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销售退回会计核算及纳税调整处理
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如果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其会计处理结果同税务处理结果存在暂时性差异,需要进行纳税调整。本文探讨了其所涉及的所得税调整方法和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一、销售退回的会计及税法规定
按照会计准则规定,企业销售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其相关的收入、成本等一般应直接冲减退回当期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涉及的报告年度所属期间的销售退回,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调整报告年度相关的收入、成本等。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销售退回,只要购货方提供退货的有效证明,可冲减退货当期的销售收入。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如果发生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以前,涉及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应作为报告年度的纳税调整;如果发生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以后,销售退回所涉及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应作为退回本年度的纳税调整。
从会计和税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对于企业日常发生的销售退回,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是一致的,不存在纳税调整。但是,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如果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对销售退回相关的收入、成本等确认时间的规定,会计与税法的规定不同,从而使得该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结果同税务处理结果存在暂时性差异,需要进行纳税调整。本文就企业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发生的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税务处理及纳税调整进行分析。
二、会计处理
(一)冲减报告年度销售收入。
(二)冲减报告年度销售成本。
例1:
三、税务处理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发生的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直接冲减退货当期的收入、成本,调整本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再调整报告年度的应纳税所得。
例2:
四、所得税的纳税调整和会计处理
根据例1的会计处理结果可知,企业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发生的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会减少报告年度的会计利润,不影响退回年度的会计利润。但是,根据例2的税务处理结果,该项销售退回会减少退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而不影响报告年度的应纳税所得。所以,企业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发生的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会产生纳税的暂时性差异。对于该暂时性差异,应当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会计核算。具体核算方法如下:
(一)报告年度。对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后至报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属于报告年度销售退回的所得税影响,应相应调整报告年度的所得税费用,按照该项销售退回对报告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数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金额,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所得税费用)。
(二)销售退回年度。在计算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按本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减去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后至报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销售退回影响的报告年度利润总额的金额,作为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本年度应缴纳所得税;企业应按本年度应缴纳的所得税加上本年度转回的报告年度销售退回已确认的递延税款借方金额,确认为当期所得税费用,同时转回有关的递延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