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400 180 8892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26〕21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申报要求
(一)驻连的省(中)直单位、有主管部门的市直单位申报人员,须先向主管部门申报,由其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附《2026年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报市财政局。
(二)无主管部门的市直单位申报人员,须向所在单位申报,由其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附《汇总表》,报市财政局。
(三)区市县(先导区)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先经单位所在区市县(先导区)人社部门审核盖章,报当地财政部门。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信息提交确认后,即可携带相关申报材料原件到现场审核,无需等待财政部门网上审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正高级会计师
正高级会计师统一由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
受理时间:9月28日—10月8日(公休日除外)
报送材料:材料清单(附件2)、证明材料原件(学历、学位、高级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等现场退回),其他材料请按清单顺序统一使用手提式帆布文件袋(参考规格:380mm*300mm)报送。
报送地点:大连市财政局一楼接待室(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38号)。
(二)高级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由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负责审核。
受理时间:10月14日—10月20日(公休日除外)
报送地点:市直单位报送地点为大连市财政局一楼接待室(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38号);区市县(先导区)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按照属地化原则,报单位所在区财政部门。
各区市县财政局统一将《评定表》(一式3份)、照片(背面标注姓名)、加盖区市县财政局公章的《汇总表》于10月22日报送至市财政局。
三、联系方式
(一)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部门电话:
中 山 区:82745230
西 岗 区:83691352
沙河口区:84368577
甘井子区:86319515
高 新 区:84792523
旅顺口区:86395773
金普新区:87922941、87922943
保 税 区:87312851
普兰店区:83112607
瓦房店市:85612226
庄 河 市:89729157
长 海 县:39371715
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85283621
(二)政策咨询电话:96159
附件1:关于开展2026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2026年度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清单.xls
附件3:2026年辽宁省正高级(高级)会计师申报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xlsx
大连市财政局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