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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文件
赣财会〔2024〕11号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江西省第五期 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选拔的通知
各省直单位、省属企业,设区市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加快我省高层次会计人才 培养,着力打造一支符合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 合型高端会计人才队伍,助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 工作实际,省财政厅决定开展江西省第五期高端会计人才培养
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培养选拔班次设置
江西省第五期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本次选拔两个班次,其中:
企业类班次45人,行政事业类班次30人。培养周期为3年,计划 于2024年下半年开班,培训地点以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为主。具
体开学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 报名条件
( 一)企业类班次 (45人)。
报名人员需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
守信,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财务、
会计工作满10年(时间为2014年5月31日前)。
3.在江西省内大型企业(包括国企、民企、上市公司(集 团)本级和下一级子(分)公司)现任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
分管财会工作的高管,或财务及相关部门正职、副职。
大型企业划分依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
分办法(2017)》。
4.具有高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或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
考试全科合格证。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出生日期为1979年6月1日
后),身体健康。
同等条件下,企业类班次招收不超过3名高等院校会计教
师,需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仅限高等院校会计相关专
业教学、科研人员)。
(二)行政事业类班次 (30人)。
报名人员需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
守信,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财政、
财务、会计工作满10年(时间2014年5月31日前)。
3.在省直各单位、全日制高职以上院校、三级甲等医院、 中央驻赣单位现任单位分管财会工作的负责人,或单位财务部 门(三甲医院财务及相关部门)正职、副职,或省级财政部门 内设主要业务处室正职、副职,或设区市财政部门局级领导、
会计科科长。
4.事业单位人员需具有高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或取得注册 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省属事业单位或省直机关及 其下属事业单位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分管财务、从事财政、
财会工作的可不限定职务层次。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出生日期为1979年6月1日
后),身体健康。
同等条件下,行政事业类班次招收不超过2名高等院校会计 教师,需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仅限高等院校会计相关
专业教学、科研人员)。
另 外 ,最近5年内因会计工作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
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
不得参加上述两类班次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 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
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三、 选拔程序
培养对象由省财政厅组织选拔,具体程序如下:
( 一 )申报。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江西省高端会计人才培 养项目申请表》,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 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 执业资格证书、论文等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单位 规模证明(包括单位简介、财务机构设置以及会计人员数量和 职称情况等)以及承诺书,于2024年5月15日前报所在设区市财 政局,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的申请人报省国资委财务监督与绩效 评价处,省教育厅管理高校(含高校所属医院)的申请人报省 教育厅财务处,省卫生健康委预算管理医院的申请人报省卫生 健康委财务处,省直单位、中央驻赣单位和其他省属企业、在 江西的中央企业申请人报省财政厅。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 性负责。各设区市财政局和省级有关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 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填写《江西省高端会计人才
培养项目申请汇总表》(详见附件3,将此汇总表发送至
jxcztkjc@jxf.jiangxi.gov.cn
财政厅。
邮箱),于2024年5月31日前报省
(二)资料审核与笔试。 省财政厅组织对申请人的申报资 料进行审核,依据任职资历等情况进行综合量化打分。笔试范 围主要是:企业类为企业会计准则、税收、内部控制规范、管 理会计、战略管理、会计信息化、财会监督等相关知识;行政 事业类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规范、 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财会监督等相关知识;两个班次都
有一定的财经政策知识测试和少量的英语水平测试。
(三)面试。笔试结束后,确定参加选拔面试的申请人名 单。面试名单将在省财政厅官网和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 台公布。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知识结构、专业素养、
政策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交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
(四)确定培养对象。面试结束后,根据资料审核、笔试、 面试三项成绩合计,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确定拟入选学员名单。 拟入选学员名单通过函调方式征求入选人员所在单位意见,并 在省财政厅官网和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书面通知入选者本人和所在单位。
四、 培养方式
实行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
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通过建立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
系统学习知识,强化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学员知识结构,全面 培养和提升学员的综合素质,帮助学员实现从执行者向管理者、
领导者、决策者的角色转变。
( 一)集中培训。每年两次集中培训,上、下半年各一次, 一次10天。以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等方 式为主。通过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学习和交流,夯实基础理
论、优化知识结构、更新经营观念、拓展管理视野。
(二)实践研习。 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学员到知名企 事业单位实地考察、研究,学习先进管理经验,组织学员撰写
研究报告,引导学员从实践中学习。
(三)在职自学。通过培训和综合考察,确定学员在职学 习的方向和参与科研、实践的具体任务。集中培训结束时,提 供自学书目引导学员持续学习,完成规定的自学任务,定期参 与各种形式的讨论,按时参加省财政厅要求的各项活动,定期
提交学习成果。
(四)课题研究。课题研究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解决财税、 会计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按照要求完成开题、
中期考核和答辩等环节工作。
五、 培养管理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负责对学员进行全过程跟踪和管理,实
行淘汰制。
( 一)建立学员档案。详细记录学员参与培养的各种情况,
掌握学员学习培训和发展情况,实行定期评价和跟踪管理。
(二)记录学员考勤。学员因故缺席培训,应提前书面(所 在单位盖章)向省财政厅请假,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负责记录学
员考勤情况。
(三)开展学员考核。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拟定学员考核管 理办法,并依据此管理办法进行学员考核,考核结果报省财政
厅。
(四)颁发证书。培养项目完成,考核合格者,由省财政 厅颁发《江西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毕业证书》。取得证书的 人员,将进入省财政厅建立的高端会计人才库。优先推荐优秀 毕业学员成为省财政厅会计处组建的各类咨询委员会咨询专 家。高级会计师或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时,给予毕业学员政策倾
斜。
六、培养经费
学员在培养期间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可由学员所在单位 按规定标准给予报销或补贴,其他培养费用由省财政厅专项经
费承担。
请各设区市财政局,省直各主管部门、省属企业(集团公 司)、中央驻赣单位、在赣中央企业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做好
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的推荐,认真组织报名和材料初审等工作。
本次选拔工作的相关信息(笔试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和地 点、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和地点、拟录取学员公示等)将 通过省财政厅官网(http://jxf.jiangxi.gov.cn/) 和江西省 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http://acc.jxf.gov.cn/) 发布,请
