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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高会考试成绩即将公布,各省陆续发布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证书发放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安徽省2024年初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统一安排,2024年全国会计初、高级资格考试成绩于近期发布,现就做好我省会计初、高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信息核对和证书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2024年度会计初、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于成绩发布之日30天内,向市会计考办提出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只限于各题型得分合计是否有误。逾期视为放弃,不再受理。

做好信息核对

考生身份信息有误需要修改的,需于成绩发布之日20天内,向考试地市会计考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各市会计考办在全国会计资格考试信息服务平台上(http://kzp.mof.gov.cn:81/pas)核对本地区级资格成绩合格人员的信息(包括姓名、证件号码、性别、出生年月、照片等),填写《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信息修改情况表》(见附件),于成绩发布之日30天内报省会计考办。同时,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考试信息服务平台的考生信息审核功能,完成审核信息填报,以便省会计考办在此基础上进行审批后上报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三、初级资格证书发放

安徽省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实行“资格前审”,考试成绩合格后原则上不再进行资格复核。会计初级资格证书发放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各市会计考办坚持以人为本、服务高效原则,耐心细致解答考生在成绩查询、信息修改和资格审核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回应考生关切。

附件: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信息修改情况表

  

 

          

                           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620


附件:

  

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信息修改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地市

正确姓名

性别

合格年度

级别

准考证号

正确身份证号

差错原因

代码

1

               

2

               

3

               

 

河北省2024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证书发放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规定,现就河北省考区成绩查询、成绩复核、报名信息勘误、证书发放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方法

  登录“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http://kzp.mof.gov.cn/)“考试服务”的“成绩查询”模块,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成绩查询。?

  二、成绩复核方法

  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报名考区考试管理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需向本人报名考区发送电子邮件,具体包括“报考考区、报考级别、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申请复核科目”四项内容,工作人员将在收到邮件10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科目的明细分值以图片形式发送到考生电子邮箱。请考生认真填写相关信息,信息有误、缺项的不予回复。

  复核时间安排:初级资格复核时间:6月21日-7月15日,高级资格复核时间:7月2日-7月25日。

  三、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报名信息勘误方法

  成绩合格人员,如果发现报名信息当中“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有误,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5日前的工作日时间到相关市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勘误,逾期不再受理。考试时已经做报名信息勘误登记的,请与报名点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进行再次确认。

  四、合格证书发放

  合格证书由国家人社部、财政部统一印制,寄发至我省后,我们将逐级转发市、县(市、区)财政局考试管理部门,由各市级、县(市、区)财政部门具体办理本辖区合格考生证书发放事宜。各市财政部门在省财政厅外网发布领取证书的通知,明确领取时间和地点;请及时关注河北省财政厅网站(http://czt.hebei.gov.cn/)—会计服务—各市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通知。

  五、继续教育登记

  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会〔2019〕65号)规定,在河北参加2024年会计资格考试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可以抵继续教育90学分,我们将统一在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予以记录学分,不需要考生再自行申报继续教育记录。

  复核电子邮箱:

  石家庄考区:sjzkjk@163.com

  唐 山 考区:tshxkjssws@163.com

  秦皇岛考区:qhdjypxzx@126.com

  邯 郸 考区:kjzcsh@163.com

  邢 台 考区:xt2222058@163.com

  保 定 考区:bdkjfw@163.com

  张家口考区:zjkkjc@163.com

  承 德 考区:cdsczjkjk@163.com

  沧 州 考区:czkuaijike@163.com

  廊 坊 考区:lfczkjk@163.com

  衡 水 考区:hscz9035@163.com

  定 州 考区:dzsczjrjk@163.com

  辛 集 考区:xjskjk123@163.com

  雄 安 考区:xiongankuaiji@126.com

  省 厅:kjc87888334@sina.com

  

  河北省财政厅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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