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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两师行业“优专精特”人才培养项目学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规划》、财政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要求,加强我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以下简称两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相关安排,决定组织开展“优专精特”人才培养项目。现将学员选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计划概况

(一)培训规模:举办2期培训班,每期50人,其中注册会计师班1期、资产评估师班1期,总计选拔100人。

(二)培训时长:每期培训10天(含报到和返程),

时间另行通知。

(三)培训地点:呼和浩特市。

二、选拔对象、人数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

(二)选拔人数。注册会计师50人、资产评估师50人。

(三)选拔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知识结构,以及分析创新、政策把握、组织协调、交际沟通和突发应变等能力;

2.身体健康,能够全程参加培训,具有长期坚持学习的意愿和能力;

3.近3年内,未因执业活动违法违纪、受到处理处罚、行业惩戒,未因直接过失给所在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

四、选拔与录取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执业会员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两师行业“优专精特”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提交相关材料。

(二)单位推荐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资格、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审核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执业年限、学历、职位、年龄等作为选拔条件,择优录取,最终确定入选名单。

五、申报材料及提交要求

(一)提交方式。下载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两师行业“优专精特”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扫描为PDF格式电子文档,文档命名为“执业机构+申请人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nmczkjc@163.com,邮件主题统一标注“(执业机构+申请人姓名)内蒙古自治区两师行业‘优专精特’人才培养项目申请材料”。

(二)提交时间。请于2025年12月7日前完成申报材料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六、经费保障

(一)培养费用。学员培养费用由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专项经费列支。

(二)食宿及交通费。学员在选拔及培养期间的交通及食宿费由学员或所在单位自理,据实结算。

七、其他事项

(一)入选学员按要求完成全部培训课程后,颁发由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培养机构联合认证的“内蒙古自治区两师行业‘优专精特’人才培养项目毕业证书”。

(二)申报人员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学员入选后的培训时间及地点,将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官网发布,请申报人员密切关注相关通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两师行业“优专精特”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doc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11月28日

(联系人:会计处  苏伦嘎,联系电话:0471-419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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