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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包含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评审

 唐山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唐职改字〔2023 1

唐山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市直各有 关部门:

现将《2023年全市职称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 彻执行。

 

 
 
 
 

 

2023年全市职称工作意见

根据河北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 作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2316号)和我市2023年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 理暂行规定》(人社部40号令)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 好今年职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做好职称申报推荐工作

(一)准确把握申报人员范围。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 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 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和农民技术人员;与我市企业签订 工作协议1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在我市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柔性引 进人才;符合政策规定的技能人才,均可在我市参加职称申报评 审。申报人员范围为截止20231231日仍在编在岗未退休 的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 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二)合理控制申报推荐数量。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岗位 设置数对申报推荐数量进行宏观调控,除评聘结合专业外,现有 任职资格人数达到相应岗位设置数120%的单位,原则上不再组 织申报。因专业技术人员密集且申报人员业绩突出确需申报的, 要严格控制在相应级别岗位设置数的130%以内。超过岗位结构 比例20%以上的单位釆取“退二进一”的方式确定申报推荐数量, 退休人数按截止20231231日前已退休人员核算。退二 进一方式中退”的人数在核算时也包括2023年度内本单位 退休、辞职、调出和死亡的人数,如有调入、招聘人员要按职称 资格级别抵冲,核算数量按正高级、副高级、中级职称分类统计。

省下达我市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职称申报 推荐数额分别为14个、3个。根据省“十四五”期间中等职业 学校、技工学校教师正高级岗位按千分之五的大体数量规定,结 合各县(市、区)相应类教师的总体数量进行申报名额分配,每 个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两个系列各限报1; 市直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每个学校限报1;市人社局限报 技工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2人,无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单位 不作推荐。

卫生、教育系统继续实行总量控制。为事业发展留有空间, 职称申报应逐年逐步到位。卫生系统高级(含其他系列专业)、 教育系统中小学副高级和中级职称的申报限额由市职改办审核 下达。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空岗数额并结合卫生系列高职专业技能 考试结果确定申报限额;根据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 教师实行“评聘结合”的相关规定,各学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 例内进行申报。有空岗的单位在空岗数额内申报,超岗单位实行 “退二进一”政策申报。高校教师按超设岗数20%以内控制申报 数额。

对在乡村中小学累计工作25年教师申报高级教师,按省要 求此政策申报人数实行总量控制。县(市、区)按附表4的申报 限额组织申报。在单位有空岗的情况下,符合双定向政策的乡村 教师也可占岗申报。

对教育教学业绩特别突出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 校教师,符合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高、中级教师条件,今 年仍按2022年市职改办印发的《关于规范调整业绩特别突出的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业绩特别突出的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规定申报,其中文件中 提到的各级“优秀班主任”不包含先进班集体表彰时的班主任奖 励。报送时提交符合条件的奖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并填写好《业绩特别突出的教师高中级职称申报登记表》(附件 5,此表放入个人档案作为职称聘用时和下一年度职称申报数 额核算的依据。

农业系统事业单位中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不 受单位岗位比例限制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今年仍 2022年市职改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业绩特别突出的农业 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规定申报,报送时提交符合条件


的奖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继续执行 “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或男教龄满35年、女教龄满30 年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推荐。对男满58周岁、女满 53周岁的教师在申报中级教师职称时可不占岗申报”的政策。

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和市属自主评审的高校、医院, 高中级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的报送时间和材料按照市职改办《关于 报送2023年度全市事业单位高中级职称申报推荐数额的通知》 执行,对未经审核备案超岗位数额申报人员不予受理。

(三)严格申报材料审核程序

1. 个人申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对照申报条件, 按照河北省职称网上申报评审系统填报要求,实事求是填写申报 信息,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相关电子版材料。申报人须诚信申报, 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有效,且完全符合申报参评条 件,申报人一旦提交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 用人单位审核。用人单位要按照公开述职、考核答辩、 考核评议、量化赋分、综合排序、集体研究等程序组织申报推荐 工作,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 完整性、时效性负责。同时,要协助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做好网 上申报工作,并对确定的申报人选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 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职称申报管理权限逐级上 报。各单位在量化赋分时,行政职务不得设项赋分。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所 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推荐、审核、公示等程序。 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代理机构履行推荐、审核、公 示等程序。

3. 逐级审核。各级人社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资格审 查流程,釆取封闭管理的方式,选派专人负责,逐级对下一级单 位上报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 上传材料是否清晰、真实有效、完整规范,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 是否一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问 题并及时网上退回,对于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一次 性告知需要补充完善的全部内容;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 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 决制”。为确保职称申报质量,省、市职改办将组织人员分别对 高、中级职称申报材料进行抽查。我市自主评审高校和三级甲等 医院资格审查自主组织。

