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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改革:煤炭价值将重估

 我国目前执行的煤炭资源税率是经过6次调整《资源税暂行条例》后形成的,采取从量计征的方式,各省区吨煤资源税在2.5-3.6元之间。相对于煤炭资源价值而言,这样的税率明显偏低。

  业内人士指出,过去按照从量定额的方式征税,实际上就是按企业生产实物产品数量征收,没有考虑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浪费和对环境的破坏成本,以及价格变动因素。就煤炭资源税而言,在煤炭价格处于低水平时,这种局限不是很明显,而当煤价逐渐上涨时,资源税对资源使用的调节功能就会丧失。因为随着价格提高,在从量税率下,企业开采同样多的煤炭,所缴纳的税款实际相对减少了,这将变相鼓励企业为了获得更多收益而多开采资源。

  助煤炭价值重估

  资源税改革的短期结果必然是增加企业成本,但是否会影响业绩,则要看价格上涨能否将成本转移到下游,这取决于煤炭供需形势、各煤炭企业的议价能力,以及煤炭的需求弹性。

  国金证券煤炭行业分析师龚云华曾表示,煤炭资源税、费增加是大势所趋。但在目前的供求环境及煤炭价格市场化趋势的背景下,增加的税费完全可以向下游传导、转移。

  2007年开始,国家放开了对电煤价格的管制,意味着煤炭价格的完全市场化趋势,同时,煤企定价话语权在提升,成本转移能力也在增强。龚云华认为,2007年成本推动型的涨价显示,在产业集中度提升、对中小煤矿关闭和限制的安全门槛提高后,煤炭企业的定价话语权得到了提高,成本转移能力增强。

  与煤炭资源价格改革紧密相连的就是资源的有偿使用。业内人士表示,资源有偿取得政策不仅使煤炭企业开始逐步负担起煤炭资源成本,更重要的是为煤炭行业的全面市场化改革奠定了基础。龚云华认为,采矿权、探矿权的成本提高,将增加行业门槛,抑制资源的“乱挖滥采”,从而对增强大、中型煤炭企业的定价权更有利。

  天相投资分析师指出,煤炭资源市场化和煤炭价格市场化进程加快将是我国煤炭资源价值重心不断上移和煤炭价格持续上涨的一个重要推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