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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2023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事项通知

 广大考生: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四)报考高级资格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会计工作年限的继续教育记录,继续教育记录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记录为准。

  (五)本公告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毕业证书原件丢失的,可使用学信网电子学历(学籍)信息报名,或由学校所在地教育部门出具学历证明材料。

  (六)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工作后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会计工作年限从第一学历毕业时间算起。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为非全日制的,学习期间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合并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为全日制的,学习期间不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七)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初级考试报名由所属地县级财政部门负责,高级考试报名由市级财政部门负责。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潍坊市区参加考试。考点在全市范围内统筹确定,系统自动分配考点、考场、座号。

  初、高级报名确认点及联系电话

  报考级别

  确认点名称

  联系电话

  初级

  奎文区财政局

  0536-8190718

  初级

  潍城区财政局

  0536-8188000

  初级

  坊子区财政局

  0536-7605900

  初级

  寒亭区财政局

  0536-7266196

  初级

  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0536-8191311-8161

  初级

  滨海区财政金融局

  0536-5338002

  初级

  经济区财政金融局

  0536-8085896

  初级

  峡山区财政金融局

  0536-7733370

  初级

  综合保税区财政金融局

  0536-8890995

  初级

  昌乐县财政局

  0536-6278605

  初级

  临朐县财政局

  0536-3166791

  初级

  诸城市财政局

  0536-6213281

  初级

  寿光市财政局

  0536-5221822

  初级

  高密市财政局

  0536-2593297

  初级

  安丘市财政局

  0536-4398387

  初级

  昌邑市财政局

  0536-7220577

  初级

  青州市财政局

  0536-3889795

  高级

  潍坊市财政局

  0536-8096615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2.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二)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三)考试时间

  级别

  考试日期

  初级

  5月13日至17日08:30—11:30、14:30—17:30

  高级

  5月13日08:30—12:00

  1.初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3日—17日举行,共10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高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3日举行,《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1.2023年2月7日—28日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报名于2月28日12:00截止,缴费于2月28日18:00截止。

  2.报考人员应于缴费完成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是否成功。逾期未缴费的视同放弃报名资格,缴费截止后系统关闭,不再接受补报。

  (二)报名方式

  1.报名网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会计管理(http://czt.shandong.gov.cn/col/col17084/index.html)、山东会计信息网(http://www.sdkjxxw.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2.初级资格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注册并填报个人有关信息,经所选报名点审核通过后缴费。

  3.高级资格报考人员应先进行信息采集,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应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注册并填报个人有关信息,上传单位盖章确认的《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从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并盖章上传,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考生档案所在部门盖章),经所选报名点网上审核通过后缴费。

  四、注意事项

  (一)我省会计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于2023年4月12日前在山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和山东会计信息网公布,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二)会计初级、中级资格考务费每科次56元,高级资格考务费每科次100元。

  (三)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名、缴费等事宜,填报信息应真实完整,照片应人脸清晰、亮度适中。报考人员缴费完成后,报考信息、照片将无法修改,因填报信息、上传照片错误或照片不清晰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或因漏缴费用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应充分了解有关考试信息,请勿让他人或培训机构代报名,因代报名造成的有关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考试结束后,将对答卷的雷同情况进行排查。确认为雷同试卷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潍坊市财政局

2023年 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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