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购物车还没有商品,再去逛逛吧~

提示

已将 1 件商品添加到购物车

去购物车结算>>  继续购物

产业集聚区资金筹集研究

一、产业集聚区模式下企业资金现状

(一)产业集聚区建设资金短缺

产业集聚是产业发展的内在规律,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从实践上看,目前产业在空间上的规模集聚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基本趋势。通过发展产业集聚区,促进就业,带动人口集中,创造出更大规模、更高水平的生产需求和消费需求,以产业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最终实现城乡统筹发展;通过发展产业集聚区,实现土地和其他资源的集约利用、废弃物的集中再利用、污染的集中治理,从而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产业集聚区在建设过程中涉及大量的拆迁征地、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产业园区和企业贷款难、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仍然阻碍着产业区的快速发展。

(二)产业集聚区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

目前,产业集聚区试点企业中财务监督流于形式,社会监督滞后,企业各资金运动环节普遍存在着监控不力甚至内部无控制现象,擅自挪用转移专项资金甚至侵吞资产、资金“跑冒滴漏”等问题突出。企业的投融资情况、资金收支、对外担保等或有负债、利润分配等重大决策掌握不全,投资决策随意性大。很多企业难以及时掌握财务状况,企业资金入不敷出,依赖借新还旧来维持生产经营,财务风险极大。

(三)产业集聚区模式下企业的资金管理观念差,管理方式和手段落后

产业集聚区财务人员素质低下,资金管理观念差。大多数企业管理手段落后,资金占用不明,产品成本构成不清,材料消耗、工时定额不准,考核决策无依据,满足不了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靠传统的手工方式来统计、核算、传递有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信息,不仅速度慢、而且效率低。

二、产业集聚区模式下企业资金筹集渠道

目前产业集聚区的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各方面需投入的资金较多,而且在短期内经济回报较低,为此必须采取相应的资金筹集措施。

(一)企业自身积累

通过资本循环积累自有资金,使资本最大程度地增值,这是企业最基础、最根本的筹资渠道。要搞好商品经营的资本循环,必须从市场的实际需求出发,重点抓好从商品资本到货币资本的转移。

(二)国家财政投入

国家或地方的产业集聚区企业,可以申请国家财政或地方财政投资,通过国有资本金的形式投入企业。对于过去“拨改贷”政策时期的国家财政贷款,在符合当前政策的前提下,也可申请实现“贷改投”,转为国有资本金。

(三)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筹资是当前企业筹资的主要渠道之一。银行贷款以贷款是否需要担保为标准,可分为信用贷款与抵押贷款。信用贷款主要凭借款企业或担保人的信誉,没有实物担保,只能用于真有良好信誉的优秀企业;抵押贷款则是由借款企业提供一定的固定资产抵押、证券抵押来作为抵押品。

(四)吸收股份,发行股票

吸收股份筹资,主要是组织公司制企业时,向社会法人的定向募集股份,以及向本企业职工按改制的要求实施职工持股。对少数获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股票上市公司,还可通过股票上市,向社会公众募集股份。发行股票可以筹措社会资金,并分散企业风险,但股票也不是某些经营者认为的“不要还本付息的长期资金”。发行股票是向社会公众交出一部份企业资产所有权,同时也意味着公众拥有的所有权、收益权,可以对企业经营的公开监督。

(五)发行企业债券

对于市场信誉较好、现有负债比率较低、企业资产控制权又较重要的企业,不可轻易发行股票。销售额与盈利情况相对稳定,增加资本可以大幅度增加盈利的企业,可选择申请发行债券来开展社会筹资。但发行债券也必增加企业的负债率与经营风险,因此需要慎重决策,并作好到期还本付息的计划。

(六)利用外资

企业利用外资筹资不仅指货币资金筹资,也包括设备、原材料等有形资产筹资与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筹资。利用外资包括利用国际性组织、外国政府、外国社团、外国企业与外国个人的资金。外资的直接投资方式,主要有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合作开发等方式。由于利用外资是一种跨国境的经济行为,受外资政策、国家间政治关系、不同的文化传统及国际金融状况、外汇波动的影响均较大,因而需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按积极、合理、有效的原则开展。

(七)租赁筹资

租赁筹资是企业作为承租人,根据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契约,付出一定的租金,来获得在规定时期内租赁物的使用权或经营权的一种筹资方式。租赁筹资分为对生产设备的租赁筹资与对企业的租赁筹资两类。对生产设备的租赁筹资又分为融资租赁方式与服务性租赁方式两种。

(八)商业信用筹资

如商品赊销、预收货款、预收服务费、汇票贴现、拖后纳税及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等方式。
三、产业集聚区模式下企业资金筹集创新

拓宽融资渠道,建立以政府资金为引导、以企业投入为主体、以金融贷款为支撑、外资与民间资金并重的开放式、多元化投入机制和融资体系,筹措产业集聚区的建设资金。

(一)政府应设立专项基金

设立发展产业集聚区引导资金。产业集聚区是复杂的、巨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各个方面与领域,政府应通过各种方式给予发展产业集聚区企业以资金支持,依据不同的标准进行扶持。对于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积极发展产业集聚区、有助于促进区域内部协调发展的企业或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在资金的支持方式上可以采用多种形式,比如物价补贴、企业亏损补贴、税前还贷、贴息贷款、环保补贴等。此外,政府在给予技术研发资金支持时,应避免急功近利的态度,必须从扶持地方特色产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考虑,给长期的基础性科研工作更大的支持。政府动员社会团体和公众参与产业集聚区的宣传、教育、推广、实施及监督。基金经费来源可通过财政专项拨款、资源税费改革的专项利用、社会捐赠等途径来解决。待产业集聚区专项基金试点取得经验以后,再逐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以促进我国产业集聚区的整体发展以及循环型社会的最终建立。

