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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事项法的会计信息系统研究

著名会计史学家麦克尔.查特菲尔德曾说过:“会计主要是应一定时期的商业需要而发展的,并与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会计环境的变化,要求会计对此做出相应的反应,否则便会阻止经济的发展。财务会计发展的动力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社会环境的变化;二是会计信息使用者信息需要的变化。社会经济的发展必然强化人们对信息的需求,而信息需求的扩张必然推动会计信息系统的不断完善。可以说,信息需求的不断提高与信息供给的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正是促使会计信息系统日趋完善的直接动力。

一、现行会计信息系统的构造理论及其缺陷

建立在价值会计理论基础上的会计信息系统传承了价值法会计理论的缺点。虽然应用了大量现代信息技术,但其本质仍属于手工会计信息系统。手工会计信息系统是建立在帕乔利的会计理论基础上,因而现行会计信息系统的构造理论基础也是帕乔利的会计理论。现行会计信息系统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信息需求正是由其构造理论——帕乔利会计理论决定的。帕乔利会计理论的核心是分类核算,严格按照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的顺序,运用会计科目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分类反映,并进行汇总及输出财务报告。会计信息的收集一般基于以下两个假设:1.假设不同使用者的信息需求是相同的;2.假设财务报告的编制者事先知道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在这样的假设指导下,会计信息系统收集的信息只能满足某种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求,并不能满足大部分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求。

二、构造事项法会计信息系统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美国乔治 #8226;索特(George #8226;H #8226;Sorter)教授在1966年出版的《论会计基本理论》一书中提出了事项法会计(Event Approach Accounting)理论。事项法会计中的事项是指可观察到的可用会计数据来表现其特性的具体活动、交易和事件。他认为财务会计人员的任务只是提供有关事项的信息,而让使用者自己选择适用的事项信息。他将传统的会计方法称为价值法,即会计信息主要属于价值信息,通过几张总括的通用报表传递给信息使用者。而这几张报表是经过加工、汇总等程序后生成高度浓缩的价值信息,信息使用者很难看到其原始面目。这样做的结果是无法避免企业利用对会计数据的加工、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选择等进行利润操纵。这种方法的根本假设是“会计信息用户的需求是已知的并能够被充分而特别地被说明,因此,可以通过会计理论推断为决策模型产生最优的输入”。而事项法建立在完全不同的假设上,即“会计人员可能对决策者如何使用信息一无所知,会计的目的是为不同的可能决策模型提供可能相关的经济事项信息,而不是直接为不可知的决策模型提供价值输入”。事项法认为财务会计目标在于提供与各种可能的决策模型相关的经济事项信息,与决策相关的事件的信息应尽量以其原始的形式保存,而让信息使用者自己根据其决策需要加工产生所需要的适用的事项信息,并将其运用在决策模型中。

1.构造事项法会计信息系统的必要性

提供信息与利用信息属于两个不同的层面。财务会计系统在提供信息时,考虑信息使用者可能的决策需要,多少有点盲目。实际上,当会计信息成为公共产品之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但同时又难以具体确定。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是相对的,它取决于不同使用者的决策目标、决策类型及决策者的心态。即使是同一个信息使用者,不同时点,其对相关性的评价结果也不同。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应由信息使用者去判断、认定,而不应由信息提供者认定。从这个意义上说,在现行价值法会计下,“决策有用观”作为财务会计的目标只能是一种美好的愿望,与现实存在距离。

2.构造事项法会计信息系统的可行性

(1)技术的支持——XBRL技术的应用

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Extensible Business Reporting Language,XBRL)的诞生为事项法会计提供了技术基础。阻碍事项法会计发展的因素之一就是数据分析处理技术的落后,XBRL却可以实现数据的快速查询与精确抽取。由于XBRL采用的是XML技术,它可以将数据的处理负载由Web服务器转到Web客户端,因而在满足了客户方不同需求的前提下并不增加服务器的负荷。