相关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联系人:刘映辉 联系电话:0791-87287613
附件:1.江西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
2.承诺书
3.江西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申请汇总表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中央驻赣单位、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上海国 家会计学院。 |
|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
2024年4月16日印发 |
附件1
江西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
项目申请表
(2024年)
申请人姓名:
所在单位:
所在地区或部门:
江西省财政厅印制
填 写 说 明
1.表内所列项目,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并对所填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没有表内对应项目的,可填写“无”。
3.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填写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 如填写参加过江西省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 训、或市级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培训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
件。
6.“学习经历”须写清楚自大学起历次参加学习(培训)的起止时
间。
7. “工作经历”含基层锻炼、挂职经历和驻外工作经历。
8. “所在单位意见”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9. “主管单位意见”由申请人主管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10.除此表外,还需提供所填列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和作者姓名页的
复印件,发表专业著作的封面和版权页的复印件,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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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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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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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2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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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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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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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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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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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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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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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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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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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其他职业资 格证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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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
全日制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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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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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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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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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服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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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单位是否为大型 国有企业 |
□是 口否 |
服务单位是否为三 级甲等医院 |
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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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单位是否为上市 公司 |
口是 |
股票代码 ( ) |
服务单位是否为本 科院校 |
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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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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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单位是否为大型民 营企业 |
口是 口否 |
服务单位是否为高 职院校 |
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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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加过江西大中型 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 质提升工程培训 |
口是 口否 |
是否参加过市级会 计领军人才 培养工程培训 |
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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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手机: 固话: |
E-MAIL |
|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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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经历 |
要求:从大学开始(含已参加国内外培训经历) |
工作 经历 |
要求:请按时间顺序注明境内外工作经历及所担任职务。 |
已发表 论文及 著作 |
要求:请注明发表论文的时间、名称、作者排序,刊物名称、期 数、刊号;发表著作的时间、名称、书号,出版社名称等 |
获得奖 励或表 彰情况 |
要求:请注明参加工作以来获得奖励或表彰的时间、名称以及级 别等。 |
承担重 大科研 项目情 况 |
要求:请注明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的时间、级别、名 称、担任职务或职责等 |
所在 单位 意见 |
日期: 盖章: |
主管 单位 意见 |
日期: 盖章: |
附件2
承 诺 书
江西省财政厅:
现同意我单位 同志参加江西省第五期高端会计
人才培养选拔。
如果该同志通过选拔成为学员,我单位将保障该学员有充 分的时间参加定期的集中授课和考察交流,并督促该学员按时
完成学习任务,履行高端会计人才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单位:
填报人:
江西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申请汇总表
联系方式: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 作时间 |
现服务 单位 |
现任 职务 |
专业技术 职务资格 |
获得其他职业 资格证书情况 |
全日制教育 |
在职教育 |
手机号码 |
电子邮箱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学历 |
学位 |
毕业学校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毕业学校 |
专业 |
||||||||||||||
1 |
张三 |
男 |
36***************X |
1979.01 |
2000.10 |
** |
** |
高级会计师/ 副教授 |
注册会计师/注 册资产评估师 |
本科 |
学士 |
江西财经大学 |
会计 |
硕士研 究生 |
硕士 |
中央财经大学 |
会计 |
13********* |
Y****#qq.com |
南昌市西湖区 **路2166号 |
343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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