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政府补助准则的思考
我国政府补助设立的初衷是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然而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企业陷入财务困境时,尤其是地方国企改制上市后,地方政府为了避免本地区上市公司被特别处理(ST),或为了使公司达到配股生命线,采取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扶持、补贴。优惠的方式包括专门拨款、政策性补贴及捐赠性补助等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政府补助准则的出台将改善我国目前实务中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方法不统一、随意等现象,尤其对上市公司利用政府补助操纵利润的行为将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
一、与我国目前相关规范的比较
在政府补助准则出台之前,我国对政府补助业务的规范散见于《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关于企业技术改造贴息资金财务处理的函》、《科技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中,方法选择较混乱,给企业创造了盈余管理的空间。政府补助准则对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方法进行统一,为广大实务工作者提供了理论依据,便于理解和操作。具体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显著的变化。
(一)公允价值的运用
(二)会计核算采用收益法中的总额法
(三)确认时点更加明确
二、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0号的比较
(一)我国准则对计量属性的选择更合理
(二)我国准则总额法的选择提高了信息质量
三、 实施政府补助准则对企业产生的影响
(一)资本法的取消将使企业收益状况得到改善
(二)收益递延的规定降低了上市公司盈余操纵的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