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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核工作规程》(会评〔2025〕14)通知,现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青岛考区)成绩复核提示如下:
1.成绩复核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成绩复核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向考生出示试卷、答卷、标准答案、视频监控等相关材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照下列流程和要求,受理考生成绩复查申请。
(1)申请成绩复核。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未按规定方式或未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2)成绩复核。成绩复核申请截止后5日内,青岛市财政局对成绩进行复核。
(3)查询成绩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完毕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开放成绩复核结果查询,查询期为30日,逾期无法查询。
3.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考生不得再次申请复核。
4.咨询电话:0532-85855250。
附件: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成绩复核.docx
青岛市财政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