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会计信息失真现象
一、 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表现
1.某些企业经营者会计法制观念淡薄, 违法干预会计工作, 强令篡改会计数据, 假造凭证、 账表。
2.账外设账转移国有资产、 偷逃税收、 粉饰业绩。
3.会计基础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薄弱, 有法不依, 违法不究的现象比较严重。
4.违法违纪手段隐藏, 做假技术不断发展。
二、 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
1.屈从领导的压力, 被动做假 。在目前的经济社会中, 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往往处于从属关系, 也就是说单位负责人对他们的工作完全拥有领导权和管理权。 有了这种天然的从属关系, 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在单位会计工作中不可避免地具有了从属性。这种从属性往往不以会计人员的主观愿望为转移, 所以, 不少会计人员是很难做到恪守职业道德, 在单位负责人的施压下, 往往违背现有会计法规,在会计工作中弄虚作假。 如国内闻名的“ 银广厦” 案、 “ 蓝田股份” 案等等, 都是在企业负责人直接指使和策划下造假的。
2.政府管理部门观念和管理上论文格式存在错位和缺位。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出政绩, 搞表面文章, 盲目地下达经济增长指标,逼着企业不得不编造虚假的会计报表。
3.会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 人们在追求物质利益时, 个人私欲不断膨胀, 削弱了最起码的职业道德规范的约束。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 部分会计人员故意伪造、 变造、 隐匿、 毁损会计资料, 以便达到监守自盗、 大肆贪污、 挪用公款的目的, 最终以身试法, 甚至走向断头台。
三、 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办法
1.以法治假, 规范性防范。新《 会计法》 明确规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内容: 记账人员与业务、 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 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 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单位事项的决策和执行做到相互监督、 相互制约;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 期限和组织程序; 明确内部审计的方法和程序。
2.追究造假单位负责人责任。新《 会计法》 第四条明确规定: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会计信息真实性、 完整性的第一责任人。在法律责任方面, 新《 会计法》 明确规定了对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 使单位负责人畏惧法律的尊严,不得不有所顾忌。
3.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从源头上防止造假。内部控制体系是指各级管理部门在内部产生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一整套严密的控制体系, 是遏止做假的重要措施, 是实施自动防错、 查错和纠错, 实现自我约束、 自我控制的重要手段。
4.健全和完善会计管理制度。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是指各单位根据国家会计法律、 法规、 规章制度, 结合本单位经营管理的特点和要求, 而制定的旨在规范单位内部会计管理活动的制度、 措施和办法。加强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建设能够有效地维护会计管理制度体系的完整性和协调性, 确保会计管理制度的有效性, 是改善单位经营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策略。
5.加强会计队伍建设, 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提高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品质; 加大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处理力度, 以此来约束和管制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 完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制度。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提倡会计人论文格式员终身教育的观念, 切实帮助他们提高素质, 积累经验, 更新知识。严格履行法定责任, 忠于职守, 坚持原则,坚决不做假账, 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总之, 我们应对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 加大对会计行业的整顿和建设, 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维护正常的社会主义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