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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专精特新企业类一期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桂财会〔2025〕19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桂战略,促进全区新质生产力培育和发展,提升专精特新企业的管理和运营能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三部门关于印发广西会计人才培养支持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会〔2023〕31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专精特新企业类一期班)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自治区财政厅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以下简称两部门)依托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平台,计划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理念,深度了解国家战略需求,理解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模式,提升企业战略决策能力和运营能力的复合型高端会计人才,更好赋能全区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专精特新企业类一期班)的培养对象,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财经法律法规,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就职于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企业,任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或副职。企业在市场上具有竞争优势,创新能力强,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好,拥有良好的成长性和发展前景。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47周岁(出生日期应为1978年1月1日后,含1月1日),身体健康,具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参加学习。

(六)获得本人所在单位的同意和支持。

已参加过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以及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的,不再参加选拔培养。

最近5年内因会计工作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二、选拔程序

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专精特新企业类一期班)的选拔采取个人报名申请→单位审核推荐→个人报名材料量化评分→选拔笔试→面试→总分排序的方式,择优选拔培养对象。

(一)个人报名申请。凡有意参加选拔的,由本人填写《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专精特新企业类一期班)申请表(2025年)》(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

报名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申请表1份(粘贴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5.申请表中所列论文、著作复印件[封面、目录、论文正文

或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封底]1份;

6.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7.承担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的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二)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承担审核责任。

1.经审查合格的,单位在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栏签署鉴定及推荐意见,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后,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材料报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发展处),邮箱:zxc@gxt.gxzf.gov.cn。

2.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在申请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推荐意见”栏中提出是否予以推荐的意见,同时填写《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专精特新企业类一期班)选拔培养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2,以下简称“统计表”),申请表和统计表一并加盖公章,于2025年10月20日前将纸质版送至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同时将申请表和统计表的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kjc@czt.gxzf.gov.cn。

(三)申报材料量化评分。两部门联合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量化评分。

(四)选拔笔试。两部门根据量化评分情况确定笔试人员名单,进行闭卷选拔笔试。考试范围为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内部控制和法律法规等。考试地点设在南宁市,具体事项另行通知。申报人可关注自治区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发布的相关信息。

(五)面试。两部门根据笔试和量化评分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进行面试。选拔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认知、策划和决策能力、专业综合分析能力、组织管理协调能力、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等。考试地点设在南宁市,具体事项另行通知。申报人可关注自治区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发布的相关信息。

(六)公布入选名单。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个人材料量化评分、笔试和面试的结果综合评定,确定入围名单,并在自治区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专精特新企业类一期班)培养对象。

三、培养方式

按照因材施教、学以致用的原则,实行集中培养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的方式。采用案例教学、专题讲座、专题研讨、实地考察等方式,为学员夯实理论基础、更新知识结构、创新经营观念、拓展管理视野,搭建起学员之间和学员与培养师资之间的沟通交流平台。

(一)培养方式。培养时间为3年,分为脱产集中培养和在职跟踪培养两个部分。委托培养机构对学员进行脱产集中培养2次,原则上每年进行1次,每次时间为10天左右。2年的集中培养期结束之后,开始进入1年在职跟踪培养期,在职跟踪培养实行在职学习、实践考核、跟踪管理和推荐使用相结合的方式。

集中培养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在夯实学员财会理论知识的基础上,课程比重将更加侧重金融模块、合规模块与产业发展模块等。教学形式以案例教学为主,辅以专题讲座、专题研讨、交流互动等,将专业知识和工作实践有机结合。

学员在集中培养期的离校期间,培养机构为学员提供自学书目、课题研究和网上辅导等服务。学员按照自学书目、课题研究和工作中碰到的一些实际问题,开展自学、应用和调研等,定期参加网络课堂论坛的讨论,按时参加两部门安排的有关活动,定期向培养机构和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发展处)报送学习心得体会、实践应用报告、业绩报告、专业课题(论文)等。同时坚持学用结合,将所学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工作中。

集中培养结束后,进入跟踪管理阶段,以学员在职自学为主,通过安排自学任务、阅读书目、导师在线辅导、网络课堂、课题研究、学术论坛活动等形式,重点加强学员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学用相长。

(二)培养内容。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根据学员的特点和需求,按照贴近实际、结合案例、突出前沿、体现创新的原则,确定培养课程体系。

1.以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能力框架为指导,案例教学为手段,交流、讲授高端会计人才应当具备的知识和技能。

2.结合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发展需要,设置前沿财务管理课程,将更加侧重于企业融资策略、金融工具与风险、现金流管理、合规体系建设、股权结构设计、管理会计和数字化技术应用等课程,提升专精特新企业高端会计人才财务价值创造的能力。

(三)学员的考核与管理

1.培养机构负责学员的日常管理,建立学员档案,制定学员考勤、课程考核、报告撰写、学绩评定等管理制度,系统记载学员在集中培养期间的学习、综合表现、出勤等情况,定期将这些信息提供给两部门作为优秀学员评选的重要依据。

2.两部门与培养机构、学员及学员所在单位保持沟通,及时收集和更新学员培养方面的信息,定期向学员所在单位通报,落实培养管理的各项措施,积极研究解决培养中遇到的问题。

3.引入淘汰机制。实行学习年度考核制度,根据学员在培养期间的综合表现,对无故缺课、未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不按规定向培养机构和两部门报送学习心得、实践应用报告、调研报告、专业论文、案例研究报告等的学员,视为自动放弃继续参加培养的权利,劝其退学,并将情况通报学员所在单位。

4.颁发证书。培养周期届满,学员完成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毕业,两部门和培养机构将共同颁发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证书。

四、培养费用

实行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学员共同承担培养费用的机制。培养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学员,其在培养机构参加集训的培训费由自治区财政负担,集训期间的食宿、往返交通费由学员单位和学员解决。

联系人及电话: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发展企业处   刘文忠、韦道标,0771-8095233、8095258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   王颖、黄楹婧,0771-5331615、5331604

附件:1.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专精特新企业类一期班)申请表(2025年)

2.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专精特新企业类一期班)选拔培养报名信息统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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