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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合格成绩单发放及成绩复核的通知

 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已公布,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高级会计实务科目》的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合格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和合格成绩单打印

报名系统已经对考生的会计中级资格证书和学历进行验证,不再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自行打印高级合格成绩单,请随时关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合格考生可以申报2023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三、继续教育

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津财会〔2023〕1号)规定,在天津参加2023年会计资格考试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可以抵免继续教育90学分,我们将在2023年12月31日前统一在天津市会计诚信平台予以记录学分,不需要考生再自行申报继续教育记录。

四、不合格科目成绩复核

成绩不合格考生如需成绩复核,请下载填写《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签字后将PDF或照片版申请表发到邮箱sczjzhswzxkjswk@tj.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考生姓名+高级成绩复核”。复核受理时间为2023年8月7日零时至2023年8月11日24时,过期不予受理。我们会尽快将“考试成绩单”回复考生。

附件:成绩复核申请表

 

天津市会计专业职称工作办公室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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