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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外包风险基金建立的构想及可行性研究

一、建立离岸外包业务风险基金的背景分析

我国服务外包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面临规模小及抵御风险能力差等问题。为了使我国的服务外包企业得以迅速发展就必须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建立离岸外包风险基金,使企业在离岸外包中所发生的各种风险得到化解并具有较大的财务支持。离岸外包风险基金的建立,使企业不会在面临各种风险时而陷入经营危机,增强了企业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为服务外包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较大的空间。

(一)客观存在的离岸外包业务风险及成因

1.承接离岸外包业务中的风险

服务外包企业在承接离岸外包业务中,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存在着项目承接、灾备投资、人力资本及国际市场变化等风险。服务外包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各种风险始终存在,从外包项目的承接开始就孕育着风险,在企业期望获取收益的同时也为企业日后外包业务的运营带来了各种风险。项目承接的风险是指服务外包企业在承接离岸外包业务中,由所承接的具体项目引发的风险,在服务外包企业的实践中,发生的无效评估费用、人力培训成本、研发成本的浪费及灾备中心建设资金的浪费都是由项目承接风险所造成。服务外包企业所进行的灾备投资,由于承接的外包项目大,并且是为发包方所做的灾难备份,因此灾备投资往往具有投资大、回收周期长及服务对象较为固定等特点。灾备投资的风险是由于服务外包企业自身的风险评估过于简单或过于乐观所引起的。对灾备中心大规模的投资使得企业的资金被长期占用,影响了企业资金的循环。离岸外包中的人力资本风险是指服务外包企业在所承接的离岸外包业务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而产生的人力培训成本浪费、人力资本储备过剩、人力资本短缺、员工中途终止服务及员工泄密所引发的风险。当服务外包企业承接了离岸外包项目后,其经营活动也自然变的复杂起来,具体表现在发包方所在国的政治、经济环境明显地区别于我国,任何一点变化都会给我国的服务外包企业带来各种影响和冲击。

2.承接离岸外包业务风险的成因

在承接离岸外包业务中所发生的各种风险,其产生原因较为复杂,主要包括:由服务外包业务的特点引发的风险、由国际市场环境变化引发的风险、由服务对象变化引发的风险、由企业防范风险意识较差等因素引发的风险等等。在离岸外包业务中,服务外包企业承接的业务具有项目规模大、服务周期长、科技含量高、交付时间快、业务虚拟化、环境差异大及营运成本高等特点。同时,离岸外包所承接的业务都是发生在境外的经济业务,这些经济业务本身在服务外包企业的服务中就时刻潜藏着不可知的风险。服务外包企业的经营活动具有国际化的特征,国际市场的任何变化都会给服务外包企业带来致命的影响,如汇率的变化、服务外包市场的变化及地区的贸易保护等会给服务外包企业带来巨大的冲击。服务外包企业在其运营过程中,其服务的对象广义上是发包的客户;狭义来说是指客户发包的项目。无论哪些对象发生变化都会影响到外包的承接方。如果服务的客户发生变化,随之而来的就是增加新的客户评估费用、新项目的人员培训费用。由于服务外包企业往往会化巨资建立服务于特定客户的灾备中心,因此一旦客户发生变化,尽管有合同约定的赔偿条款,但服务外包企业也要承受较大的经济损失。在服务外包企业的业务活动中,部分服务外包企业的管理者防范风险的意识较差,对各种风险认识不足,应对风险的措施不利,也为各种风险的发生留下了隐患。

(二)企业的发展急需国家有力的政策支持

目前我国共有服务外包企业近7 000家,主要从事ITO(信息技术外包)、BPO(业务流程外包)及KPO(知识流程外包)等外包项目,离岸外包收入在逐年增长,离岸外包从业人员数量在不断增加。在服务外包企业的实践中,服务外包企业已享受到了国家政策支持,如在资金上的支持政策、在税收上的优惠政策等。但在加强我国服务外包企业抵御各种风险的水平上,我国服务外包企业仍需要国家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以进一步促进我国服务外包企业的发展,实现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目标。

通过承接离岸外包,促进了一批服务外包企业的迅速发展。在离岸外包项目的承接中,发挥了我国服务外包企业的技术、人力资源、人力成本、资金保障及政府支持的优势,逐步形成了一批知名的品牌企业企业在国际服务外包市场中的竞争力得到不断提高。据有关资料表明,全球财富1 000强中95%的企业已经制定了离岸服务外包战略,这为我国服务外包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机会。我国政府和各省市积极搭建服务外包的平台,使服务外包产业在国家宏观发展战略的指导下有序发展,实施企业聚集引领,促进形成产业聚集,已初步形成服务外包的地域和品牌优势。在我国服务外包企业的实践中,企业出于发展的需要,对离岸外包风险基金的建立有极大的渴求。由于服务外包企业属于高科技企业,本身具备了较科学的管理基础,在不断发展的前提下也为建立离岸外包风险基金提供了保障。经过几年的发展,我国服务外包企业已具备了较好的基础,从而使建立离岸风险外包基金并规范使用管理成为可能。目前,服务外包企业在积极谋划企业的生存发展之路,相信国家制定的发展服务外包的产业政策必定加快我国服务外包企业的发展,也必将促进企业服务水平和质量的提升。
二、建立离岸外包风险基金的基本构想

