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
采集系统中调取报考人员信息,报考人员核实相关信息并补充完
善。
3.上传照片。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试进场人脸识别验证、
考试成绩合格单。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
JPG 格式,大于 10KB,像素大于等于 295*413),下载照片审
核处理工具,对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后再上传。照片必须为本人
原图,不能 P 图,否则将无法通过考试进场人脸识别验证。
4.打印“2023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
考生信息表”,由本人签名。
5.上传审核资料(原件扫描上传)。
(1)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的 2023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
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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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
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报考人员);
对于国(境)外学历学位审核按照苏财会函〔2019〕6 号文执行。
(3)南京市 2022 年社保缴费证明(医疗、生育保险缴费证
明可通过我的南京 APP 开具:健康-医保服务-医保参保证明;养
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证明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 APP 开具:
个人权益单-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住房公
积金缴存证明可通过南京住房公积金 APP 开具:贷款业务-证明
材料下载-缴存明细证明打印。以上证明提供任一项即可)。
(4)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扫描件。
(5)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上一年度参加过高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跨省人员除外),
无须上传审核资料,登录报名系统完善相关信息后直接进入缴费
环节(系统自动判断)。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统一实行网上审核,自 2023 年 2 月 13 日开始,初
次提交审核资料截至 2 月 27 日 12:00,退回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
资料截至 2 月 28 日 12:00,审核工作截至 2 月 28 日 15:00 结束。
市财政局在规定时间内,对照报名条件做好审核工作,凡不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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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网上缴费
2023 年 2 月 13 日至 2 月 28 日 18:00,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
人员,登录“江苏会计考试”,根据系统提示交纳有关考试费用。
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报名。缴费确认后,不
再办理退费。
依据苏价费函〔2011〕36 号文件规定,全省会计高级资格
考试收费标准为:1、报名费,每人 10 元;2、考试费,100 元。
(提示:考生缴费完成后,如果系统未提示缴费成功,务必先核
实账户信息,切勿连续重复操作缴费环节。)保持缴费账号畅通
(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当年切勿注销账号。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下载打印电子
发票,各地财政部门不再提供纸质票据。如忘记打印,后期可下
载“江苏政务服务”APP,登录后点击“江苏省财政电子票夹”,
下载相应的电子票据。
(五)准考证打印
2023 年 5 月 6 日至 5 月 13 日,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
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确认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地
点及考生须知。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
加考试。报考人员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
四、成绩查询
高级资格考试成绩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公布。届时,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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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市财政局提
出复核申请。由市财政局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参加会计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不再发
放成绩合格证,由本人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
考试成绩合格单,3 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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