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财务条例施行
据新华社北京3月31日电 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日前签署命令,发布施行《中国人民解放军财务条例》。
《条例》共设11章66条,主要明确了新时期军队财务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任务、方针原则、领导体制和基本制度等;明晰了总部、军区级单位和军级以下单位财务部门和事业部门的财务工作职责,构成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特别规定各级机关要从严控制会议、集训、公务接待、差旅、办公设备购置与维修、办公杂支等行政消耗性支出,贯彻了国家和军队关于厉行节约工作的政策要求。
新发布的条例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