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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资产用途和状态确认。单位应以2026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对各类通用办公设备资产存量情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针对存量通用办公设备资产开展数据治理,对通用办公设备资产的用途(办公使用或业务使用)和使用状态进行区分和确认,并及时据实更新调整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的资产管理子系统的资产信息卡的“资产状态”“资产用途”字段信息。(相关工作提示详见附件1)
(二)单位填报区分用途的资产存量情况。在完成上述资产管理数据治理后,单位应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的资产管理子系统的“资产配置管理——通用办公设备资产存量情况申报”功能,分别申报《通用办公设备资产存量情况表(业务使用)》和《通用办公设备资产存量情况表(办公使用)》,填报完成后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报送主管部门审核。(单位线上申报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
(三)关于单位资产用途信息变动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填报的《通用办公设备资产存量情况表(业务使用)》和《通用办公设备资产存量情况表(办公使用)》在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单位存量通用办公设备资产的资产卡片“资产用途”字段信息将不支持单位通过“一般信息变动”“重要信息变动”“分类信息变动”等系统功能自行更改,今后如需修改该类资产设备用途的,单位需要通过“资产信息卡变动——通用办公设备资产设备用途信息变动”功能提交变动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才能完成资产用途信息调整。
(四)关于单位电子签章有效性管理。此次通用办公设备资产存量情况申报工作需要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的资产管理子系统的“资产配置管理”模块进行操作。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应提前完成电子签章配置并确保电子签章有效性。电子签章已过期或尚未配置的,应立即进行电子签章配置。(电子签章配置操作手册详见附件4)
三、申报审核
(一)主管部门审核
1. 通用办公设备资产存量情况审核。市级主管部门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的资产管理子系统的“审核中心——通用办公设备资产存量情况审批”功能,审核下属单位报送的《通用办公设备资产存量情况表(业务使用)》和《通用办公设备资产存量情况表(办公使用)》,完成审核后加盖部门电子签章报送上海市财政局下属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资产管理中心”)复核。(部门线上审核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
2. 关于部门电子签章有效性管理。此次通用办公设备资产存量情况的审核工作需要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的资产管理子系统的“资产配置管理”模块进行操作。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各相关主管部门应提前完成电子签章配置并确保电子签章有效性。电子签章已过期或尚未配置的,应立即进行电子签章配置。(电子签章配置操作手册详见附件4)
(二)市资产管理中心复核
市资产管理中心根据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的资产管理子系统的“审核中心——通用办公设备资产存量情况审批”功能,对经主管部门审核的单位《通用办公设备资产存量情况表(业务使用)》和《通用办公设备资产存量情况表(办公使用)》进行复核。
四、审核结果应用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资产存量情况的申报审核结果作为市财政局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27年度通用办公设备资产新增配置预算编制及执行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