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示力度加强
日前从财政部获悉,各地财政部门高度重视、认真部署2011年度会计检查工作,检查和公示力度明显加大,社会影响空前加强。
新疆、浙江、广东等财政厅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做出重要批示并召开专题办公会议研究工作思路、检查方案,部署检查工作。安徽、海南、厦门等财政厅(局)成立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厅(局)主管领导任组长,下设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检查工作。部分财政厅(局)召开会计监管大会,专项布置检查工作,并采取巡视、督导、交流、考评等方式加强对市区县检查工作的指导。
大部分省级财政部门将检查指标分解到省市县财政部门,切实加大检查力度和覆盖面。福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户数达到527户,是上年两倍多;厦门检查125户,比上年增加一倍多;青海检查户数比上年增加一半以上;黑龙江、上海、安徽、四川等检查户数也远超上年。广东、湖北、陕西、辽宁、吉林、福建等要求辖区内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全面开展自查,在自查基础上开展巡查与重点抽查。
据悉,为了树立会计监督权威、建立惩防结合会计监督机制,各财政部门采取了查前公示检查名单、查后公告检查和处理处罚情况等重要手段。截止6月初,已有17个省级财政部门、41个省级以下财政部门借助新闻媒体和网络等方式,将2011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名单、重点、目的、内容等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