二、规范做好职称评审工作

要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40号令)、 《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和《河北 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冀人社发[2023]1号)等文件执行,重 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 调整专家库。要按照扩大范围、改善结构、调优质量 的原则更新充实专家库成员,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扩大评委遴 选范围,注重吸纳高水平的本行业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专业技 术人员,同时对已办理退休手续、已脱离本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以及不能正确履行评审工作职责、群众有反映的人员,及时调整 出专家库,确保专家库成员的质量。各县(市、区)职改办和市 直单位于830日前更新提交中级评委库,市职改办将通过申 报评审系统网上对评委进行入库审核。

二) 组建评委会。市属自主评审单位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制 定科学合理的评审方案,在开评前7天通过系统向省、市职称办 报送评审方案。评审方案包括评审的时间、地点,分设学科组、 拟使用评委数量,以及评审程序等方面内容。省、市职改办对上 报评审方案进行审定,并在评委库中随机抽取所需评委,组成本 届评委会。市属6所高校和惠达卫浴集团、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 司要抓紧时间,调整组建中级评委会并按规定履行报备手续。

根据今年的职称评审任务,我市拟组建机电、电子、建筑、 交通运输、轻工、石油化工、冶金、建材、环保、煤炭(矿山)、 国土资源、地质勘查、地理测绘信息工程、标准计量质量工程、 农艺(经)师、畜牧兽医、水产工程、农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艺术、群众文化、文物博物、图书资料、档案、新闻、播音、体 育教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中小 学教师(双定向)、食品药品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工业设计、 律师等35个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文学创作等中级职称资格由 市职改办委托省相应评委会代评。

(三)组织评审。中级评委会选择适合网上评审的场地,实 行封闭管理,避免外界干扰。评审工作要按照召开预备会、组织 评委培训、审阅材料、组织答辩、量化赋分、民主评议、投票表 决的步骤组织实施,不得简化程序,不得随意降低评价标准,以 确保评审质量。要坚持评审公开、公示、回避制度,建立评审质 量评估、巡查、举报核查和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制度,健全复查、 投诉机制。按省强化评审中答辩工作的要求,今年中级工程类评 委会对部分申报人员组织现场答辩,更详尽了解参评人业绩成果 和能力水平。

按省要求,各级各单位要不断完善中小学教师课堂能力测试 的方法,可釆取现场说课或教师个人提交视频课的方式进行,具 体由县(市、区)职改办会同教育局决定,要杜绝由非中小学教 师或非本专业教师充当评审进行的第三方评价。釆取教师个人提 交视频课方式的,须由县(市、区)职改办和教育局组织评委分 组进行评价,严格按《关于规范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工 作的通知》(唐职改办字〔2014) 126号)文件组织,评委须为

本专业中小学高级教师以上人员担任,确保测试的专业性和权威 性。测试成绩仍按2: 3: 4: 1的比例划分ABCD四个等次,并按


要求进行报市职改办公示,视频数据和评委分组名单由各县(市、 区)职改办、市直主管部门组织报送市职改办备案。不参加测试 的人员不得推荐。

四) 评审结果备案。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委会组建单位要 对评审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会议纪要,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并妥善处理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公示期 满无异议的,中级自主评审委员会向市职改办上报评审结果备案 材料,主要包括:评审时间、地点、评审工作总结、会议纪要、 公示情况,以及通过人员和淘汰人员名单等。中级职称评审结果 将在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 保证评审质量。评审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的原则,克服“四唯”倾向,根据各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科 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 际贡献。要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加强职称评审管理,创新评价 机制,强化评审监管,保证评审质量,原则上通过率控制在90% 左右,对于中小学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申报人员和单独 分组评审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提高通过率。

三、职称申报评审政策规定及时间安排

(一)关于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使用问题。今年的职称申报评 审系统又进一步进行了完善,实行网上申报,同时高职申报原件 材料组卷提交作为审核依据,中职申报提交纸质卷,作为评审备 份卷。个人在网上系统录入的信息要与原件材料一致,如有不一 致视为作假行为,按违纪规定进行处理纸质原件申报材料的要 求和表格与2022年一致(附件3),各县(市、区)、市直主 管部门要做好网上资格审查、网络设备等准备工作,确保申报评 审工作顺利平稳开展。

二) 关于专业技术人才考核认定问题。根据省职改办《关 于印发〈进一步明确职称工作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和市职改办

