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投资核算新变化
2006年新的会计准则体系的发布,基本实现了中国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新准则与2001年起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相比,内容发生了很大变化,本文仅就企业对外投资规范的新变化谈谈看法。
一、 投资分类有变化且其核算规范涉及多个准则
现行会计规范将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长期投资又可分为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其中长期债权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依据对被投资单位产生的影响,分为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和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四种类型。新准则除保留长期股权投资外,企业对外投资的上述内容已重新分为交易性证券、可供出售证券、持有至到期投资。
二、 投资核算方法的变化
新准则对投资的核算进行了大量的修改,本文从各类投资的初始成本、收益计量、期末计价三个方面分析新旧准则的差异。其中,短期投资的变化如表1所示,长期债券投资的变化如表2所示,长期股权投资的变化如表3所示。
三、 投资信息披露的变化
在投资的信息披露方面,新旧准则也有很大的差异。旧准则更加注重表内信息的披露,如当期发生的投资净损益、各类投资的期末余额、当年提取的投资损失准备等;旧准则对表外信息的披露规定很少,仅有两项:1.采用权益法时,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会计政策的重大差异;2.投资变现及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新准则与旧准则相比,除了规定在表内披露的信息外,特别强调了在附注中应披露的内容。如:对长期股权投资而言,应披露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清单;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当期的主要财务信息;被投资单位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严格限制的情况;当期及累计未确认的投资损失金额;与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四、 对投资核算新准则的思考
(一)公允价值在我国会计实务中的运用是否可行
(二)计提减值准备时进行减值测试是否可行
(三)如何确定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资产组合
详文见《商业会计》2006年12月上半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