在服务外包企业建立离岸外包风险基金,将极大地提高企业抗御风险的能力。为使离岸外包风险基金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对建立的离岸外包风险基金应加强制度管理,从企业资质的认定到提取的依据、比例等都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强化提取离岸外包风险基金的各项基础工作。

(一)建立离岸外包风险基金的意义

离岸外包风险基金是服务外包企业在承接的离岸外包业务中,为抵御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损失,增强服务外包企业风险防范能力而提取的风险准备金。离岸外包风险基金的建立可以使服务外包企业对各种风险的防范制度化,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潜在风险,对我国服务外包企业的健康发展、增强服务外包企业抵御各种风险的实力具有重大的意义。我国服务外包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面临规模小、缺乏品牌、缺少资金、创业环境不足及抵御风险能力差等问题,建立离岸外包风险基金,可使企业在离岸外包中所发生的风险具有较大的财务支持,以应对发生的风险,使企业不会在面临各种风险时而陷入经营危机,增强了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为服务外包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较大的空间。同时由于部分服务外包企业规模小,业务开始阶段运营效益不好,其本身属于高新技术产业也自然会伴随着较高的风险,离岸外包风险基金的建立为我国中小服务外包企业的迅速发展扩大规模提供了有利的保障,从而增强中小服务外包企业的竞争实力。

(二)建立离岸外包风险基金的基础工作

1.对承接离岸外包业务的企业认定

建立离岸外包风险基金的目的是为使服务外包企业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积极承接离岸外包业务,支持我国的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因此,必须加强对承接离岸外包企业的认定,使离岸外包风险基金真正服务于承接离岸外包业务的企业。离岸外包企业的认定标准可参照《财政部财企[2009]44号》文件对2009年度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的相关业务对服务外包企业给予资金支持的相关条件执行。国家应建立相应的承接离岸外包企业认定机构,规范对离岸外包企业的认定工作,使离岸外包风险基金作为一项激励服务外包企业发展的措施,进一步促进我国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

2.制定提取离岸外包风险基金的依据比例

离岸外包风险基金的提取可以采用税前提取和税后提取两种方式进行。采用税前提取离岸外包风险基金时,其依据是年度离岸外包收入额;采用税后提取离岸外包风险基金时,其依据是税后利润。离岸外包风险基金的提取比例可以规定为5%。离岸外包风险基金提取的依据应是承接离岸外包业务的企业当年的离岸外包收入额,提取比例按目前我国服务外包企业的经营情况规定为5%,由服务外包企业在每年年末提取。年末提取离岸外包风险基金的离岸外包收入额应为服务外包企业向海关申报并经核准的全年离岸外包收入额。承接离岸外包业务的企业应当于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前,以本年度离岸外包业务收入为基数,按照5%的比例提取职业风险基金,即:离岸外包风险基金=年度离岸外包收入×5%。

3.规范提取的离岸外包风险基金的会计处理

采用税前办法提取离岸外包风险基金时,提取的离岸外包风险基金作为企业的管理费用处理。采用税前提取的办法,其目的在于使企业的离岸外包风险基金具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即服务外包企业只要取得离岸外包收入,离岸外包风险基金就有了提取的基础。提取时的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离岸外包风险基金

贷:离岸外包风险基金

服务外包企业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离岸外包风险基金。税后计提离岸风险基金,即在税后提取一定比例的离岸风险基金专门用于离岸外包风险发生时的准备金,采用此种办法提取的目的是使离岸外包风险基金扩大其来源渠道和数量。提取时的账务处理为: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离岸外包风险基金

4.明确提取的离岸外包风险基金的税前抵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解释,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中包括风险准备金支出。所以,建议国家税务机关制定积极的政策,明确提取的离岸外包风险基金准予在所得税前支出,即作为可以抵扣的风险准备金支出。

5.规范离岸外包风险基金的使用

服务外包企业应按照规定的用途合理使用离岸外包风险基金。由于服务外包企业从事的是国际市场环境下的经营活动,国际市场的任何变化都会给外包企业带来影响,对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要实施谨慎的处理原则并建立外包业务风险的管理机制,对已计提的离岸外包风险基金要加强管理,使其真正发挥抵御承接离岸外包风险的作用。离岸外包风险基金只能用于下列支出:承接的离岸外包业务中因技术风险发生而由企业承担的赔偿部分;承接的离岸外包业务中因人力风险发生由企业承担的赔偿部分;承接的离岸外包业务中由于客户变化、项目变化及灾备投资而引发的风险损失部分;承接的离岸外包业务中所有与风险相关的律师费、诉讼费等法律费用。其中,人力风险发生后企业向相关责任人索赔的部分,应当转入离岸外包风险基金管理;因发包方违约而向发包方索赔的部分也应转入离岸外包风险基金。
6.明确离岸外包风险基金的存续期间及额度