《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认定中初级专业技 术任职资格工作的通知》(唐职改办字〔 202373的精神, 硕士研究生学历专业与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需申报现工作岗位 相应专业的中级评审,引进、选聘硕士可不占岗位数额申报中级。 今年下半年的中初级考核认定工作将在12月底前统一组织。

三) 关于会计、经济、审计、统计等专业互评问题。一是 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取得统计师或与统计师相近专业(会计、 经济、审计)中级职称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 可以申报高级统计师职称。具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 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职称, 符合学历资历和业绩条件,可以申报高级统计师职称。二是会计、 审计和统计中级、副高级职称可以分别申报高级经济师、正高级 经济师;三是会计中级、副高级职称可以分别申报高级审计师、 正高级审计师职称,经济、统计与审计相近专业的中级、副高级 职称可以分别申报高级审计师、正高级审计师;四是经济、审计、 统计中与会计相近专业的副高级职称可以申报正高级会计师。

四) 关于做好新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衔接问题。2023 我省新修订了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在今年的职称推荐工作 中新、旧申报评审条件并行使用,自2024年只执行2023年新修 订的申报评审条件。

五) 关于开展新增专业职称评审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 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职改办字〔2023) 8号), 2023年起我省新增设技术经纪、运动防护师、农民技术人员、 司法鉴定等4个职称评审专业。

1. 省科学技术厅在工程系列开展技术经纪专业的高级职称 评审工作。参加评审人员范围为在职从事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 用为目的,为促进技术与产业、人才和资本要素等资源有机融合 与高效配置,提供技术转移全链条、专业化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 人员,以及从事相关工作的自由职业者等。

2. 省体育局在体育系列开展运动防护专业的高级职称评审 工作。参加评审人员范围为从事运动损伤和疾病预防、评估、急 救、治疗、康复等体育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3. 省农业农村厅在农业系列开展农民技术人员专业职称评 审工作。参加评审人员范围为农村生产第一线直接从事种养业、 种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休闲农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农业 市场信息服务、农资供应服务、农业绿色生产技术服务、农业废 弃物资源化利用服务、农机作业及维修服务、农产品初加工服务、 农产品营销服务等)等行业的农民技术人员。

4. 省司法厅在公共法律服务系列开展司法鉴定专业职称评 审工作。参加评审人员范围为从事公共法律服务系列法医类、物 证类、声像资料、环境损害鉴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我市将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以上4个专业的中级职称评审工 作。

六) 关于落实抗疫一线人员职称政策问题。在今年申报评 审中,继续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 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 62号)和 省人社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新 阶段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冀人社 函〔2023) 11号)要求,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七) 关于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需要支教经历问题。为进一 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所有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需有 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1年以上任教经历,并作为申报时的必要 条件,申报时提供基层工作经历鉴定表。

八) 关于实行教师系列推荐申报数额问题。中小学正高级 教师申报数额,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附件


5下达的申报限额组织申报推荐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推荐办法, 合理分配推荐数额,严把申报条件,确保申报质量。中小学正高 级教师要坚持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各县(市、区)、市直主管 部门上报的推荐人员中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教研及 其他机构领导职务(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 研及其他机构正副职)的不得超过30%

(九)关于依据年度考核结果申报评审职称问题。各县(市、 区)、市直各单位要注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结果的使用,专业技 术人员年度考核情况,按照任现职以来的近几年(申报相应职称 要求最低任职年限)累计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掌握。具体要求见新 修订的申报评审条件附则。

(十)关于通过绿色通道评审问题各单位要根据我省职称 申报评审“绿色通道”政策规定,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 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和农民技术人员首次申报 职称的,参照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首次申报条件执行,严格审 核把关,严守推荐程序。

(十一)关于申报评审任职资历问题。今年专业技术人员申 报评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其任职资历、学历、学位、资格、工 作年限等截止时间为20231231日。

(十二)关于申报、审核、评审时间安排问题

1. 申报推荐数量审核备案。各县(市、区)职改办和市直部 89日前完成。810-12日各县(市、区)和市直主管 部门报市职改办审核申报数额。815日前公示申报数额并报 省备案。早审核的单位早公示,早开展职称申报。

2. 个人申报和主管部门审核。813日至910日完成个 人申报推荐、网上申报信息录入、基层单位和各级主管部门的网 上审核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主管部门91日前完成中 小学教师课堂能力测试工作。

3. 资格审核。911日至13日完成接收全市高职申报原件 纸质材料和网上申报信息,具体报送原件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市 职改办914日至1010日完成高级职称申报信息网上审核 工作。各高中级职称自评单位于1012日前完成高级职称网上 审核工作,并提交给省职改办。

