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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企业的税务筹划探讨

摘要:本文首先探讨了我国本土零售企业税务筹划涉及的主要税种及税务筹划空间,旨在通过对经营过程中的订货、进货、融资租赁、储存、促销等活动进行税务筹划,达到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从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目的。
关键词:本土零售企业;税务筹划;促销
我国零售业市场对外开放后,外资零售企业大量涌入中国。根据有关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12月,全球零售企业200强中已有21.5%的企业进入中国,全球知名的零售企业,如沃尔玛、家乐福、易初莲花、万客隆、麦德龙等均在中国零售市场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其在华发展已呈现出从点到线、到面的格局。同时他们凭借自身强大的经济实力及先进的管理技术,逐渐压缩我国本土零售企业的生存空间。目前我国零售企业正处于生存危机之中,在内在的动力和外来冲击的双重作用下,应积极主动转变经营模式,走精细管理的发展道路。其中,对税收进行有效的筹划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站在战略管理的视野对零售企业的税务筹划问题进行研究,在实务上具有相当大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 零售企业涉及的主要税种与税务筹划空间
1.1 增值税
零售企业以从事商品流通活动为其主要业务,通过将商品从生产领域转移到消费领域,达到取得利润,实现资本增值的目的。当发生商品零售、视同销售和进口货物行为时就产生了增值税的应税义务。在现行的增值税制度中,零售企业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零售企业的一般纳税人在发生纳税行为时,按照“购进扣税法计算应纳增值税额,而小规模纳税人就按照销售额乘以规定的4%的税率简易办法来计算应纳税额,不得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由于两者的计算公式不同,在不同的纳税人身份的选择上存在税务筹划的空间。
1.2 消费税
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零售企业应纳消费税的业务主要有:(1)委托其他企业加工应税产品的业务。该业务中零售企业作为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其税款由受托方在向零售企业交货时代扣代缴,税基为组成计税价格或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当存在兼营加工业务时,零售企业自行加工应税消费税时,计税的税基为产品销售价格。(2)进口应税消费品业务。该业务于进口商品报关时以组成计税价格为依据向海关缴纳消费税。在这里,关税完税价格是纳税筹划点,零售企业应尽可能降
低抵岸价格以及其他组成关税完税价格的因素并获取海关认可。
1.3 营业税
零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也会发生一些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如运输、仓储及代购代销的代理服务等。零售企业在销售商品的同时为客户提供运输劳务,属于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应征收营业税劳务的混合销售行为。根据规定,零售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全额征收增值税。但如果把运输业务单独分立出来,组建运输公司。对运输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营业税。零售企业可根据运输劳务的增值率,选择适用的税种,降低税负。
1.4 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9条规定: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正常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到岸价格包括货价,加上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选择成交价格比较低的、运输、杂项费用相对小的商品进口,可以降低完税价格。另外,根据关税条例规定,进口税率分为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两种,进口原产地的货物适用优惠税率。因此,在成交价格相等的前提下,应选择与我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商品,以享受优惠税率。
1.5 企业所得税
零售企业盈利时,应就其经营成果缴纳企业所得税。零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筹划通常存在如下空间:(1)延期缴纳税款。所得税在季度终了后预缴,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比如通过加速折旧,在不影响所得税款总额的前提下,减少了所得税前期缴纳的数额,使纳税人得到无息运用资金的好处,充分获得资金的货币时间价值。(2)缩小税基。主要表现为增大成本支出和费用的摊销等。
1.6 个人所得税
零售企业薪酬的发放,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在个人所得税的筹划上,通常可运用如下方法(1)工资的费用化;(2)为员工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等社保基金;(3)推行股票期权制度。
2 我国本土零售企业的税务筹划措施
税务筹划是我国本土零售企业经营战略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子系统,它只能在公司经营的范围内得以有效地进行。这里笔者仅对零售企业经营战略中的订货、进货、融资租赁、储存、促销进行税务筹划研究,旨在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2.1 订货合同条款的税务筹划
