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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监察循环动态博弈

1引言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指出,我国富煤、少油、缺气的能源条件,决定了未来较长时期内,煤炭在我国能源结构中仍将居于主体地位。随着国家经济结构的进一步调整,煤矿安全乃至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任务也将更为艰巨繁重。从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煤矿安全监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到2000年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正式成立,标志着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在我国诞生。在实行政企分开的基础上,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建立的垂直管理监察体制为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1]。1999-2009年,全国煤炭总产量由1999年的10.4亿吨增长到2009年的29.5亿吨,增长近2倍;煤矿事故死亡总人数由“十五”高峰期2002年的6 995人减少到2009年的2 630人,下降了62.4%;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起数由2000年的75起减少到2009年的20起,下降了73.3%。全国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由2000年的5.71下降到2009年的0.892,下降了84.4%,历史性地降到了1以下。2000-2009年事故死亡人数及百万吨死亡率见图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指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仍然过大,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非法违法行为、违规违章现象屡禁不止。需要抓紧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问题,安全生产不容松懈。纵观以往对煤矿监管博弈的研究文献,其中,文献[1]分析了垂直管理的煤矿生产安全监管体制中地方政府责任小获益大在安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弊端。文献[2]具体分析了煤矿安全投入与安全事故发生量之间的关系,建立安全投入的博弈模型并进行分析。文献[3]从外部监督博弈和内部监督博弈两方面进行分析,着重增加对监管者的“努力”行为的激励,来改进监督的效果。文献[4]对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煤矿企业、矿工等四方主体分别建立博弈模型,分析各主体之间的博弈对煤矿安全政策最终结果的影响。以往文献中煤矿监管博弈通常都是在不同博弈主体如何选择上徘徊,建立博弈模型分析问题,但还没有文献主要针对安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不同特点进行分析。因此,本文在分析监管博弈过程的基础上,将该过程划分为3个阶段建立循环动态博弈模型,即第一阶段检查阶段博弈模型、第二阶段监督阶段博弈模型和第三阶段事故发生阶段博弈模型,并对这3个阶段用最基本的成本和经济效益等因素进行计算分析,建立煤矿企业和监察部门选择不同策略的概率关系式,分析各个策略选择形成的原因。

2博弈模型建立及分析

2.1第一阶段——检查博弈模型建立与分析

假设在第一阶段博弈模型中,煤矿企业安全投入合格的成本为C1,概率为Pa,其安全生产所获得的收益为L1;煤矿企业如果安全投入不合格的成本为C2,概率为(1-Pa),此时生产所获得的收益为L2(包括违法违规生产收益)。监察部门的检查可能采取的措施是检查和不检查,其概率分别为Pb和(1-Pb),其中在进行检查时也会采用严格检查和敷衍检查两种方式,其中严格检查的成本为C3,敷衍检查的成本为C4(通常C4 < C3),且概率分别为Pc和(1-Pc),如果检查出安全投入未达标,则对企业进行相应的惩罚,其罚金用F1来表示,罚金一并归入监察部门的净收入,并责令其停产整改,增加安全投入达到合格要求。该模型的得益矩阵如表1所示。

根据表1的得益矩阵,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对博弈模型进行分析:

2.1.1从监察部门的期望收益角度考虑

监察部门严格检查的期望收益:M1 = PaPbPc(-C3) + (1 - Pa)PbPc(F1 - C3) = (1 - Pa)PbPcF1 - PbPcC3;

监察部门敷衍检查的期望收益:M2 = PaPb(1 - Pc)(-C4) + (1 - Pa)Pb(1 - Pc)(-C4) = -Pb(1 - Pc )C4。

由于国家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地方监察部门在对煤矿企业监察过程中,往往不存在不检查的情况,即“不检查”这个策略选择已经弱化掉了,而只剩下严格检查和敷衍检查这两种情况,因此,在监察部门进行严格检查和敷衍检查的预期收益无差异的情况下(令M1 = M2),可以计算出煤矿企业在安全投入不合格的概率:
(1)式表明,煤矿企业安全投入不合格的概率与监察部门采取的两种策略概率、成本和检查出不合格的罚金额度有关,而与检查概率Pb无关。

(1) 当给定检查频率Pc 和所处罚金F1时,安全不合格概率由两种方式的检查成本的大小决定(前提假定C4 < C3)。

(2) 当给定检查成本和严格检查概率Pc时,(1)式中安全投入不合格概率的大小与罚金F1呈反比关系。因此,监察部门加大惩罚力度,煤矿企业选择安全投入不合格的概率就会降低。

(3) 当给定检查成本和罚金时,(1) 式演变成:

2.1.2从煤炭企业的期望收益角度考虑

煤矿企业安全投入合格的期望收益:N1 = PbPc(L1 - C1) + Pb(1 - Pc)(L1 - C1);

煤矿企业安全投入不合格的期望收益:N2 = PbPc(L2-F1 - C2) + Pb(1 - Pc)(L2 - C2)。

同样,监察部门采取的策略不检查的部分被忽略掉。当煤矿企业安全投入合格与安全投入不合格的期望收益相等(令N1 = N2)时,可计算出监察部门严格检查的概率Pc:

由(2)式可以看出,(L1-C1) 表示煤矿企业在安全投入合格的情况下所得的净收益,(L2-C2)表示煤矿企业在安全投入不合格的情况下所得的净收益,而两者的差值就是煤矿企业采取不合格安全投入的违规违法所得。因此,当罚金F1已知的情况下,非法所得越大,相应的监察部门的严格检查概率也应随之增大,否则出现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就越大;同理,相应增加罚金F1的金额,煤矿企业选择安全投入不合格的可能性减小,监察部门严格检查的概率也会降低。