4. 审查委托报省。市职改办1012日前完成高级职称申报 网上审查并配合完成省职改办高职抽查工作,最后网上完成委托 提交报省高级评委会。

5. 评审专家库备案。新组建和调整的中级职称评审专家库, 920日前报市职改办备案。

6. 中级评审。1013日后市职改办接收中级职称申报信息 和纸质备份卷(卷宗要求原件)。中级各专业评委会评审时间为 111日至1130日。

7. 评审结果备案。中级职称评审结果备案时间为1130

日。

四、加强职称聘用管理和职称考试工作

(一)加强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各级各单位要按照岗位 聘用有关规定,及时开展岗位聘用并按所聘岗位兑现相关待遇。 加强聘期考核,做到人岗相适、能上能下。各级主管部门和人社 职改部门要加强职称聘用事中事后监管,原则上对各单位上报的 聘用方案每年上半年核准一次。

1.  各县(市、区)要抓紧完成所属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市职改办将对各单位聘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 唐山市辖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未经省、市职改办委托在外 地评审的高、中级职称,或未经上级主管单位同意违规在外地参 加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伪造经历报名考试取得资格 的,均不能参与单位竞聘。事业单位要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严格 管理,与评审方式申报职称人员同等对待,均要按岗位申报。考 试和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均要按岗竞聘。对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报名年限短于同级评审资格年限条件要求,或某些无工作年 限要求(水平考试)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在岗位聘用时须 达到评审要求的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条件后再进行聘用。

3. 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任命的管理人员并已聘用到专业技术 岗位在其调动工作后,或选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调入单位无空 岗的情况下,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现专业技术岗位一致, 可按原单位聘用岗位等级聘用,待出现空岗时补缺;如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与专业技术岗位专业不一致,可在调入2年内按原 单位聘用岗位等级聘用,但不能晋级聘用。调入2年内未按新岗 位专业进行转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自调入满2年的次月 起按调入人员专业技术系列不相符的要求,低聘至下一层级最低 岗位。

4. 在组织年度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时,根据单位职能在同等情 况下优先聘用单位的主系列人员。高中等级的较高层级的聘用, 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聘用主系列、主要岗位人员,行政职务不得设 项赋分。

5. 转聘专业技术岗位按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转岗聘用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21 2号)规定执行。 取得所竞聘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竞聘到实行 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取得相应专业技术准入资 格。具有所竞聘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符合 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 素设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管理人员应在本单位上 一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工勤技能人员应在本单 位工作满三年及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 等次。首次转聘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应参加相应层次专业技术 最低等级岗位的竞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政策对专业技术岗


位任职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援疆、援藏一年以上人员在援派期间,其岗位聘用期满, 聘期内年度、聘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有1次以上优秀等 次或聘期内被省援派指挥部和援派地联合授予“优秀援派干部人 ”,符合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的(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及 以下),可不受本单位岗位设置数额限制聘用到上一等级岗位。

(二)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

按人社部和省人社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考试工作计划要求,各级各部门考试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以考试安全为中心,严把报名环节,精心组织考务,提高服务意 识,关注网络舆情,市职改办将加强对职称考试的监管和指导, 确保考试安全。

五、有关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事关广大专业技术 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实际,紧扣重点 任务和关键节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 要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督指导,确保职称申报评审各项工作落实。

二) 压实主体责任。要严格执行申报评审工作各项规章制 度,不断健全和完善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评审规则,明确 责任主体,落实诚信承诺制度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制 度,落实倒查追责机制,加强事前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各级单 位和主管部门要深入一线指导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评审工 作,严厉打击违纪违规申报评审、学术造假行为,维护职称评审 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提升服务能力。各单位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职称 申报评审系统操作培训,准确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填写申报,耐心 细致地帮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在申报推荐工作中遇到的各 种问题。要采取有效方式广泛宣传职称申报评审政策,让广大专 业技术人员理解把握职称评审申报程序。要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 切,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本通知未明确事宜,按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做好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 作,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附件1:自主评审单位职称推荐数量备案(汇总)表

附件2:高、中级职称岗位和推荐情况(汇总)表

附件3:唐山市职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用于高职原件袋、 中职档案袋封面)

附件4: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及乡村25年高级教师申报名额 分配表

附件5:业绩特别突出人员不受岗位限制申报高中级职称登 记表

附件6:唐山市中级评委会预选委员入库人员登记表


附件1

自主评审单位职称推荐数量备案(汇总)表

 

