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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允价值及其决策相关性的思考

一、引言

近一段时间,公允价值成为会计学术界讨论的热门话题。关于公允价值的讨论起源于2007年的美国次级债危机,焦点集中于金融资产是否应该用公允价值计量。然而,后续的讨论却远远超出了金融危机本身。美国的金融界认为在金融危机的环境下使用公允价值,会引起金融不稳定,动摇市场参与者和广大存款客户的信心,所以他们呼吁停止执行FAS157,回归历史成本会计;著名会计学者Ross L Watts也认为,公允价值在次级债危机中起到一种支持作用;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报告却认为,金融危机与公允价值会计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公允价值应当是一个很相关、透明的信息。与此同时,国内也开始了一轮关于公允价值的讨论。部分学者赞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观点,认为公允价值会计比历史成本会计更先进,相关性更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全部资产与负债都应该用公允价值计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也有人认为,构建于信息系统论和历史成本原则之上的当代会计理论,与公允价值着眼于真实反映的思想格格不入,公允价值会计的出现是对传统会计理论的颠覆,因此必须系统反思和重构当代会计理论;而我国著名会计学者葛家澍认为,在会计报表内,必须运用历史成本计量来确认主要的项目,而公允价值信息应该表外列报 。

本文从公允价值的定义开始,分析其内在矛盾,进而判断其适用范围,提出公允价值定义应该回归市场价值的观点;然后对公允价值的相关性进行了思考,得出了公允价值信息应该在表外进行披露的结论。

二、 关于公允价值定义的思考

“公允价值等级按照参照信息的优先秩序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活跃市场中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报价;第二等级,根据除第一等级的报价外,可直接或间接观察到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的信息;第三等级,无法直接观察到的信息,这些信息应建立在一系列假定基础上,应包括企业在计量时可获取的最佳信息,相关假设必须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该资产或负债时都会使用的假设。”

从公允价值的定义上看,第一级标准应该是公允价值的基本定义,那么,第二、三级标准就是第一级标准的近似值。从交易性金融资产来看,第二级标准是不需要的,因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通常存在一个活跃的交易市场。由于其市场价格是市场参与者对金融资产的风险及收益进行分析后达到一致的,因此第三级标准也可以和第一级标准保持一致。

但是其他资产就不同,第三级定义与第一级定义是不可能相同的。可以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这个观点。假设某企业用5 000元购入一台电脑用于软件编写,并且编写的软件用于出售。购入电脑一个月后,由于技术更新,该电脑的市场价格下降为3 000元,则此时其脱手价格为3 000元,根据第一级定义,其公允价值为3 000元。然而,该企业购入电脑并不是要用于出售,而是用于编写商用软件。技术更新的结果并没有使该电脑编写软件的能力下降,因此该电脑的未来现金流量并没有产生变化。也就是说,根据第一级标准计量的公允价值发生了变化,而根据第三级标准计量的公允价值没有变化,因此用两个标准计量的公允价值从理论上看就不可能是相等的。

资产的市场价格决定于生产者的成本及市场的供求关系,与资产的使用效益不存在直接的关系。企业的绝大部分资产并不能单独产生现金流量。例如原材料,它必须与设备、人力结合才能变成产品,产品出售后才能为企业带来现金流量。如果用产品的收入来衡量原材料的现金流量则必须将原材料的效益分离出来,但这个分离却不可避免地出现循环计算问题。

综上所述,公允价值的三级计量标准从理论上就无法统一于不以出售为目的的资产和负债方面。也就是说,目前的公允价值计量标准是无法推广到绝大部分资产和负债方面的。

三、 关于公允价值相关性的思考

主流观点认为,公允价值能够代表现代会计发展方向的一个重要理由是公允价值信息比历史成本信息更具有相关性。支持这一看法的观点是:用历史成本计量的资产与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市场价格相差较大,是过去的价值信息,而会计信息使用者需要的是未来的价值信息,以历史成本计量为主体的传统会计所提供的信息相关性差;与历史成本相反,以公允价值计量为主体的所谓“未来”会计所提供的信息反映了资产与负债的市场价值,是未来的价值信息,所以是相关的。上述观点似乎简单而明确,但是考虑到所谓信息的“相关性”是指信息要对使用者有用,因此有必要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开始对上述观点进行深入的思考。

(一)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

通常情况下,会计信息使用者是指投资者和债权人。由于投资者可以通过转让股票或者分红的方式来获得利益,因此投资者需要了解与企业总体价值相关的信息。债权人关心的是债务本金及利息的安全。传统的观点认为,债权人重视企业资产的市场价值,因为一旦企业破产,债权人可以通过出售资产来回收债务。然而本文认为,这个观点并不正确,也不符合事实。事实上,企业破产只是一种极端情况。通常情况下,企业是用从经营活动中回收的本金来偿还债务的本金,而不是用企业原有的资产来偿还债务。而且,债权人在向企业提供债务资金的时候,也是判断企业不会破产的,反之,就不会把资金借给企业。因此,债权人通常应该通过企业的盈利情况来判断债权本金及利息的安全性。也就是说,与债权人利益最相关的也是关于企业总体价值的会计信息。
那么,如何估计企业的总体价值呢?一种思路是准确认定企业单项资产(包括全部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价值,然后通过求和来直接计算企业的总体价值。另一种思路是认为企业的净收益是企业价值的增量,通过企业的净收益来间接估计企业的总体价值。

