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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研究主题的转变趋势研究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公司治理研究从具有典型股权分散结构的美国转向其他国家时,控制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股权代理冲突逐步取代了股权分散下的传统委托代理冲突,成为公司治理研究中的重点问题(Shleifer and Vishny,1997)。传统的公司治理理论与实践将关注的重点置于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上(Berle and Means,1932;Jensen and Meckling,1976),但在现实的上市公司治理实践中,持有不同股权比例的股东对公司治理有着不同程度的参与动机和能力,由此可能形成不同股东间的利益冲突,进而对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在大股东治理模式下,一方面大股东的管理和监督能够避免中小股东“搭便车所带来的同样能分享控制权共享收益的问题;另一方面由于大股东的利益未必与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大股东就有获取私利,也就是攫取控制权私人收益,从而可能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倾向(Edwards and Weich enrieder,2004:刘少波,2007)。因此,在大多数国家里,如何约束这种侵害行为已经成为对公司治理的挑战,从而产生了当今公司治理研究领域中最为前沿的课题之——“控制权私人收益(Private Benefits of Contr01)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