(2)新会计准则与事项法的一致性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内的新会计准则体系。公允价值的应用成为此次准则修改的一大亮点,主要体现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和货币性交易等方面。而公允价值正是事项法一直提倡的多种计量属性之一,将它用于计量,有利于更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以更好地达到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另外,新会计准则修订了若干业务核算准则,压缩了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的选择项目,这与事项法主张尽量少用或者不用价值判断刚好是一致的。由此可以看出,事项法与新会计准则有着很好的相容性,两者的一些主张有着很多的相似性,这让事项法在新会计准则面前有着价值法无法比拟的优势。
三、基于事项法下的会计信息系统的构建

1.事项法会计信息系统会计数据的采集方式——事项凭证

如何进行信息收集难于收集后的信息处理,在信息系统的设计中,信息的收集是设计的关键。本文的构想是使用事项凭证。与记账凭证相比,事项凭证的作用更为多样,使用的方式也有所不同。企业根据可能发生的经济事项类型,按照业务事项处理规则,结合企业的业务处理流程,设计各种类型的事项凭证的格式,在事项凭证里规定相应部门应收集的原始事项信息的项目;不同的经济事项对应不同的事项凭证,经济事项发生时业务人员在系统中选择相应类型的事项凭证收集原始事项信息,各部门输入相应信息后,事项凭证信息存储到联机事项信息库中。以采购存货事项为例,事项凭证的格式如表1。

2.事项法会计信息系统会计数据的处理方式——事件驱动

事件驱动会计信息系统的核心就是将事件作为会计分类的最小单元,在日常工作中,仅仅把交易活动的特征进行存储,会计信息使用者按各自的要求对事件特征进行分类、计算并转化为他们所要的有用信息。平时对源数据信息不进行进一步的顺序性加工处理,当决策者需要某项专用信息时,只要驱动相关专用信息代码处理。在“事件驱动”方式下,可以把信息使用者需要的信息按使用动机不同划分为若干事件,为某一事件设计相应的“过程程序”模型,当决策者需要某种信息时,根据不同事件驱动相应“过程”处理程序,从而得到相应的信息。事件驱动的事项法会计信息系统的体系结构如图1。

3.事项法会计信息系统会计数据的输出方式——实时报告

借助于网络强大的通讯能力,通过与各个业务部门处理子系统的互联,会计信息系统不再是信息海洋中的孤岛,而是处于信息的动态沟通之中,以实现对各类经济业务的实时反映与控制。企业的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划分为会计信息子系统和综合业务处理子系统;前者包括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后者涉及会计以外的其他业务,如市场营销、质量控制、物流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等。综合业务处理是前台业务,具有动态反应性的特点;会计信息系统是后台业务,体现“监控解析性”,即解析过去、控制现在、筹划未来。将实时报告系统引入事项会计中,使前台与后台的融合成为可能。原始的事项数据构成了企业的经济事项信息数据库,综合业务处理系统对其进行及时更新,会计信息系统则实时地做出会计处理并传递即时的财务信息,最后由信息使用者各取所需。

事项法会计信息系统具有传统会计信息系统所不具有的很多优点,事项法会计信息系统提供的原始、未经加工的事项可以满足信息使用者的个性需求,根据信息使用者的不同需要生成不同的会计报告,报告的生成内容与形式的主动权在信息使用者。同时,将会计政策、会计方法的选择留给信息使用者,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管理当局进行利润操纵的可能性。

主要参考文献

[1]陈翔.会计信息系统的新发展—业务事件驱动[J].四川会计,2002,(9):26-27.

[2]李桂荣.对会计理论研究“事项法”的再认识[J].财经论丛,2003,(6):111-114.

[3]秦晓霞,席鹏.事件驱动型会计信息系统研究[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7,(1):152.

[4]汪伟,孙丹丹.事项法下会计信息系统的构建[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7,(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