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国际PSC合同中会计核算的作用
产品分成合同是国际油气田开发项目中所采取的一种普遍合作方式(英文全称PRODUCTION SHARE CONTRACT,简称PSC合同)。资源国以其资源作为出资,来吸引外部资金,实现其油气的勘探、开发、生产、销售。这种产品分成往往是以井口油气(从生产井到第一个油气采集点的油气叫井口油气)作为分成量。资源国在合同中通常规定三个条件来保护本国利益:成本库回收上限,利润油分成比例,税务最低纳税额。一般根据合同区块储量、开采的难易、商业可采出程度、销售条件等因素决定的。
PSC合同中普遍规定,在合同操作期终止后,所有以成本库资金购买的资产全部归资源国所有。PSC合同中对其利润油分成比例规定非常明确,通常有:固定比率、滑动指数、分段累进等三种方式;对成本库回收上限,则是通过会计程序或成本列支范围来规定;有的合同也单独对税收以清单的形式列示,也有的对税收通过条款进行范围框定。利润油分成比例的倾斜、税务最低纳税额的弱化、成本的摊薄,在PSC合同执行过程中,方法各不相同,但选择合适的成本分摊方法必不可少。
一、国际PSC合同中会计核算的特点
PSC合同实质上是打破了会计传统的权责发生制,而采用收付实现制来体现双方在合同中的权益。
(一)会计核算主体不同。一般而言,会计主体主要是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非法人的分公司、分支机构或社团。PSC合同的会计核算主体一般是在PSC合同框架下组成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联合会计主体,选聘其中的一方作为实际操作者(也叫作业者),这个联合会计主体一般叫作联合管理委员会。年度预算是操作者编制并报联合管理委员会与资源国批准,日常实际开支要经过联合管理委员会与资源国双重监督,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实际操作PSC合同,联合账户作为其共管账户存在。也就是就说联合管理委员会作为PSC合同执行主体,也是会计核算主体。会计主体的这种双重资格有别于一般会计主体。
(二)经营期间特定的阶段化。持续经营作为会计核算的四条基本假设之一,但并非指特定的时间段,也没有期限限制。而PSC合同中一般都规定,合同期满后,合作项目即告结束,所有资产归资源国所有。因此,国际石油合作项目属于一定时间段下的持续经营,与基本假设中所规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