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方式的比较研究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是我国上市公司股改完成后实施股权激励的两种方式。两种激励方式的各自特点、优劣有哪些?采取股权激励的不同方式有何趋势?不同类型的公司是否存在倾向性选择?不同的激励方式证券市场的反应如何?有哪些地方需要从监管政策上进行改进?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分别从税收、财务、会计等多角度对2006年以来上市公司两种激励方式进行剖析,运用事件研究法比较了两种激励信号的证券市场反应。
研究发现:1.作为股权激励的主流方式,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存在着一定差异;2.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主要选择股票期权而非限制性股票,但主要行业的选择没有差异;3.证券市场对股权激励具有正面反应,主要是由于股票期权的公告效应十分显著,而限制性股票的股价公告效应并不明显。作者认为:限制性股票优于股票期权,应该在政策上引导和鼓励上市公司选择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方式。作者进而建议:1.在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现实情形下,税收制度尚不完备、员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的确认尚不具备一致的模型,需要对激励对象的收益进行适当的控制,股权激励需要兼具激励和惩罚,权利和义务需要对称等;2.股权激励的有关技术问题仍需进一步澄清解决。
(戴文涛整理自 《经济管理》2008年第455-456期,作者:李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