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差异
会计的产生早于税收,但在税收产生之后,会计与税收就有了不解之缘。现代税收离不开会计,离开会计的税收是无法进行的,因为现代集团化企业的经营规模大、范围广,如果没有会计的核算与监督管理,税收就失去了准确的征收依据;现代会计也无法脱离税收,因为税收是为实现国家职能服务的,是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的。税务机关代表国家要征税,以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企业要计税、缴税和进行税务筹划。以实现企业的税收利益。税收使征纳税双方的利益连在一起,也使征纳税双方不断发生矛盾。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以及以所得税为标志的税收不断法制化,企业会计的不断规范化,特别是国家对会计行业进行的改革。使得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正逐步走向与税法适当分离的道路。
一、财务会计与税收产生差异的原因
(一)服务对象不同造成的目标不同
这是产生差异的根源。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税收的取得必须依靠税法来作为保障,而制定税法的目标是规范税收分配秩序,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实现,通过公平税负为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外部环境,并运用税收这一经济杠杆调节经济活动的运行。由于会计与税法的规范目的和出发点不同,如果我们强求会计准则与税收法规一致,不利于正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况且。我国的税收法规体系还处在健全之中,要使会计制度得以很好地贯彻,并与国际会计惯例趋同,必须遵循会计和税收相分离的原则。既然会计与税收的分离是纳税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前提,那么纳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也是一种必然。分离是为了会计充分发挥自身的多重功能,例如财务功能、税务筹划功能、管理功能等。
纳税会计资料大多来自财务会计,在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并做纳税调整会计分录后,再反映在会计账簿和报告中,这就决定了纳税会计既要熟悉财务会计又要精通税法。如何正确认识并处理好会计法规与税法规定之间的差异,是广大会计工作者、社会中介机构执业人员、税务人员等面临的一个现实而重要的问题。
(二)计量的标准、依据不同
税法和会计制度最大的差别在于收益实现的时间和费用是否可抵扣,它又集中体现在会计原则与税收原则的差别上。
1,税收制度是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混合,而企业会计制度坚持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2,新会计准则中规定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这五种方法,而历史成本的客观性和可验证性是税收征管的核心要素,所以税法中历史成本成了摄主要和最坚实的基石。只有坚持历史成本原则,才能做到纳税有据可查,并有效约束计税过程中的主观性和随意性,维护税收的确定性原则。
3,会计核算中的配比原则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而税法中的配比原则还需要同时遵循相关性原则和历史成本原则。例如:税法中赞助支出、担保支出等视为与应税收入不相关,因而规定不得在税前扣除。
4,会计核算中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谨慎性原则在税法中并不采用。税法对计税依据、计税方法的规定具有高度的刚性。它不容许掺杂主观性的判断或估计,否则税收征管的随意性现象就会滋生蔓延,纳税人利用其“判断”延迟纳税,甚至不缴税或者少缴税的现象就难于遏制。所以我国税法对诸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坏账准备金可在税前扣除的提取比例等等都作了严格规定。
二、纳税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意义
以上只是列举了会计和税收中存在的主要差异,是大原则方面的差异,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存在的细化差异以及需要进行的纳税调整更多,为了适应纳税人的需要,也是纳税人为了适应纳税的需要,纳税会计应该从财务会计中独立出来。
纳税会计调整核算应该具有完备的理论体系,在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并做纳税调整会计分录后,在纳税会计凭证和账簿中记录反映。这样的调整结果更具有可验证性,能提高纳税计算结果的正确性。有利于企业进行纳税筹划,也有利于税务机关的稽查工作。
三、纳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不同
(一)会计目标的不同
纳税会计的基本目标是遵守税法规定,即达到税收遵从(正确计税、纳税、退税等),从而降低遵从成本。高层目标是向纳税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信息有助于其进行税务决策、实现其税收收益最大化。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二)会计对象不同
纳税会计的对象是企业中能够用货币计量的涉税事项。财务会计的对象是能用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即企业的资金运动。
(三)会计核算不同
纳税会计的账务核算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的,纳税会计的调整过程主要有以下特点:
1,纳税会计不像财务会计在核算时有不同的会计政策可以选择,它具有确定性,这是由税法的强制性决定的。
2,纳税会计的调整分录是在财务会计体系之外,不涉及财务会计有关账簿,不对财务会计资料及核算结果产生影响。
3,对于时间性差异的调整分录,年来不需要结转,其余额直接结转至下年度。对于永久性差异的调整分录,年末需要结转,余额为零。这是因为永久性差异不具有连续性,只对本期的纳税会计核算产生影响,对以后各期的纳税会计核算均无影响。而时间性差异具有连续性,对本期和以后各期的纳税会计核算均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