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工作中发生错弊的原因及防范措施研究
一、 出纳的含义及工作特点
(一) 出纳的含义出纳, “出” 即支出、 付出, “纳” 即收入。 从广义上来说,出纳是泛指发出和收进的管理工作。 作为会计名词, 运用在不同场合有着不同含义。 从这个角度讲, 出纳一词至少有出纳工作和出纳人员两种含义。1. 出纳工作。 是指一个会计专业岗位, 它与记账、 稽核、会计主管等岗位组成会计工作的有机整体。 具体地讲, 出纳是按照有关规章制度, 办理本单位的现金收付、 银行结算及有关账务, 保管库存现金、 有价证券、 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等工作的总称。2. 出纳人员。 通常简称为出纳, 它是指按照有关规章制度, 办理本单位的现金收付、 银行结算及有关账务, 保管库存现金、 有价证券、 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的人。 从广义上讲,既包括会计部门的出纳工作人员, 也包括业务部门的各类收款员、 工资发放员。 狭义的出纳人员仅指会计部门的出纳人员。(二) 出纳工作的特点任何工作都有自身的特点和工作规律, 出纳作为会计工作的一个专门岗位, 有自己专门的工作特点。1. 社会性。 出纳工作担负着一个单位货币资金的收付、存取任务, 而这些任务的完成是置身于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大环境之中的, 是与整个社会的经济论文格式运转相联系的。 只要这个单位发生经济活动, 就必然要求出纳员与之发生经济关系。 因此, 出纳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2. 专业性。 出纳工作作为会计工作的一个重要岗位,有着专门的操作技术和工作规则。 要做好出纳工作, 一方面要求经过一定的职业教育, 另一方面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 掌握其工作要领。 3. 政策性。 出纳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 其工作的每一环节都必须依照国家规定进行。 《会计法》 、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等法规都把出纳工作并入会计工作中, 并对出纳工作提出具体规定和要求。4. 时间性。 出纳工作具有很强的时间性, 何时记账,何时核对银行对账单等, 都有严格的时间要求, 一天都不能延误。 因此, 出纳员心里应有个时间表, 及时办理各项工作,保证出纳工作质量。
二、 出纳工作错弊的危害
由于出纳工作的特点, 使得出纳工作的错弊会给单位、社会带来巨大的危害: 一是, 会使国家或集体资财蒙受损失。 不法分子在财物收支和会计处理上作弊的目的, 多数情况下是为了侵吞公款、 公物或偷漏国家税款, 一旦发生这些问题, 将使国家或集体财产遭受损失。二是, 损害了国家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的严肃性, 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不利于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三是, 会造成会计核算资料不真实, 从而使其所反映的经济信息失准, 导致有关部门运用其会计资料进行判断、分析、 预测和决策等工作时发生失误, 带来损失。
三、 出纳工作中发生错弊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出纳是一个业务比较多, 而专业性又很强的工作, 大量地接触现金和银行存款, 因此, 出纳在工作时, 既要避免错误发生, 同时还要防止舞弊。(一) 现金核算会计错弊与防范1.现金收入在现金收入的会计操作中, 容易出现的会计错弊及其查证与调整方法如下: 第一, 对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的业务而用现金结算。 对此, 可先审阅 “现金日记账” 收方记录金额, 将超过上述限额, 尤其是大幅度超过限额的收款业务与据以登账的会计凭证进行核对, 根据收款业务的具体内容判断是否违反了上述规定。 第二, 收到现金后未给付款方开具收据, 从而将现金贪污或置入单位的 “小金库”。 对此,可通过调查询问业务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来发现问题的线索, 然后, 结合该线索所涉及到的经济活动及其会计反映进行追踪查证。 第三, 开具阴阳发票, 即根据需要在存根联、记帐联、 收款联和报销联上各填具不同的数量和金额的手段贪污收到的部分现金。 对此, 应将会计部门的现金收据存根或记账联与交款人手中的收据或收据单位作原始凭证入账的收据进行核对, 从而发现并查证问题。 