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部门现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利与弊
一、政府部门会计集中核算的优点
1.1 规范了会计工作,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政府部门的会计业务纳入会计核算中心集中管理,统一核算,中心选配业务素质高的财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会计基础规范》等法律法规行事,并运用会计电算化系统进行核算,从而大大提高了会计核算质量和工作效率,保证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
1.2 财政资金的调度趋于合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政府部门预算资金指标集中在零余额用款额度账户上,财政部门就可以统一调度资金,从根本上改变目前财政资金管理分散、资金使用不明、多头开户、重复开户的混乱局面,杜绝了预算执行中克扣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现象,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
1.3 促进了财政预算制度改革,确保政府采购、部门预算和“收支两条线”工作的顺利实施
会计核算中心接受支付申请的依据是单位的预算指标,没有预算指标和超预算指标的支付申请,中心有权予以拒绝,所有开支在单位审核的基础上经会计核算中心审核确认后入账,从而起到强化部门预算的作用。
对于政府采购项目,其资金直接或授权支付直达供应商,减少了中间环节,保证了专款专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各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入直接上缴财政专户,不得进入单位账户,从而实现了收缴分离、罚缴分离,保证了“收支两条线”的实施。
1.4 节约了人力资源,降低了运行成本
政府部门会计核算相对于企业会计核算比较简单,每个政府部门独立核算必然会增加人员编制,大部分政府部门会计核算业务量并不大,独立核算造成了人员的浪费和机构的臃肿。通过集中核算,统一了核算标准,并运用会计电算化能大大减少财务人员,降低运行成本。
■二、会计集中核算的弊端
2.1 会计责任主体不明,导致会计核算中心和用款单位之间在财务管理上出现问题时,相互推委,责任不清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政府在财政部门单设会计核算中心,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账务核算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不再有账,也没有会计人员,只配备报账员,负责本单位日常报账和与会计中心的联系工作。
由于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与被核算单位在空间上、经济活动上的脱离,它只能通过相关单位提供的票据、凭证等进行会计核算,无法对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核算内容的完整性负责。
而以往作为会计责任主体的政府部门,由于不再承担核算职责,也不愿承担会计责任。因此,当出现虚假会计信息或遗漏核算事项时,就存在二者之间的相互推诿责任现象。
2.2 财务日常监管与单位业务相脱节,造成对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出现盲区,不利于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维护国家的财经纪律
2.2.1 不少地方只将行政事业单位本级财务纳入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而对其下属单位由其自行核算,财政部门对这部分帐务缺乏日常监管,从而使得这些单位有漏洞可钻,利用下属单位转移隐瞒收入、转移挪用专项资金、转移支出、乱支乱用等。
2.2.2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行政事业单位的实物资产管理成为非常薄弱的环节。一方面账务核算过于笼统,账面上反映不出实物资产的真实状况。另一方面,大多数单位没有按照资产管理规定,建立和登记资产明细卡片,没有定期进行资产盘点。造成资产购置、受赠、置换、报废等而不进行账务处理、账实不符的情况普遍存在。
2.2.3 单位往来资金长期挂账,无人定期核对清理,容易产生呆账、死账等。
2.3 集中核算内容不完整、核算方法不规范,不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主要体现在预算外资金、罚没款和专项资金的核算上对各单位收取的预算外收入、罚没款没有设置相应明细的应缴科目核算,只有在资金实际缴存后,会计核算中心凭上缴资金凭证,在财政专户资金中集中反映各种上存情况。
由于单位没有账,大多数单位也没有建立各类资金台账,以随时掌握各种预算外资金和罚没款的动态,造成预算外资金和罚没款的收、缴、存情况无帐可查的现状。另外,对一个单位的各项专项资金只在一个账户里反映,没有进行明细核算,看不出各类专项资金的各自拨入、拨出和结余情况,不利于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和监督拨付、使用情况。
2.4 核算单位报账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从现实来看,有些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本来就比较薄弱,会计集中核算后,核算单位的会计岗位不设了,业务好的会计被选调到核算中心,每个核算单位只设报账员一名。会计核算中心与核算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大部分通过核算单位报账员来进行。
经调查询问发现,在集中核算的核算单位中,将近有一半的人员无会计上岗证和会计专业技术职称,有的核算单位甚至由临时工任报账员,报账员成为纯粹的“跑腿员”。
如有些报账员填制和整销单据不规范,影响到核算中心的工作效率;有些报账员随意更改费用列支渠道,影响了核算中心的工作质量;有的报账员错误地传递了核算单位领导或核算中心的信息,导致核算单位和核算中心之间发生工作上的误解;有的报账员甚至利用其核算单位内控制度的缺陷而重复报销费用。报账员的低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会计集中核算工作效能的发挥。
■三、提高政府部门会计集中核算的有效措施
3.1转变观念,营造良好的核算氛围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行政事业单位及财政部门、核算中心应加强宣传,提高各核算单位对这项工作的认识,积极配合会计核算中心开展工作。
各核算单位负责人必须认真学习《会计法》等财经法律、法规及制度,认识到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是财政体制改革的趋势和要求。按照“三权分立、三个不变”的原则,要继续加强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按照会计集中核算办法抓好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和结报工作。
3.2 加强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自身的建设,提高集中核算水平
选派财会业务能力强、经济理论知识水平高、熟悉政策法规的人员,充实到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以提高集中核算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日常财务管理,让会计中心真正担负起日常监督把关的重任。
3.3 健全制度,使会计集中核算内容趋于完善
3.3.1 会计集中核算只是承担了单位的会计核算职能,但对单位内部财务牵制与监督仍不容忽视,急需出台相应的管理与监督机制。
3.3.2 统一、规范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制度,如会计核算业务操作规程、岗位轮换制度、业务考核与奖惩制度等。
3.3.3 继续做好“收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工作,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坚决制止单位预算外收入向集中核算账簿以外转移的行为。
3.4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理顺单位采购与集中核算的关系
要进一步扩大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的范围和规模,能实行公开招标的,都要按规范的程序实施行政事业单位采购,提高采购工作的透明度。
逐步建立行政事业单位采购预算编制,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内容做好单位所需采购的物品统计、成本核算、采购资金划拨等工作,通过强化行政事业单位采购预算和行政事业单位采购计划的编制,有计划、高效率地开展行政事业单位采购活动。
3.5完善内外监控制度,确保财政资金、财产物资的安全
在目前会计核算中心职能有限的情况下,要求单位财务人员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除做好本单位的报账工作外,还要继续搞好经费预算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做好财务收支活动的分析和总结,根据会计核算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等财务管理工作。
同时,核算中心要注重同各单位之间的联系,加强对账与盘点工作,切实做到账帐相符、账实相符,随着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等各项财政政策的出台,各单位财务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结语
实践证明,尽管目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完善,但在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改变会计核算方式、预算执行情况控制等方面都已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因此,我们应充分认识集中核算改革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
[1]郑成贵,徐柏松.解决会计集中核算存在问题的对策.财会通讯, 2004;4: 38-39
[2]徐林.浅谈财务集中核算与会计诚信.农村财政与财务,20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