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进一步提高浙江省城市化水平与城市化质量
1.加强规划,在发展小城镇的墓础上,适当增加大城镇的建设
小城镇虽然在实现农村剩余就业人口就地转移这一方面具有无比的优势,但其不利 于发挥区域聚集功能和规模效应,相应的由产业集聚带来的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效应就会 相对较低,而大城镇不仅克服了小城镇数量多但集聚效应不明显的问题,也能很好的转 移农村劳动力。发展大城镇对促进城乡一体化、完善浙江省城镇体系、推进浙江新农村 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浙江省已经形成的优质的小城镇资源、充足的民间资本 及较发达的民营经济等都为大城镇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条件.浙江省应在区 域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区域经济,科学合理的规划大城镇,统筹资源,合理分工,避免 重复建设与资源浪费。
2.注重城镇功能区的建设
目前,浙江省城市功能分工和区域布局还不是特别合理,导致其聚集经济效应不是 很高,重复建设、环境污染等问题也依然存在。浙江省应在适度建设大城镇的同时应注 意城镇功能的发挥,在浙江省已有的镇域经济基础上(比如大唐镇的袜业,绍兴轻纺城, 萧江镇的中国塑编城,桥头镇纽扣市场等等),因地制宜,加强发展.提高大城镇的功 能发挥,尤其在资源聚集、产业发展、信息交流、文化传播等方面发挥聚集与辐射功能, 以增强城市化的整体扩张效应.
3.发挥政府调控职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目前,浙江城市化水平区域差距明显,浙东北地区及温台沿海地区经济比较发达, 城市化水平较高,而浙江中部及浙西南地区城市化水平相对较低,特别是浙西南地区, 整体经济实力及城市化水平与浙东北区域存在较大的差距.区域差距的存在对浙江整体 城市化的进一步推进及整体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政府应重视这一问题,并发挥其调控作用,特别是在重大项目的选址、政府财政支持引 导、对欠发达地区的政策扶持与财政拨款等等上发挥作用,通过完善城乡规划,构建和 谐有序的城镇体系,实现省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4.协调城乡发展,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尽管这几年来,随着浙江整体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问题已得 到一定的缓解,但是城乡收入差距问题依然不容小觑,这对于城乡和谐社会的建设影响 重大。政府应牢固树立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理念,加强对农村建设的财政投入,改变 长期以来形成的城市投入政策偏向,切实把政府扶持重心转移到农村建设上来.在财政 支出问题上,尤其加大对农村教育设施、农村交通与环境设施、农村卫生等公共文化事 业的投入;另外,可以改革政府补贴方式,更多地采用直接补贴的形式;加强农村金融 体制改革,优化农村金融结构,加大农业扶持力度,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