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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3年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时间和用人单位审核要求

 自主申报(9月18日-11月6日)

申报人登录职称评审系统,按要求在线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核对无误后提交至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审核推荐(11月6日前完成)

用人单位对照评审政策和申报要求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岗位、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业绩、论文等)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由有关领导、技术专家或骨干以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的推荐委员会(小组),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提出推荐意见,赞成票未超过一半的,用人单位不得推荐。

用人单位对推荐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应明确起止日期、受理部门、受理方式、联系人等。公示资料需以图片方式留存备查,并在职称评审系统中上传,提交给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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