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新《企业财务通则》
从2007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新《通则》)取代了已沿用10多年的原《企业财务通则》。近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于1993年实施的原《企业财务通则》已不能适应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财务管理的需要,还会与现有法规相抵触。伴随着我国新《公司法》的颁布,企业会计、审计准则体系的出台,新会计准则在上市公司实施之际,新《企业财务通则》也正式出台并实施,这是我国会计、财务改革领域的又一个里程碑。
一、新《通则》制定的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企业财务行为,保护企业及其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财政部新修订了《企业财务通则》。
二、对原《企业财务通则》的修订是大势所趋
三、新《通则》的内容
新《通则》共分10章、78条,分别为:总则、企业财务管理体制、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重组清算、信息管理、财务监督和附则。
四、新《通则》在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几大突破
(一)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权益的保护
新《通则》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资金,并非均可作为企业本期利润核算,需要区分各种情况进行处理。
(二)规范回购股份,进行股权激励
新修订的《通则》要求“以回购股份对经营者及其他职工实施股权激励的,在拟订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预留回购股份所需利润”。
(三)支持企业自主创新
市场经济要求企业不断创新,这样企业在竞争中才可以有优势可言。
(四)高管的薪酬允许特殊化势必导致企业人员新酬差距的扩大
随着时代的发展,薪酬制度也在不断变化,随着时间的推移,薪酬体系也需要调整和改进,使得企业的薪酬体系与变化了的情况相适应。
(五)国有利润需上缴
新《通则》第六章第五十条规定: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并入本年度利润,在充分考虑现金流量状况后,向投资者分配。属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国有利润上缴财政。
(六)对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些企业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七)还原财务管理本质
新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还原了财务管理的本质,交还了会计与税收承担的功能,主要强化企业财务管理中对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重组清算和信息管理的作用。
总之,新《企业财务通则》的出台适应了我国加入WTO以及国内经济形势变化的需要,有利于企业明晰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和完善治理结构,通过强化企业财务管理中财务战略、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重组清算和信息管理的作用来适应现代企业财务制度发展的需要。
(详文见《商业会计》2007年3月上半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