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盈余管理的积极作用
韩正辉 王玉欣
当前,我国学术界已经对盈余管理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对盈余管理产生的动机、原因、手段和方式以及对策等都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其中大多对盈余管理的弊端进行了批评,很少提及其积极作用。本文试图从这一角度来作一探讨,并希望对全面认识盈余管理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盈余管理的定义
对于盈余管理的概念,会计界目前并没有一致的看法。美国会计学者Scott认为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者在一系列可供自由选择的会计政策中,很自然地选择使自身效用或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的会计政策的行为。这一概念,包含两方面的含义。首先,盈余管理可以看作是管理者为了在报酬合同、借款合同和政治成本中达到自身效用最大化而采取的一种机会主义行为。这种行为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损害了其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是极其有害的。其次,从有效契约观的角度看,盈余管理可以为管理者提供一定的空间,当突发事件来临时,能够采取相应的行动,以保护自身以及企业的利益。这种行为是站在企业的角度(当然也包括自己)维护契约各方的利益,是应该肯定的。
从盈余管理的定义和含义可以看出,它既有积极作用又有消极影响,不应该盲目地加以排斥和反对,应该一分为二地对待它。也有人认为盈余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应该对其大力批判。笔者认为这不能成为反对的充分理由。不可否认,并不排除管理者为了自身利益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但管理者的价值是通过企业价值来实现的,二者之间有一定的同一性;从代理理论看,管理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成本相当大,有时甚至是致命的,这也是管理者不愿意去做的。因此,只要有可能,管理者就有尽力维护各契约方利益的要求。
二、盈余管理的积极作用
从客观上看,盈余管理在某些方面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降低契约成本
从有效契约论的角度看、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组合,而签订契约是要花费订约成本的,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尽量降低契约成本、但由于企业经营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订立的契约总是具有不完全性和刚性。有效契约论认为,如果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存在盈余管理,不仅会降低契约成本,而且还可以使企业管理者通过盈余管理行为灵活地面对突发事件,从而较好地克服契约的不完全性和刚性,提高企业价值。如通过盈余管理使财务报告中的数字处于债务契约中限制性条款的范围之内,就可以避免企业与债权人之间的重新谈判成本。
2、激励经营者
企业管理者在经营过程中要经常面临两种风险:市场风险和企业特有风险。对管理者来说,其中企业特有风险是可控的,市场风险是不可控的,而且这两种风险往往影响净利润的大小。在以净利润作为报酬衡量标准的情况下,风险的影响显得尤其重要,因为此时由于不可控的风险而使管理者承担了报酬风险,这对管理者来说是不公平的。例如,一项新的会计政策的颁布降低了净利润,就可能会减少管理者的报酬,虽然这并非管理者的工作过失,却承担了不该承担的风险。而且与投资者相比,管理者无法通过为多家不同的企业工作来分散其报酬风险。这样就会促使管理者为了自身的利益而采取“安全的”经营和投资策略,放弃那些能带来较高回报但相对风险又较高的策略,虽然后者对投资者可能更有利。盈余管理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不可控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降低了管理者的报酬风险,给予管理者一定的利润调整空间,有利于激励管理者的创新能力,激励管理者采取更好的策略和行动,更好地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3、稳定股价
证券市场的不完全有效性使得股票价格并不能完全反映企业的价值.有时甚至表现出逆向性。在我国证券市场还不是很发达,投资者的素质还不高的情况下,这种情况更普遍、更严重。股价的剧烈波动使股东蒙受巨大损失,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因此稳定股价是管理者的工作之一。对于一个盈利状况良好,运行稳定,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来说,由于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偶然事件的不良影响,不明真相的市场可能会做出相反的反映,造成股价下跌。为了让市场更好地了解企业,让投资者知道真实的信息,管理者有必要通过盈余管理,向市场传递利好消息,达到消除不利影响的目的,稳定股价,避免股东不必要的损失。
4、传递内部信息
从资本市场角度看,管理者经常可获得一些独有的内部信息,而这些内部信息往往相当复杂并具有专业性。企业管理者若要以报告的形式把它们传递给投资者,是相当困难并且代价高昂的。另一方面,企业管理者拥有更多的有关企业未来盈利能力的内部信息,当管理者认为企业未经管理前的盈余信息难以准确评价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时,就容易对投资者的决策产生误导。在这两种情况下,管理者可以通过采取盈余管理行为,合理调整利润,更好地把内部信息传递到资本市场,从而有助于减少因资本市场激烈波动对投资者决策行为的影响。也就是说,管理者管理盈余的行为有助于提高会计报告的信息含量,使会计信息更能反映公司的经济价值。另外,盈余管理还可以帮助企业度过暂时的困难,避免破产、重组和被兼并等更具破坏性的行为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更好地维护了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通过盈余管理,尤其是利润平滑,能使企业平稳发展,防止过度的股利分配;在政策不合理和滞后的情况下,盈余管理为改进不会理的政策提供创新的会计方法,等等。
当然盈余管理的消极影响也很明显,最大的缺陷是为机会主义行为打开了大门,使得通过盈余管理所提供的信息不可靠,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报表上反映的企业业绩同企业经营实际脱节,从而给投资者、贷款人的投资与货款决策造成误导,也会给国家税收带来不利影响,使得国家的利益受到损失。因此应加强对管理盈余行为的约束和监督,使之向良性方向发展。
总之,对于盈余管理要一分为二,辩证地看待,不能一概否认。盈余管理本身无所谓好坏,关键在于其行为是否损害了相关者各方的利益,是否严重影响到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是否误导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如果没有的话,我们就应该肯定其积极作用。这不仅是十分有用时,而且也是必要的。
(作者单位:西安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