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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目录与报送要求

 申报人员按照下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进入“福建省
财政厅政务公开网(http://czt.fujian.gov.cn/)——专
题专栏——会计管理”网页下端的“高级会计师评审系统”
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
信息采集工作的通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厦门市会计
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规定,申报人员应在福建省会计
人员信息管理平台或厦门市会计人员综合服务平台内完成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申报人员在“高级会计师评审系统”注
册报名时年度应选择“2023 年度”
,申报类型应选择“高级
会计师”。
一、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职改办或省直有关厅、局
(总公司)职改办出具的高级会计师委托评审函 1 份
根据省政府有关高等院校、省属公立医院、省属科研机
构、中小学、中职校(含技校)“评聘合一”的规定,凡我
省上述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供相关空岗证明 1 份。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
表》)一式 4 份(应提供原件,复印件无效)
《评审表》在高级会计师评审系统内填写,导出排版后
可直接打印。
(一)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
发〔2021〕1 号)文件精神,各单位在申报材料和推荐材料
正式上报之前,应将申报者的《评审表》《申报高级会计师
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 5 个工作日以
上(含 5 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对有反映和争议的材
料,要认真核查,在正式上报前,应将不符合要求和有争议
尚未核实的材料剔除,并在《评审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
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申
报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同意推荐”。
(二)“基层单位意见”栏,本单位签注意见后,由单
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呈报单位意见”栏,各设区市财政局、人社局
职改办或行业主管厅局(总公司)职改办签注意见后,由各
职改办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四)《评审表》封面盖本单位公章或职改办公章,整
册加盖骑缝章。
(五)《评审表》用胶水在左侧面粘贴成册,不能用订
书钉装订,以便归档管理。
三、《单位推荐意见》一式 6 份
单位推荐意见要求字数在 1500 字以上,须由单位人事
部门对申报人的业务理论水平、工作能力、主要业绩成果等
情况作出评价。
四、《单位简介》一式 6 份
(一)申报单位情况简介。申报人员必须使用本人劳动
关系所在公司(单位)经过外部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中的相
关数据资料。
(二)在“单位人员组织架构”项中列示单位组织架构
情况,内容如下:1.本人所在单位层级:大型(或中型、小
型)企业本级、大型(或中型)企业一级子公司、大型(或
中型)企业二级子公司、大型(或中型)企业三级子公司、
大型(或中型)企业分公司,按所在单位实际层级选择 1 项;
2.本人所在管理职务层级,例如:会计→主办会计→财务部
副经理(本人)→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或副总经理→总经
理→董事长。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增加说明本所注
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总人数。
五、《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表》(以下
简称《个人情况表》)一式 6 份
《个人情况表》在高级会计师评审系统内填写,导出排
版后可直接打印。
(一)破格申报人员应注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具体条目。
(二)“履行职责情况”栏,填报受聘中级会计师资格
前后履行职责情况,字数要求 1500 字以上,重点突出专业
理论、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
(三)“专业获奖”栏,填列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人
事部门共同颁发的奖项。除此外的获奖,列在“非专业获奖”。
每份《单位推荐意见》《单位简介》和《个人情况表》
按顺序合并装订成 1 册,每册加盖骑缝章,共提交 6 册。
六、研究成果
对提交的研究成果实行“文献复制检测”,由评审委员
会确定文献复制比率最高线,高于最高线的实行一票否决。
论文、著作的发表期限和课题的结项时间应在取得会计师资
格后,截止到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论文
1.在省级以上刊物、《福建财会研究》或《福建财政》
财会天地栏目公开发表(限独著或第一作者)1 篇及以上会
计类论文。发表在报纸、增刊、专刊、套刊、电子期刊、一
号多刊等刊物上的论文及稿件刊用证明均不予认可。
2.有多篇论文的应选定 1 篇论文作为代表作,提供刊物
原件 1 份、复印件(含刊物封面、目录和正文)6 份。代表
作以外的其他论文提供原件 1 份,复印件 1 份。
3.所有报送论文认证的复印件 1 份(论文代表作认证需
6 份)。提供在中国知网(http://www.cnki.net/)上查询到
的论文结果的复印件(《福建财会研究》和《福建财政》除
外)。查询结果必须包括题名、作者、来源出处、发表时间
等内容,打印后分别装订在论文复印件的后面。
(二)著作
公开出版会计类专著、教材等 1 部以上(本人撰写的字
数不少于 2 万字,独著不限字数)。以专著为代表作的,除
原件 1 份外,还需提供内容简介和专著中的重要观点(特别
是有创新的观点,1500 字以上),及所在章节页复印件 6 份。
(三)课题
主持完成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或福建省会计学会立
项的会计类研究课题 1 项以上。提供课题结题报告书、鉴定
书、结题证书等一式 6 份。
七、财会案例(或调研报告)一式 6 份
申报人员应提交 1 篇独立撰写的财会案例或财会工作调
研报告。对案例、调研报告实行“文献复制检测”,由评审
委员会确定文献复制比率最高线,高于最高线的实行一票否
决。
(一)财会案例应是取得会计师资格后结合本职工作实
际的某项业务或事项,要求有背景、主题、过程、结果、分
