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进程中的障碍与对策
一、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必然性及国际现状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资本市场一体化趋势的日益加强,迫切地需要协调由此引发的国际间会计准则的差异,提高国际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因此把会计作为国际商业语言日益成为各国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该行为即为会计准则趋同。趋同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趋同是一个双边甚至多边的互动过程。趋同的目标是寻找恰当的方法,共同构建全球高质量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改组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并于2001年4月正式运作以来,一直致力于对国际会计准则进行完善与改进,将制定一套单一的、高质量的、全球范围内普遍适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纳入其战略目标,这对各国会计准则建设以及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产生深远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国家宣称拟采用国际会计准则。包括香港在内的世界9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经声称,或者允许,或者要求采纳国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2004年1月1日俄罗斯率先在国内上市公司中运用国际会计准则,欧盟25个成员国的上市公司自2005年1月1日起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美国也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达成“趋同”协议,实质性地开始与国际会计准则进行协调。
二、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进程中国作为全球经济的重要成员,一直积极地响应并参与国际经济的各项活动。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启动了以制定和实施与国际通行惯例相协调的会计准则体系为突破口的会计体制全面改革工作。199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并于1993年7月7日正式实施。这次会计变变革,改变了我国四十多年来以计划经济为基础的会计模式,将原来资金平衡表的体系改为资产负债表体系,完成了会计模式的转换,初步实现了与国际惯例协调。1997年,中国加入了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98年初,我国颁布了“现金流量表”等八条具体准则。从已颁布的几条会计准则来看,国际会计核算思想在准则中得到了更进一步的贯彻,具体准则规范的内容与国际会计准则进一步取得了一致,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程度较1993年已经发生了质的飞跃,体现出了其与国际会计准则的高度相关。2001年的会计改革实现了国际惯例的充分协调,我国实行国际通行的会计与税收相分离的作法。我国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全过程做出了规定,这与国际惯例中的财务会计概念是一致的。尤其是中国正式加入WTO,这标志着我国已成为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盟者,从而对会计标准的国际协调提出了实质性的更高要求。2006年2月15日,中国财政部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京召开联合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中国会计准则将从2007年1月起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这标志着中国会计与国际会计接轨的开始。此次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趋同,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
三、我国的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进程中的障碍
(1)市场环境发育的不完善市场环境发育不完善是影响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重要因素,其中集中表现为市场化程度不高并且发展不平衡,不同要素市场以及不同地区的市场化程度存在较大的差异。其次,市场环境发育不完善还表现为市场竞争不充分,企业间的交易不规范,关联交易较多。会计监管方面,国家和企业内部的各种监管机制仍不完善,各有关部门,如财政、税务、审计、证券、人民银行、保险等部门的监管机制以及注册会计师审计等外部监督机制都有待加强,企业的治理结构也有待改善。
(2)法律环境的制约我国的会计准则是基于民法、商法、公司法和税法等法律的规则,内容很零散,缺乏法律威力,受重视的程度也相对不够,而且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够完善,法律对社会经济运行的规范作用存在很大的欠缺。此外,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上市、增资配股、退市均以利润作为判定指标。在这样的法律环境下,我国会计准则规范的重点偏向利润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资产负债表信息的质量,这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倡导的全面资产负债表观相差甚远。
(3)会计信息服务对象的特殊性不同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有不同的要求,会计服务对象的特殊性也是影响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又一重要障碍。我国的财务会计目标是:会计信息应当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是国有控股企业,由于国有股东所特有的所有者缺位现象而导致无法产生对高质量会计信息的有效需求,政府干预企业经营使会计信息的提供存在较多的人为因素。因而按照一般市场机制要求设计的会计准则难以达到预期目标。此外,我国企业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并未截然分开,这就使得会计信息还要服务于税务机关。而建立在西方发达资本市场基础上的国际会计准则是为资本市场的投资者服务的。此外,监管体系和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也进一步限制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4)专业知识存量和职业判断力的制约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对我国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职业素质、工作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的国际会计准则将越来越倾向原则基础,以原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通常提供较少指南,对企业管理当局及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要求很高。在我国现阶段,由于会计人员的习惯和专业素质方面的原因,将难以适应会计政策选择、会计估计判断等方面的较高要求。另外,近年来会计准则和制度变化较快,会计人员没有足够时间消化和掌握这些新的知识,使会计准则在执行中也会碰到较大的困难。
四、促进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对策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是大方向,高质量全球公认的会计准则体系不仅对维护与促进全球经济的稳定与发展有益,而且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每一个国家经济健康发展和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也非常重要,但是趋同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过程中,每个国家都要不可避免地度量自身的利弊得失而采取相应的对策,我国也是如此。
(1)尽快构建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环境就我国目前而言,环境因素是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化进程中面临的最大障碍。环境因素包括市场发育程度、法律体系、会计监管体系、文化背景等丰富复杂的内容。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发育不完善,各种要素市场有待发展,会计监管体系和运行机制也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应借鉴西方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经验,对我国企业管理当局职业判断行为及其规律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以便确定相应的对策,进而很好地推进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化进程。
(2)积极主动地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应当是双向性的。我国一方面要遵循国际会计惯例,另一方面,我国会计也要成为国际化会计的一部分。会计不仅仅是学术问题,更重要的是国家利益问题,因此我们不能仅局限于遵守国际会计惯例,而应该积极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使得国际会计准则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同时我们应不断提高学术研究水平,培养一批在国际上有较高知名度的会计学家,扩大对国际会计界的影响力。
(3)建立完善的会计人员培训制度,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在会计人员的培养上,既要通过增加国际会计准则、外语、网络技术等新的教学内容和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考试制度来造就复合型的国际会计人才,又要重视会计现职人员的后续教育,使目前的会计人员能够及时更新知识,全面了解国际会计惯例,提高业务素质。同时还要努力提高国内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提高其独立、客观、公正执业的自觉性,使其尽快向国际水平靠拢。只有使我国的会计变得先进起来,才可以通过参与国际会计活动来展示自己的实力,扩大自身的影响,才能在国际会计事务中扩大自身的国际影响力,从而维护正当的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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