第四, 销毁现金收据或交款单进行贪污。 对此, 查证人员在审阅会计资料和分析有关问题时, 有时可发现被查单位收款次数和额度有异常反映。 如在核对检查现金收据存根或交款单的编号时可发现不连续。 以此为线索, 可调查询问出纳员、 交款员及其他有关人员查证问题。 第五, 收现后未及时编制收款凭证并登记入账, 从而挪用公款。 按照规定, 对于现金业务, 应及时编制收款凭证并于当日登记 “现金日记账”。 如果未及时制证或虽制证但未及时登账, 那么, 就给出纳员提供了挪用公款的机会。 对此, 可以将现金日记账中收入方记录日期与收款凭证上的制证日期进行核对, 将收款凭证上的制证日期与所附的原始凭证上的制证日期进行核对来查证问题。另外, 对于出纳员保存的尚未入账的收款凭证也应检查其制证日期与检查日是否相距太远, 有无到检查日仍未编制收款凭证或尚未登记入账的问题。2.现金支出在现金支出的会计操作中, 容易出现的会计错弊及其查证与调整方法如下: 第一, 对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的业务而付以现金。 它是与上述 “对应通过转账结算的业务而收以现金” 的问题是相对的。 对此问题, 可先审阅 “现金日记账”付方记录金额, 将超过1000元, 尤其是大幅度超过此限额的付款业务与据以登账的会计凭证进行核对, 根据付款业务的具体内容判断是否违反了现金使用范围。 第二, 在根据若干份原始凭证汇总编制现金付款凭证上多汇总, 以此贪污现金。 这种情况属会计弊端居多。 对此, 当然可分析其是否为数字颠倒 (因为在编制记账凭证时发生, 所以不会影响账户之间的平衡关系)。 但是, 对此应着重分析判断是否故意多汇总的问题, 因为这样处理, 在账账相符, 只是证证不符的情况下贪污了差额款。 而证证不符尽管是一个明显的弊端马脚, 但会计凭证是最繁多的一类会计资料, 偶尔有所不相符, 要想使其得到查证, 无异于大海捞针。 第三, 以伪造、涂改凭证的方式进行贪污。 如涂改现金支出原始凭证中的金额或其他内容进行多报多支费用, 伪造职工加班加点的考勤记录虚支现金等。 对此类问题, 一般需在审阅会计凭证时发现线索或疑点, 然后, 再通过调查分析有关情况。 必要时, 对会计凭证中的有关记录进行技术鉴定来查证问题。第四, 在现金支出过程中虚报、 重报、 冒领等。 如会计人员在没有原始凭证的情况下编制付款凭证并据以登记入账, 从而贪污公款; 有关人员替他人冒领工资、 奖金等; 将某发票或收据重复报销等。 对这些问题, 有的可以在 “现金日记账”或其他有关账簿中发现问题的疑点, 然后再核对账证、 证证查证问题。 但在很多情况下, 需要在审阅核对会计凭证时发现问题的线索。(二) 银行存款核算会计错弊与防范1. 存入其一, 存入的现金来源不合法。 对此, 可根据现金收入凭证上所反映的经济业务, 结合现金收入金额的大小进行查证企业银行存款的合法性。 如有疑问, 可查询调查付款单位的经济业务。其二, 未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全部、 及时地送存银行。 对此, 审阅 论文格式“银行存款日记账” 中的摘要及余额记录,分析有无收款不正常的业务内容或模糊不清的摘要叙述,如有, 应进行账证核对, 了解付款单位与本单位是什么关系,有无可能发生业务往来, 然后在调查付款基础上查证问题。其三, 进行假存或少存多记的舞弊行为。 如会计人员将销售款贪污后, 而在账上仍作银行存款和销售收入同时增加处理。 对此, 可将 “银行存款日记账”与 “银行对账单” 进行核对查处问题; 也可通过核对销售业务的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来发现问题的疑点, 然后再跟踪调查。2.结算其一, 通过银行划回的银行存款, 有的不属本单位的款项错误地划到其存款账户。 对此, 可检查银行转来的有关凭证上的收款单位是否为本单位的全称; 审阅检查本单位的结算明细账户上的内容, 了解与其付款单位有无业务往来关系, 借以查证该笔款项是否确属为本单位所有。其二, 通过银行结算划回的银行存款不及时, 不足额。对此, 可将应收账款明细账户中的记录与银行转来的凭证及其他会计凭证进行核对来发现问题和疑点, 然后再追踪检查该经济业务的整个来龙去脉, 予以调整。3.支出其一, 从银行存款中提取现金的用途不合法、 不合理。对此, 可检查提取现金的有关摘要上的说明, 看其有无正当理由; 提取现金后, 核对其是否记入现金账; 然后根据 “现金日记账” 和付款凭证上所反映的业务内容以及和 “现金”科目的对方科目来分析该笔现金的去向是否明确, 是否合理合法。其二, 银行存款划出不合理、 不合法。 对此, 可审阅划出银行存款的会计凭证上的付款理由是否正当, 收款单位与本单位有无正常的业务往来; 调查询问收款单位, 从而查处问题。其三, 银行存款支出后不记账以掩盖非法开支。 对此,可进行 “银行存款日记账”与 “银行对账单” 逐笔核对, 从而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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