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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上市公司会计年报会计准则执行情况确保年报有效执行会计准则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财政部近日也发文对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2010年年报提出要求,其中包括了不得滥用会计政策、严格按照会计准则中有关“控制”的规定、不得随意改变其他综合收益的构成內容等多项內容。

  财政部下发的《关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全文详见B1)中,列举了各地财政部门做好对地区各类企业执行会计准则和2010年年报工作应当重点关注的问题,大致包括八个方面。除了“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新旧饺接”、“同一交易或事项在A股和H股的财务报告中应当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等方面,还特別指出,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当如实反映企业的交易或事项,应当保持统一性和前后一致性。企业2010年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应当在附注中充分說明变更的性质、內容和原因,不得滥用会计政策或随意变更会计估计。此外,对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事项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企业集团的会计政策应当统一,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应当与母公司保持一致。通知还强调,要严格按照会计准则中有关“控制”的规定,对企业合并和合并财务报表作出正确的会计处理。

  此外,财政部还对公允价值的计量以及相关伸息的披露作出要求做出要求,同时指出要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规定,确定和披露构成其他综合收益的项目和金额、企业不得随意改变其他综合收益的构成內容。

  通知强调,各地财政部门应当将地方大中型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情况继续作为2010年会计伸息质量检查的重点,确保会计准则在地方大中型企业得到有效实施,同时要求,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财政部门应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具有典型性的违规案件。财政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财政部门采取各种方式了解本地区各类企业在会计准则执行和年报编制工作中的问题,重点关注创业板上市公司会计准则执行情况,确保企业会计准则在本地区各类企业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