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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会〔2026〕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着力提升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的能力素质,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6〕1号)要求,财政部分配我市企业总会计师培训名额30 名。为做好我市报名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中央企业一、二、三级企业,市属一、二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地方其他非国有重点企业总会计师或财务部门负责人(中央企业一级企业可以是同等级别人员)。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26年6月5日至14日。6月4日全天报到,6月15日返程。
2.培训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
三、报名事项
(一)报送报名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天津市2026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报名表》(见附件),经单位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将盖章的报名表、任职文件、职称证书等材料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sczjzhswzxkjswk@tj.gov.cn。
(二)完成信息采集。报名人员须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准确选择单位类型,完整上传任职证明、会计职称证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资料齐全。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我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财政部会计司复核后,择优确定参训人员,最终名单以我局电话通知为准。
四、培训经费
财政部通过现有经费渠道对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予以支持。学员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伙食费由学员自理、所在单位可按标准给予补贴。
五、结业与证书
学员完成全部课程且考核合格者予以结业,颁发“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证书”,并按规定折算202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六、有关要求
(一)严格参训管理。已确定学员须按时报到、全程参训,不得无故缺席、早退。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参训的,须提前7日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我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准假。未按要求参加培训且未提前请假造成名额浪费的,取消其本人及所在单位未来三个年度同类培训报名资格。
(二)不得重复报名。已参加前两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的学员,本次不再接受报名。
附件:天津市2026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报名表
2026年4月27日
(联系人: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 傅延怿;联系电话: 23292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