零售企业订货时,在开票事项上通常存在两种不同方案的条款。方案1、全部款项付完后,由供货方开具发票。方案2、供货方根据实际支付金额,开具发票。分析如下:方案1、如果供货方的货物存在质量、标准等方面的问题,零售企业没有付完全款,根据:“全部款项付完后,由供货方开具发票。挣的条款,零售企业将无法取得供货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零售企业购进存货就无法进行进项税额,加大了进货成本。方案2、假使供货方的货物存在质量、标准等方面的问题,零售企业要求进货退出或价格折让,根据“供货方根据实际支付金额,开具发票”条款,零售企业将取得供货方提供的实际支付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得抵扣当期销项税额的合法凭证,避免了“无谓”的税收成本。相比之下,采取方案二更有利于保障零售企业的税收权益,降低进货成本。
2.2 进货渠道选择的税务筹划
零售企业可能从两种不同身份的纳税人处购进货物。一种是一般纳税人,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实现按购进价款的17%或13%抵扣进项税额;另一种是小规模纳税人,通过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抵扣6%或4%的税款。但也有可能后者只能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这样,为了比较进货成本的高低,零售企业有必要测算出小规模纳税人的供货厂商提供多大比例的价格折扣可以抵销少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
2.3 融资租赁的税务筹划
我国税法规定:融资租赁取得设备不得享受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只有直接购置国产设备方才享受该投资抵免的税收优惠。但直接购置需要一次性支付现金,将给企业带来严重的财务困难。能否在国产设备购置的同时,把已使用过的相当价款的设备售后租回?也就是说,通过另外已使用的固定资产的售后租回,获得的现金去购置国产设备,这样既满足了缓解财务压力的要求,又享受了购置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而且新旧设备均可提取折旧抵税。但对于另外设备的售后租回,将产生相应的税收支出。根据税法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但在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情况下可暂免征收增值税: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为此,对自己使用过固定资产的销售,在定价上应注意把握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在租回环节,涉及营业税的缴纳。即便这样,还是比较合算的。
2.4 储存环节中的税务筹划
零售企业在储存过程中发生存货毁损时,经常面临两种处置方案:报废和贱卖。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换句话说,由于报废没有产生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不确认销项税额。相应地,其已产生的进项税额也因增值税专用发票“链条”的中断而不予抵扣。由于贱卖产生了增值税的纳税义务,确认了销项税额。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链条”没有中断,故无需作进项税额转出,但应确认贱卖收入对应的销项税额。某零售企业年初购进一批价值20万元(不含税)的原材料,进项税额34000元。由于过期变质,产生毁损。如果进行报废处理,可予抵扣企业所得税的金额为:(200000+34000)×33%=77220元。因此,企业的损失为:(200000+34000)-77220=156780元。在贱卖中,假使贱卖取得收入200元,其应确认的销项税额为:200×17%=34元。另外,可予抵扣企业所得税的金额为:(200000-200)×33%=65934元。因此,企业的损失为:(200000-200)-65934+34=133900元。相比之下,贱卖虽然只取得了象征性的收入200元,损失却减少了156780-133900=22880元。因此,零售企业储存过程中发生存货毁损时,采取贱卖对企业有利。
2.5 促销活动中的税务筹划
促销包括人员推销和非人员推销两种。前者属于企业文化研究的范畴,即通过广告、营业推广和公共关系手段,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实现商品的市场份额扩大过程中的税务筹划。其中广告促销活动中的广告不仅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通过一定媒体如报刊、广播、电视等传媒传播的广告,也包括未通过媒体传播的广告性质的户外广告、宣传手册等业务宣传费。根据《公司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公司每一纳税年度的广告费用支出不超过销售)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越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在不超过其当年销售收入0.5%范围内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永远不得扣除。也就是说,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是相互独立的费用支付,存在不同的税前扣除标准。因此,零售企业广告活动的税务筹划应注意如下问题:(1)公司应当在“销售费用一中分别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免得将广告费混入业务宣传费,对公司十分不利。(2)做好年度费用预算。由于两者的实际支出超过相应的扣除标准均不得税前扣除,因此,零售企业应考虑一定的促销费用如何配置既能达到预期的促销目的又能充分利用它们的扣除限额,使得促销成本最低。
总之,在现代税收制度中,政府通过制定一些税收优惠措施作为政策导向,调节、诱导社会经济的运行。因此,零售企业在进行战略管理的各个阶段都要准确把握税法,进行积极的税务筹划,不缴不该缴付的税款,并尽可能地使其经营决策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相协调,,符合税收优惠条件,从而获得这种税收利益。
参考文献:
[1] 周春荣.中国公司的两难选择-公司多角化战略的优劣势分析[J].市场论坛,2005,4:51-53.
[2] 娄权.上市公司税负及其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07(2):76—79.
[3] 李永友,裴育.我国地区间税负差异与地区间经济差异[J].中国软科学,2005(8):104—127.
[4] 沈剑飞,林巍巍.企业规模及所处区域对企业税收负担影响的实证分析[J].技术经济,2009,28(1):8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