1.产业集聚区专项基金的投资管理。规范专项基金借贷政策。产业集聚区专项基金建立以后,就纳入了信贷资金渠道,必须按有偿借贷的信贷资金管理原则投入运行,避免过去环保贷款实行豁免政策,出现在理论上与贷款的有偿性相矛盾的现象。为了使基金贷款能按时回收,可以参考周转金的管理办法,上级财政与下级财政签订贷款合同。然后再由当地财政与企业签订合同,贷款到期后由当地财政负责还款,这样一来各级之间都有了约束关系,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只有坚持“有借有还到期归还”的信贷原则,使产业集聚区专项贷款基金滚动积累,才能充分发挥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2.灵活运用贷款利息杠杆。产业集聚区专项基金贷款应执行国家银行的相关利率,既可以改变以前环保资金低利率使用形成的对企业行为制约力弱化所造成的资金积压、分散、挪用、只贷不还等弊端;还可以充分发挥利率的经济杠杆作用,增加产业集聚区企业发展的紧迫感和主动性,使企业在使用专项资金时更加认真负责。在体现产业集聚区专项基金贷款的优惠性上,可根据不同情况,实行浮动利率,对那些在还贷期间内项目效果好、设备运转率高的单位可以采取适当下浮贷款利率或贴息等办法。产业集聚区投资的目的是促进产业集聚区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产业集聚区专项基金来之不易,要提高专项资金利用效率,充分发挥效益。

(二)加大投入,创新融资体制

产业集聚区的开发建设需要大量资金的保障,建议一方面政府和财政部门加大对区块的财政扶持力度,提高商业用地和土地出让金的返还比率,用于区块的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以企业作担保筹措建设资金的创新方法,创出一条自我发展的路子。同时采用银行借贷、BT、BOT等融资建设方法,多方筹集资金,确保建设资金到位。除此之外,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办法,引进投资者和社会资金投入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产业集聚区建设中资金链条的良性运转。在产业集聚区条件下,对于那些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环境无污染、能有效推动产品结构升级、资源循环利用的行业与企业,金融必须给予大力支持。

(三)发行产业集聚区专项公债

1.发行产业集聚区专项公债的可行性。在发展产业集聚区的过程中,许多项目不仅需要国家的政策倾斜,而且需要政府的直接投资,但政府资金来源有限,发行专项公债不失为一种扩大财源的有效方法。同时,由于产业集聚区具有代际受益特征,而公债的偿还也具有代际转移性质,即公债的负担由当代人转移到后代人身上,符合财政学家们提出的世代重叠理论。产业集聚区专项公债的发行也因此具有了一定合理性。

2.发债主体及范围。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产业集聚区专项公债的发行,建议先从省一级财政开始试点,而不应各级政府都可以发债,更不能在短时间内大幅放开。对于试点地点的选择,应该是在经济实力强的东部沿海省份或者资源型省份,因为这两类省份投资环境好,又有足够的财力偿还债务,在试点初期反应会好一些。同时要求发行专项公债的地方政府必须连续几年没有财政赤字,有良好的信誉和抵抗风险的能力。

产业集聚区专项公债的发行对象应尽可能地广泛,因为广泛的投资者能形成对专项公债的巨大需求,便于专项公债的快速发售,同时也有利于公平定价。具体来讲,专项公债的发行对象不必作过多的限制,可以吸收居民、银行、基金等各类投资者;在发行区域上不必只限制于本地区发行。因此,在中国发行产业集聚区专项公债,既为社会资金找到了投资方向,又可以解决产业集聚区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

3.产业集聚区专项公债的使用与监督。由于产业集聚区专项公债主要是为了解决地方产业集聚区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因而所筹集的资金只能用于产业集聚区建设上,重点支持产业集聚区试点项目等重大技术开发项目,突破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技术瓶颈。因此,政府可用其收益作为担保,并把所获收益作为本金和利息的清偿资金来源。
(四)扩大对外开放,争取外资投入

一是加强同大的外资企业合作,争取高新技术和外资的投入;二是可以吸引外商来华投资产业集聚区领域,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还可以利用资本市场证券化的趋势,加快产业集聚区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资产重组,到发达国家金融市场上直接融资,解决产业集聚区发展资金缺乏的难题。

(五)建立融资平台

河南省积极争取产业集聚区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加强与农发行的合作,建立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公司。河南省将建省——市——县三级投融资体系,融合“四资”破解“瓶颈”。一方面,很多建设项目资金筹集遭遇困难;另一方面,银行存贷差不断上升,大量资金没有盘活。如何破解“短缺”与“过剩”的矛盾?省政府前日下发《关于推进地方政府投融资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省建立多层次的投融资体系,搭建大平台、实现大融资。意见指出,目前河南省的国有“四资”(即资源、资本、资产、资金)总体使用效率较低,建立地方政府投融资体系,可以有效整合国有“四资”、拓宽融资渠道。

四、研究局限及展望

本文的研究侧重于产业集聚区资金筹集渠道、筹集方式的创新。而各个产业集聚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因而筹资也不相同。各产业集聚区要根据实际,深入研究,解决困扰发展资金问题。

【参考文献】

[1] 陈秀山.中国区域经济问题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2] 朱英明.产业集聚论[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3] 刘乃全.产业集聚论 [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3).

[4] 杨开忠.中国区域经济差异的变动研究[J].经济研究,199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