2.2第二阶段——监督博弈模型建立与分析

对于检查阶段博弈模型中煤矿企业选择安全投入合格的策略时,不论监察部门选择何种策略,都不进入监督阶段博弈而是继续循环进行检查阶段博弈。当煤矿企业选择安全投入不合格策略,监察部门选择敷衍检查策略时,虽然煤矿企业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但是由于监察部门自身的问题而使安全隐患得以存在,这种情况也随之再次进入检查阶段博弈。而当煤矿企业选择安全投入不合格策略,而监察部门选择严格检查策略时,会出现该煤矿企业被罚罚金且责令其整改的局面,这种策略选择使得博弈双方进入第二阶段监督博弈阶段。煤矿企业同样会有两种选择策略:安全隐患消除和安全隐患不消除。而监察部门对煤矿企业整改过程的监督也会有两种选择策略:监督和不监督。

设定煤矿企业消除安全隐患使得安全投入达到合格状态需要成本为(C1-C2),不消除安全隐患的成本为0,整改期间由于停产造成的损失为L3,采取这两种策略的概率分别为Pd和(1 - Pd)。监察部门在对煤矿企业整改期间进行监督的成本为C5,不监督的成本为0,采取这两种策略的概率分别为Pe和(1 - Pe)。监察部门选择监督策略时,煤矿企业并没有按要求达到合格状态,则再对其处以罚金F2,再循环进入监督博弈阶段。下面建立监督博弈模型的得益矩阵,如表2所示。

2.2.1从监察部门的期望收益角度考虑

监察部门监督的期望收益:M3 = Pd(-C5) + (1 - Pd)(F2 - C5) = F2 - C5 - PdF2;

监察部门不监督的期望收益:M4 = 0。

当监察部门在选择两种策略时的期望收益相等(令M3 = M4)时,得到Pd的关系式:

由(3)式可以看出,监察部门减少监督成本C5或增加罚金F2的金额将有效地使煤矿企业选择不消除安全隐患策略的概率减小。

2.2.2从煤炭企业的期望收益角度考虑

煤炭企业选择消除安全隐患的期望收益为:N3 = Pe[-L3 - (C1 - C2)] + (1 - Pe)[-L3 - (C1 - C2)] = -L3 - (C1 - C2);

煤炭企业选择不消除安全隐患的期望收益为:N4 = Pe(-F2 - L3) + (1 - Pe)(-L3) = -PeF2 + L3。

由(4)式可以看出,Pe的大小与第一阶段煤炭企业安全投入欠账的大小呈正比关系,而与罚金F2呈反比关系,因为采取了发现安全投入不合格就勒令停产整改的措施,使得整改期间效益L3与监督力度无关。这也就验证了(3)式的解释,如果煤炭企业安全投入欠账多,监察部门就应该加大对其整改时的监督力度,而增加罚金F2的金额也会对选择不消除安全隐患的煤炭企业有一定震慑作用,促使其选择投资消除安全隐患的策略,从而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2.3第三阶段——事故发生阶段分析

煤炭企业和监察部门在一定时期内重复执行检查阶段和监督阶段的博弈模型。煤炭企业发生事故之后,就进入了第三阶段:事故发生阶段。在事故发生阶段,由于企业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巨大的赔偿金额、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使得煤炭企业一定会选择瞒报的策略,试图蒙混过关,因此,要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必须从源头抓起,将安全生产过程严格控制在前两个阶段之中。

经过上述两个阶段的博弈分析,可知煤炭企业在选择安全投入不合格策略时,监察部门在第一阶段博弈中可能选择敷衍检查策略,这样安全隐患一直存在,其发生事故的概率为(1 - Pa)(1 - Pc)。同理,当监察部门在第一阶段博弈中选择严格检查策略,而在第二阶段博弈中选择了不监督策略,也会使得安全隐患存在,从而导致事故发生,其概率为:(1 - Pa)Pc(1 - Pd)(1 - Pe)。对于监察部门来说,提高Pc和Pe的概率就能有效地减少事故的发生,同时也能使煤炭企业选择安全投入不合格的概率(1 - Pa)和不消除安全隐患的概率(1 - Pd)相应减小。因此,充分分析检查和监督过程的特点,将安全隐患遏制在前两个阶段,将是降低安全事故发生概率的重点。
3结论

我国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进展,但相关矛盾、问题和隐患依然突出,形势不容乐观。如何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已经成为当务之急。本文通过对国家监察部门监察执法和煤炭企业生产过程的分析,将煤矿安全监察过程分为3个阶段,分别为检查阶段、监督阶段和事故发生阶段,并对这3个阶段建立博弈模型,计算出博弈双方的得益矩阵,从双方选择不同策略的概率关系式入手,找出影响其策略选择的因素,并根据这些因素进行分析,得出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应该首先以监察部门的严格执法为基础,从提高罚金和减少检查及监督成本入手,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的结论。

主要参考文献

[1] 李豪峰,高鹤. 我国煤矿生产安全监管的博弈分析[J]. 煤炭经济研究,2004(7):72-75.

[2] 陈宁,林汉川. 我国煤矿企业安全投入的博弈分析[J].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4(2).

[3] 禹金云,罗一新. 基于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研究的博弈分析[J]. 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7,17(3):67-70.

[4] 东北财经大学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课题组. 中国煤矿事故频发的博弈解释[J]. 财经问题研究,2007(7):28-34.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