为了说明问题的本质,本文假设企业各单项资产的价值可以准确估计。即便如此,企业的总体价值仍然不能用单项资产之和来求得。企业的总体价值的确与各个单项资产相关,但相关并不意味着是加法关系,也许是其他的某种函数关系。所以说,第一种直接用合计的办法来估计企业价值的思路是不成立的,企业的总体价值只能通过净收益来间接地估计。

(二)公允价值信息对净收益的影响

既然企业的总体价值应该通过净收益来间接估计,那么公允价值对净收益的影响就成为判断其相关性强弱的重要尺度。

从资产的初始计量看,公允价值只承认产品本身的价格,贸易从属费用则看作费用,而历史成本则认为贸易从属费用也是资产价值的一部分。如果一批材料的价格为100元,运输费用为20元,则公允价值为100元,历史成本为120元。问题的关键在于,20元的运输费用当作费用处理是否合理呢?从配比原则看,某项费用应该与由该项费用产生的收入相配比。也就是说,20元的运输费用是为了取得材料,则应该用材料产生的收入来补偿。假设该批材料在一个月后生产成产品,该产品除材料成本外包括人工费40元,取得销售收入200元,则20元的运输费用应该用这200元的收入来补偿。如果用公允价值计量该批材料,其价值为100元,20元的运费作为当期费用处理,则由当期的收入来补偿。但是当期收入中并不包含该批材料所产生的150元收入,因此,公允价值与配比原则存在冲突。而如果用历史成本来计量该批材料的价值为120元,一个月后销售成本为160元(100元 20元 40元),该笔费用(销售成本160元)与200元的收入同时确认,则20元的运费与其产生的收入相配比。这个例子说明,用公允价值对资产进行初始计量,相关费用的确认与配比原则存在冲突。所以,从资产的初始计量角度看,公允价值不利于反映企业的净收益。

从资产的后续计量看,公允价值会计要求将资产的价值调整为市场价格,一旦资产的市价发生变化,则必须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目前未实现而将来可能实现的净收益。如果将这一结果与代表特定期间已实现净收益相加,则最终的净收益将成为“已实现收益”与“未实现收益”的混合物。这个混合物无法与任何期间的费用相匹配,“会明显地歪曲企业的真实业绩,提供既不真实也不可靠的模糊信息。”

有人认为,用历史成本计量资产价值不能正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利润),“企业利润是通过收入与相关成本、费用配比计算的,历史成本下收入按现行价格计量,而成本却按历史成本计量,这样因为计量属性的不同形成差价,不利于正确评价企业经营成果。”

这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观点。假定企业拥有100元的现金,银行存款利率为10%,则一年后可以取出110元现金。如何评价该笔现金的利润?当然是110-100=10元(利息即投资收益为10元)。该利润是用资产的终值减去该资产的现值而得到的,也就是收入按现行价格(一年后的110元)计量,费用按历史成本(一年前的100元)计量。这个利润是符合逻辑的。如果按前面引用的错误观点来计量,即收入和费用的计量时点一致,则会得到一个荒谬的结论:利润是不存在的。如果收入和费用都按一年前的价值计量,则收入=110÷(1 10%)=100元,费用=100元,利润=100-100=0。按一年后的价值计量结果类似:利润=110-110=0。其原因在于,该笔现金的现值为100元(未来现金流量110元的折现),如果收入和费用都按一年后的所谓“现时价格”计算,则收入为110元,费用为110元(100元现金的一年终值)。以此类推,任何资产所产生的利润均为0,任何经营活动都是不产生利润的。所以,上述引用观点是不正确的,即:用历史成本计价不会影响企业对利润确认的正确性。事实上,无论用公允价值还是历史成本来计价,利润都应该是用终值计量的收入减去用现值计量的费用而得到的,因为从本质上看,利润是一个期间概念,是资产的时间价值,只能通过不同时点的价值之差来进行计算。

四、结论

从定义上看,当前的公允价值的三级确认标准在大多数资产和负债方面存在固有矛盾。从相关性的角度看,企业的总体价值是会计信息使用者共同关心的内容,净收益是估计企业总体价值的最相关因素,而公允价值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都与配比原则存在冲突,从而歪曲了企业的真实收益。

那么,公允价值信息是否就不具有相关性呢?结论是否定的。以出售为目的的资产的公允价值信息能够帮助投资者判断公司持有的这些资产是否带来了最大的经济收益。“管理层有责任表明这些资产是否为投资者带来了利润。如果企业持有的资产不能产生足够的投资回报,那么以市场价格出售这些资产比继续持有对投资者更有利。”

公允价值对净收益的歪曲是将公允价值应用于会计确认的结果。如果在会计上不确认公允价值,则这种歪曲也就不存在。那么,公允价值信息应该如何处理呢?本文认为,公允价值信息对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是有用的,但如果在会计报表中进行确认则会歪曲企业的真实收益。因此,最适合于体现公允价值作用的方法是对其进行表外披露。也就是说,会计报告分为会计报表与表外信息两个部分,会计报表内的数据应该用历史成本计量,提供真实的净收益信息;而公允价值信息应该在表外信息中予以披露,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辅助性的决策信息。这样,历史成本信息和公允价值信息按照各自的属性发挥各自的作用,财务会计才能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最好的决策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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