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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三项措施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

一是促进信息化管理网络建设。增加财政投入,逐步建立覆盖全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网,增加资金运作的透明度,降低管理成本,确保数据准确,避免人工审核报销的弊端。从2006年7月1日开始,农民在县内门诊住院医药费可实行实时刷卡报销。
二是加强资金运行管理。设立专用账户,实行财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利息计入合作医疗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资金封闭运行;县乡农医办严格执行管理制度,规范报销程序和审批制度;每月实行网络和村务公开栏公布,每年通过千岛湖报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配合审计部门进行基金审计,保证资金安全。
三是协助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对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严格各项补助资金的审核拨付,提高医疗机构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