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是否该诚信
一、分析会计丧失诚信原则的原因
1.信息不对称是会计失信的前提。信息不对称理论是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加州大学的乔治•阿克尔洛夫等人提出的,它指市场经济的活动主体具有不相同的信息。我们知道,如果会计信息是对称的,会计信息的提供者(主要指厂商)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主要是投资者)对信息的了解和掌握程度相同,虚假的会计信息就很容易被识破,那么就谈不上会计失信的问题,甚至会计这种职业也没有存在的必要。现实的经济并非一个有效率的市场,信息不对称始终存在,因此信息的不对称是会计信息制造者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前提。
2.会计自身的特点及局限性是会计失信的条件。在日常经济中,我们经常看到会计人员为一分钱的差错折腾半天。会计给人们的感觉就是一门非常精确的科学。但事实是会计是一门貌似精确但并不精确的科学。这是因为,会计原则或会计标准的选择余地较大,不同的选择将生成不同的会计信息,这就为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提供了条件:一是会计原则为会计信息虚假提供了操作空间。二是会计政策为企业提供越来越宽的选择范围,制造者总是在规定的范围内选择有利于自身绩效或其他会计目的会计政策,三是会计工作内容需要凭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来进行,这为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职务上的方便。四是会计准则的滞后性,为会计造假提供契机。特别是目前我国的会计准则还没有涉及到金融衍生工具,这就很容易被上市公司利用会计准则的空白来选择有利于自身利益的会计政策。
3.公司制度缺陷是我国会计失信的根本原因。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缺陷,已经严重制约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进一步提高,会计信誉度低的根本原因是目前我国公司制度的缺陷。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是由国企改制而来的,由于改制不彻底,上市公司未能建立有效的制约机制,因此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较突出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股权结构不合理,“一股独大”现象严重。二是董事会、监事会存在缺陷。三是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财务、资产、机构、业务上没有实现真正分开,与控股股东之间关联交易不规范,导致上市公司被大股东操纵。从而造成控股股东损害上市公司及欺骗了股东利益。
4.失信成本低是会计失信的动力。关于公司会计造假的案例早在1720年的英国南海事件就已发生,为什么现在还有不少公司铤而走险,屡禁不止,甚至在美国这样一个拥有成熟市场经济体系的国家,都有公司进行会计造假。其主要原因就是:会计造假的背后有着巨大的经济利益作动力。对于企业而言它的目的是利润,只有当诚信能带来利润,不诚信会带来损失时,它才会讲诚信;对于个人而言,他们的目的是自己价值的实现,只有当诚信与自己的最终价值相符合时,他们才会诚信。在利益的驱使下,关键时刻就出现了诚信问题。企业通过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可骗取投资者、债权人及国家有关管理机关的信任,并因此获得投资、贷款或减少税金支出等经济利益。企业负责人作为企业管理的最高首长,他们有能力也有条件影响会计人员,通过制造虚假会计信息,骗取投资者的信任,并因此获得职务、薪金、股票升值等方面的利益;会计人员作为会计信息的直接生产者,他们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他们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避免因违法而影响自身的利益;另一方面,他们必须接受企业负责人领导,按企业负责人的管理要求完成会计工作,并由此获得薪金、升迁、奖励等利益。而会计师事务所在我国目前处于买方市场的困境下,为了占有一席之地,也迎合上市公司的要求,出具虚假报告。虚假会计信息能实现“多赢”,正是这些复杂的利益关系构成了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内在动因。
二、重塑会计诚信的对策
1.加快会计准则的研究和制定,减少会计虚假信息的施展空间。一是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压缩财务报告粉饰的空间,可以从适当增加财务报表附注,鼓励企业披露非财务信息,进一步完善与严格规范关联交易的披露等方面入手。二是加快制定和出台新的具体会计准则,针对我国特别是上市公司容易出现问题的准则加以规范。三是考虑尽可能缩小会计政策的选择空间,对会计政策选择方面的规范更加具体。
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的内部制度安排,为此必须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一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切实建立政企分开、产权明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股东等财务信息需求者参与监控的动机和能力,这包括健全董事会、建立审计委员会、建立股东对经营管理者的强力约束、建立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基于合约的委托代理关系等措施:二是完善业绩评价机构,应考虑增加一些涉及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等的非财务会计指标,使代理人所得的利益与企业目标约束挂钩;三是改变激励措施,防止管理者的短期行为,就经营管理者的激励措施将长期绩效补偿与短期工薪支付分开;四是要通过持股结构的调整,分散大股东的股标,增加股权之间的相互制衡,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五是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增强董事会内部制约机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六是完善公司内部会计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财务行为。
3.建立民事赔偿制度,加大造假成本。一是加大惩罚力度。对恶意造假者,一定要加大处罚力度,必须从立法、执法对造假单位及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或刑事处罚,不仅要让其付出倾家荡产、声名狼藉的代价,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坐牢,使造假者付出的代价远远大于其得到的收益。同时应加大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稽查力度和稽查面,大幅度提高会计造假的成本,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会计造假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势头。二是尽快建立民事赔偿制度。虽然我国出现了许多公司会计造假事件,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起针对公司造假真正实施的民事赔偿案例,股民还没得到违规公司的一分钱赔偿。因此,必须尽快建立民事赔偿制度,对参与造假,无论是公司(投资者或经营者)、律师,还是评估师、会计师,只要公民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受害人都可以提起诉讼。三是实行市场退出机制。在“安然”事件发生一个月后,纽约证交所正式取消了安然股票的相关交易,并拟取消其上市资格。同时导致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安达信会计公司的信誉和审计市场迅速下滑,不得不面临着被兼并的命运。这种退出机制的惩罚力度对相关行业内每一个企业都是一个警示。因此,我国要尽快构建有效的退出机制。对那些不遵守行业操守、自身就不守信用的企业或个人,出现失信行为后要把肇事者驱逐出相关行业。如对会计造假上市公司要立刻退市,对参与造假的中介机构要进行取缔,对会计造假的单位责任人、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不允许继续从事相关职业。只有这样,对失信行为的惩罚才是真正可置信的。
4.推行诚信保险制度。一些国家的做法,对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要求其在保险公司投保诚信险。当公司出现因诚信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害时,保险公司必须负责赔偿。这样就一方面保护了投资者利益,另一方面又使保险公司为了自己不受利益损失,必然加大对投保公司的监督,通过市场行为进行监督,降低监督成本。
5.实施诚信工程,强化诚信教育。当前应配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对全体会计从业人员进行诚信教育,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所有会计人员要真正做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