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融资性担保公司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以海南省为例
一、海南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现状
海南省担保行业的业务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经过近十年来 的快速发展和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后,现有融资性担保机构43 家(其中亿元以上的担保机构8家,2000万元以上的16家),从业人 员445人,担保注册资本金总额21.84亿元,担保业务规模大部分在 50万一1500万之间,主要担保对象为本地融资较为困难的中小企业。 截至2011年9月,海南省担保行业通过贷款、票据、信用证等各类担 保方式累计为中小企业进行融资性担保总额18.33亿元。海南省的 信用担保呈现出投资主体多元化、机构性质多样化和机构组织多功 能化的发展趋势,业务种类涉及企业流动资金担保、承兑汇票担保、 短期融资担保、债券发行担保以及再担保等多个方面,行业目前正朝 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但同时,融资性担保机构在发展中还存在 着规模普遍偏小,抗风险能力较弱等需要巫待改善的问题。
二、海南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存在问题
1、担保机构实力不强,无法形成规模经济
据统计,海南省目前存在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普遍在亿 元以下,仅有8家为亿元以上规模。有的担保机构甚至仅有几十万 的注册资本,平均注册资本额不到5000万,如此低的资本实力使得 众多的担保公司无资金支持采用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对高级的管 理人才也缺乏必要的吸引力,造成了融资性担保行业整体的低水平 运行。海南省目前40余家担保公司的总担保额仅为18.33亿元,平 均担保额仅为4000余万元,众多的担保公司和较低的担保额度反映 出了行业的集中度过低,影响了规模经济的效应。
2、缺少风险连动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
担保行业的特点是低收益、高风险,高成本。目前,海南省各融 资性担保机构的资金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均是投资者一次性投入 的,对后续资金的投入要求没有一个明确的制度性规定。在正常开 展担保业务的过程中,合作银行将风险全部转移给担保公司,造成担 保公司风险加大,在这个过程中,实际上担保公司的作用是分担银行 的风险,而不是全额承担风险。并且担保公司仅仅靠收取少量的担 保费来维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风险承担能力较差。一旦担保公司 承保的贷款发生损失,在担保公司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担保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收到严重威胁。
3、较弱的银保谈判能力增大了风险
由于海南省担保机构规模普遍较小,无法与银行平等对话,导致 担保机构为拉业务看银行脸色,基本忽略了银行的风险,也没有实力 让银行承担部分风险,把所有的风险都留在了担保机构。担保公司 与商业银行合作处于劣势位置,担保公司需要从商业银行获得授信 额度,银行在进行授信时,要对担保公司的信用能力做进一步的内部 评级而增加其放贷成本,而担保公司为了自身业务的发展,更多时候 要不得己从银行处转接中小企业的全部贷款风险。
4、担保机构业务能力不足
缺少失信惩戒机制和资格准入机制,是海南省融资性担保机构 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导致担保公司缺乏专业人才的管理和运作,缺 乏既懂金融,又懂会计的复合型人才,内部管理制度也不够健全。在 反担保合同中,对债务人的义务约束不够,有很多都是通过人情来实 现的担保,这些对担保机构的风险控制造成巨大的挑战此外,由于监 管的缺位,虚假注资、违法出资、抽逃资金和违规占用挪用注册资本 金等现象屡见不鲜。同时,担保机构大多数从事大而全的业务导致 担保市场差异化不明显。经营大而全的业务意味着对风险的把握相 对粗糙,形成担保机构在风险审核方面要弱于银行的风险把握,整个 担保市场同质化。
5、由于主营业务收益率较低,存在偏离主业经营现象
依现行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对外担保金额一般可以放大到 其注册资本的五至十倍之间,而一旦公司经营出现问题,极易导致大 量坏账烂账出现。再加上服务对象多为融资难、信用较差的中小企 业,公司自身经营风险大而利润低,难免很多担保公司就转向那些收 益率较高的非融资担保业务,如采取民间借款或高息揽存的方式来 扩充担保基金,有的甚至通过非法变相吸收存款来扩充担保基金;以 及衍生出短期融资业务,私自放贷以牟取高额利息。
三、促进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的政策建议
1、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加强担保公司实力
积极引进中小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打 破国有银行对担保行业垄断的局面,有效分散担保风险;减少政府行 政指令对担保业务的直接干预,采用新型企业管理制度,加强对担保 公司的领导、协调和管理,尽快成立担保行业自律协会:提高政府对 担保行业的扶植力度,采用财政补贴或减税的方式间接增强担保机 构的实力。
2、寻求风险与收益匹配,发挥市场定价作用
目前,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费率一般为2至3厘,年费率大概为银 行利率的50%。如果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放大倍数不到3倍,那么即 使没有出现代偿赔付,担保费的收入都无法满足基本运营需要。实 际上,大部分获得贷款的民营企业都承担了比银行名义利率高出数 倍的实际利率。可见当前中小企业对担保价格敏感度并不高。也就 是说,对于部分中小企业来说,担保费率的确定可以是一个市场机制 发挥作用的过程,可在制度安排下,从交易双方不同的角度出发,共 同探讨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定价机制。
3、设置行业市场准人门槛,保证担保市场秩序
设置市场准人门槛的目的在于防止过度竞争,维护担保特许权 价值,抑制逆向选择,防止投机冒险者进人担保市场,促使担保行业 依法审慎经营,减少行业的盲目进人者,保护现存担保机构发挥规模 效益。监管机构通过对担保机构进人金融市场、经营金融产品、提供 金融服务依法进行审查和批准,将那些有可能对金融业健康运转造 成危害的担保机构拒之门外,保证金融业的安全稳健运行。如果认 定申请人达不到标准,监管机构有权拒绝审批。当已成立的担保机 构不能达到规定标准时,可以吊销其执照。
4、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加强银保互动发展
首先,建立风险联动机制。按照公平诚实原则,以市场化的方式 建立银保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关系。对资信良好、风险控 制力强的信用担保机构,鼓励支持金融机构与其建立风险比例分担机 制。其次,共同加强对贷款项目的监管。把银行的信贷审查与担保公 司的风险管理制度结合起来,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商业银行着重 事中控制,担保机构着重事前调查和事后追偿与处置,共同防范和化 解风险。最后,创新合作方式。金融机构要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推 出更多适合中小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