 

 

 

 

 

 

 

 

 

 

 

 

 

 

 

 

 

 


附件2

高、中级职称岗位和推荐情况(汇总)表

项目

工作

正高级

副高级

中级

现有 资格 人数

专技 岗位

己聘 人数

待聘 人数

拟推 荐人

现有 资格 人数

专技 岗位

已聘 人数

待聘 人数

拟推 荐人

现有 资格 人数

专技 岗位

己聘 人数

待聘 人数

拟推 荐人

 

 

 

 

 

 

 

 

 

 

 

 

 

 

 

 

 

 

 

 

 

 

 

 

 

 

 

 

 

 

 

 

 

 

 

 

 

 

 

 

 

 

 

 

 

 

 

 

总数

 

 

 

 

 

 

 

 

 

 

 

 

 

 

 

用人单位意见

 

主管部门意见

 

县(市、区)职 改办意见

 

市职改办意见

 

备注

 

注:此表作为情况表、汇总表通用,用人部门(单位)、各级人社职改办部门根据管理权限选项使用。(报市职改办用新版推荐表)


唐山市职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

单位(加盖公章):写单位全称

姓名

 

所在县(市)区、 市直主管部门

县区名称、市直局的名

单位所在区

 

单位性质

事业、公有企业、民营 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

申报系列 (专业)

XX系列戏专业

(小学教师填写一个主 要任教学科)

单位类别

 

现任资格

XX系列XX专业 资格名称

从事专业

小学教师可填写多个任 教学科

申报资格

XX系列XX专业 资格名称

晋升或转评

是否引进高 层次人才

是或否

是否破格申报

是或否

1 单位性质:事业、公有企业、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

2 单位所在区域:中学(职业中学)包括城区和县城所在地学校、农村学校;小学、 幼儿园包括城区和县城所在地学校、乡(镇)政府所在地学校、村小学、教学点;医院包括 社区,乡镇、县(市、区)、市、省属医院。(事业单位填写)

3 单位类别: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机构、校外教 育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县(市、区)属医院、省、市属医院。(事 业单位填写)

4 中小学教师系列填写:

①     在村小学、教学点连续工作满10年

② I—I 在农村中学连续工作满10年

5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填写:

任教学段: (高中、职业中学、初中、小学、幼儿园。)

任教学科: (应与申报专业一致)

教材版本: “冀教版、人教版”等)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及乡村25年高级教师申报名额分配表

序号

主管单位

正高级教师限额

乡村25年高级 教师限额

1

路南区

3

25

2

路北区

4

41

3

开平区

3

42

4

古冶区

3

37

5

丰润区

7

100

6

丰南区

7

100

7

遵化市

7

100

8

玉田县

6

90

9

迁安市

7

100

10

迁西县

5

75

11

滦州市

6

90

12

滦南县

6

80

13

乐亭县

6

80

14

曹妃甸区

3

13

15

南堡管理区

1

2

16

芦台开发区

1

2

17

汉沽管理区

1

10

18

高新技术开发区

2

12

19

海港经济开发区

2

11

20

市教育局

10

 

合计

 

90

1010


附件5

业绩特别突出人员不受岗位限制申报高中级职称登记表

县(市、区)或市直主管部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 单位

(公章)

现任 职称

 

取得 时间

 

资格 专业

 

申报 级别

 

申报 资格

 

申报 专业

 

符合申报 评审条件

 

所获 荣誉 专业 奖项

时间

奖项、荣誉名称

授予单位

业绩 分类

 

 

 

 

 

 

 

 

 

 

 

 

 

 

 

 

县(市、区) 主管部门意见

县(市、区) 职改部门意见

唐山市职改办意见

公章

月曰

公章

年月曰

公章

年月曰

备注:此表一式四份,基层单位、县区主管部门和县区职改部门各留存一份,申报 职称时提交一份。“符合申报评审条件"一栏,填写本人符合申报条件中的业绩成 果条件;“资格专业“ 一栏,教师按学段学科填写:初中语文、高中数学等;农业 专业人员填写本人从事专业。申报级别:正高级、副高级、中级。

附件6 唐山市中级评委会预选委员入库人员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 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专 业、年限

 

毕业时间、 学校、专业

 

推荐何专业评委

教师注明从教专业)

 

现专业技 术资格

 

现有专业技术 资格取得时间

 

现任职务

 

身份证号

 

 

参加 过何 学术 团体 任何

 

业绩 成果 论文 论著

 

曾受 何种 奖励

 

单位意见

主管部门意见

县(市)区职改办意见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机:


唐山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38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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