服务外包企业在经营期间内,应当保证企业结存的离岸外包风险基金不低于近5年离岸外包业务收入总和的5%。企业因发生各种风险损失造成离岸外包风险基金余额低于近5年离岸外包收入总和5%的,应当于本会计年度终了前提取补足离岸外包风险基金,从而使这一举措真正服务于服务外包企业,增强服务外包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

7.采取切实措施保证离岸外包风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为增强离岸外包风险基金的风险防范能力,应对所提取的离岸外包风险基金实行专户存储,采取切实措施保证离岸外包风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在保证已提取的离岸外包风险基金安全性的前提下,离岸外包风险基金可以用于购买国债等风险性较小、变现快的投资,以确保离岸外包风险基金不被闲置,从而增加服务外包企业的收益,不断充实离岸外包风险基金。

8.加强对离岸外包风险基金的监督

各级服务外包管理机构负责对离岸外包风险基金的提取、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每年年初,可委托中介机构对服务外包企业离岸外包风险基金的提取、使用等情况进行必要的审计,以保证专款专用,充分发挥离岸外包风险基金的效益。

三、离岸外包风险基金建立的可行性分析

建立离岸外包风险基金对进一步推动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企业发展的进程中也具有极大的可行性。无论是国家制定的产业发展宏观政策还是促进服务外包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以及其他行业已有的计提风险基金的先例,都为我国服务外包企业建立离岸外包风险基金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一)我国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解读

作为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服务外包一直是我国重点支持的产业。由于服务外包企业具有信息技术承载度高、附加值大、资源消耗低、吸纳就业能力强等特点,大力发展服务外包,有利于我国改善贸易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使我国更快地融入到世界经济发展中。

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建设若干服务业外包基地,有序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的要求,为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发展,优化出口结构,扩大服务产品出口,商务部决定实施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同时,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精神,加快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促进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商务部、财政部决定安排专项资金,对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的相关业务予以资金支持。财政部、 商务部在《关于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相关财税政策的意见》中指出,各级财政、商务主管部门要抓住国际服务业加快转移的难得机遇,把鼓励发展服务贸易作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重要内容,把支持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作为扩大服务贸易的重点。积极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参与国际竞争。这就为服务外包企业充分享有优惠的政策提供了有利的支持。2009年9月,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科技部等九部委以[财企(2009)200号] 文联合下发了《关于鼓励政府和企业发包 促进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表明国家对发展我国服务外包产业的巨大政策支持。

(二)国家实施的行业风险基金提取政策透视

国家各有关部门为支持企业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建立了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保险业保险保障基金、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及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等行业风险基金,这些风险基金的建立也为服务外包企业建立离岸外包风险基金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及《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作为因工作失误而依法进行赔偿时的准备金。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中规定,为规范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的管理,完善资产评估机构职业责任保障机制,提高抵御风险能力,资产评估机构应提取职业风险基金。我国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中规定,建立保险业保险保障基金,这是保险业通过筹集专项资金来补偿破产保险公司客户可保利益的一种制度安排,其目的在于保障保单持有人利益,维护市场信心,维护保险业的行业安全与稳定。我国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中规定,建立证券结算风险基金。该基金主要是指用于垫付或者弥补因违约交收、技术故障、操作失误、不可抗力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以及防范与证券结算业务相关的重大风险事故而设立的专项基金。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是指用于弥补证券交易所重大经济损失,防范与证券交易所业务活动有关的重大风险事故,以保证证券交易活动正常进行而设立的专项基金。从以上各种基金中可以发现,尽管行业性质不同,各种风险基金的名称也不同,但其共同点都是为抵御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危机而建立的。所以在服务外包企业同样可以建立抵御各种风险和危机的离岸外包风险基金,为促进我国的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供强大的支持。

(三)我国颁布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利支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为落实国家的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政策,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服务外包企业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这些政策的出台有利地促进了我国服务外包企业的发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09年4月联合下发了财税(2009)63号文件,在全国20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行以下税收优惠政策: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其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离岸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7月发布《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对于增值税,在2010年12月31日前,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关于企业所得税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关于营业税对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劳务,在2010年12月31日前暂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关于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直接产品,确需进口的商品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由以上可以看出,国家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力度。但在服务外包业务的实践中,由于受资质和门槛等原因影响,部分服务外包企业并没有享受到这些优惠的政策。而建立离岸外包风险基金,对于从事离岸外包业务的企业来说应该是一种普惠的政策,从而使国家的产业政策得以实现。目前,我国的服务外包企业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制定对服务外包企业的鼓励政策有助于服务外包产业优势的迅速形成和发展。尽管在目前是服务外包企业享有了一定的优惠,但从长远看,必定对我国的服务外包产业带来巨大的影响,从而加快我国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在我国服务外包企业建立离岸外包风险基金的基本构想对推动服务外包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和现实可行性。通过建立离岸外包风险基金可进一步增强我国服务外包企业抵御各种风险的实力,规范企业处置风险的行为,从而加快我国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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