析和本人发挥作用以及启示借鉴,字数不少于 3000 字。
(二)财会工作调研报告应是取得会计师资格后结合本
职工作实际的某项业务、事项或问题,要求有背景、有情况、
有分析、有针对性的意见或建议和本人发挥的作用以及报告
供单位或领导参考情况,字数不少于 3000 字。
八、2019—2023 年度《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各 1 份
九、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 份
提供专科及以上所有学历的证明材料。2002 年后在国内
取得并可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的学历
可只提供证书号,无需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在国外取得
的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认证证明。
十一、在有效期内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复印
件 1 份
十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1 份
十三、会计师聘用证明复印件 1 份
具备博士学位的,提供取得会计师后近 2 个年度以上的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或能体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用合同复
印件。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
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提供取得会计师后近 5 个年度以
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或能体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用合
同复印件。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的,提供取得会计师后近 10 个年度
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或能体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用
合同复印件。
满足闽财会〔2004〕30 号文件规定的破格申报条件者,
提供文件要求的相应年限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或能体现
专业技术职务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事业单位参评人员还应提供聘任情况审批表或工资(岗
位聘任/变动)审批表等职称聘任审批相关材料。
十四、现任行政职务的任命文件复印件 1 份
任职时间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十五、2019—2023 年度的会计继续教育证明 1 份
提供福建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或厦门市会计人员
综合服务平台上的 2019 至 2023 年继续教育证明。
十六、取得会计师后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1 份
十七、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1 份
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在评审申报系统中填列并导出
打印,须按要求签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至评审申报系统中的
“资料上传——近五年考核情况”模块。
十八、业绩佐证材料 1 份
参评人员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
案>的通知》(闽财规〔2022〕21 号)有关规定报名参加评审
的,应对照附件 1《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
件》第八条的业绩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参评人员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闽财会〔2004〕30 号)有关规定报名参加评审的,应对照
第十条的业绩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与《评审表》《个人情况表》
中有关内容相一致。
十九、评审材料光盘 1 份
(一)光盘刻录要求:所有刻录在光盘上的内容必须与
网页填报、提供的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如有不符责任自
负。
(二)光盘刻录内容:建立一个以申报人姓名命名的文
件夹,文件夹内应包括:所有申报论文、著作、课题(指定
为代表作的应在电子版文件名中标明;有著作的应提供著作
主要观点及提要)、财会案例或财会工作调研报告、《个人情
况表》《评审表》《单位推荐意见》《单位简介》等电子文档
(doc 格式)各 1 份,个人近期证件照电子文档(jpg 格式)
1 份。
(三)电子版论文代表作的刻录要求:仅包括文章标题
和正文内容,在标题下方或文章末尾处均不体现作者姓名和
工作单位。正文内容应与期刊发表及系统填报完全一致。
(四)电子版财会案例或财会工作调研报告的刻录要求:
仅包括文章标题和正文内容,在标题下方或文章末尾处均不
体现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文章标题和正文内容中有出现单
位名称的应用字符代替,正文内容应与系统填报完全一致。
(五)各项目文件名的要求:以“地区+姓名+项目名称”
作为文件名(例如:厦门张三论文代表作、厦门张三财会案
例、厦门张三个人情况表等)。
(六)电子文档相片应与网页版申报系统上传相片一致。
二十、材料整理要求
(一)为了保证资料不遗失,务必使用大号、可用细绳
缠绕封口的牢固的牛皮纸文件袋,不受理其他非牛皮纸文件
袋包装的材料。材料袋上应详细注明申报人的姓名、单位、
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和单位职改办电话。原件必须单独装
袋,提交给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后由本人收回。
(二)按第一项到第十九项的顺序叠放材料。所有材料
均用 A4 纸双面打印,每份材料不要另行加装封面,不要将
所有材料合订成册。除《评审表》用胶水在左侧面粘贴成册
外,其余材料均用订书钉在左侧装订。
(三)上传至系统内的材料应清晰完整(复印件应按要
求加盖公章后再拍照或扫描上传),格式可以为 jpg、jpeg、
png、doc、xls、xlsx、pdf 等,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超过 2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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