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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关于2025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接省职改办通知,我省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即将展开,现就我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的时间及地点:

  1.申报人员于2026年3月13日至3月23日(全天24小时)注册登录福建省会计人员管理平台的“高级会计师评审功能”模块填写申报内容(2026年3月24日系统停止申报注册)。已注册成功的人员(请按附件3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系统停止注册后至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前可修改申报信息。

  2.以前年度评审未通过者再参评的,应补充提交新的业绩成果、案例或论文等申报材料。不符合重新申报条件的,所在单位不得推荐上报。对不符合条件和要求的材料,职改办将不予受理。

  3.申报人员应将其基本情况、申报评审、考核结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4.我市报送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26年4月9日至4月16日(公休日除外)8:30-11:30,14:30-17:00,申报人员务必于受理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市财政局,过时将无法受理。地点:思明区故宫路98号厦门市会计学(协)会(原厦门市会计服务中心)1楼大堂。

  5.2025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由本人在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省职改办不再下发。

  6.申报人应完成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信息采集方可申报参加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二、其他申报未明事项请详见《关于2025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会职办〔2026〕1号)。

  联系电话:市财政局会计处,0592-2858276、2858262;市人社局职称管理与专家服务处,0592-2853305。

  附件:1.2025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与报送要求

2.空岗证明(模板)

3.注册成功人员信息填报

  厦门市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2月12日

  相关文件下载:《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财规〔202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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