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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关于申报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行政事业类)的通知

 为深入推动新时代全区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突出的财会人才队伍,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内蒙古提供强大人才支撑,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选拔工作(行政事业类)。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选拔培养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行政事业类)工作的通知》发给你们,请各申请者按通知要求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项目(行政事业类)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于2024年9月13日前报送至呼和浩特市财政局会计科1007办公室进行初审。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选拔培养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行政事业类)工作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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