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业的本质与特征浅析
1)家族企业本质
家族企业是以血统关系和伦理关系为基础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以所有权或控制权为手段、以家族控制剩余索取权为最终目标的一系列契约关系的集合。从文章前面的定义看,家族企业与其他企业的种差有两点,一是以血统关系和伦理关系为基础,二是家族控制剩余索取权为最终目标。甘德安(2002)从系统论和生命组织理论角度进行分析了家族企业的本质。他认为从系统论的角度看,家族企业就是一个由家族中的创造者创造的类似生命体的系统。对于一个系统而言,如果与外界缺乏交换,该系统就按热力学第二定律的规则发展,熵值不断增加,最终毁坏。所以企业必须与外界进行积极的能量交换。如果与外界交换,即从外界引入负熵,系统就不会毁坏。从一般复杂系统看,家族企业单元问构成一个网络,它是一个多层次、多功能的结构体。族企业的灵魂,结构是家族企业的根本,业的舞台。
(2)家族企业类型及一般特征
从生命组织的复杂系统来看,战略是家创业者是家族企业之源,环境是家族企关于家族企业类型的划分,国内已有学多学者作了相关的研究。显然,家族企业除了拥有一般共有特征外,对于不同类型的家族企业必然存在不同的独有特
征。台湾学者黄光国教授(1988)1081以台湾的家族企业为例,根据家族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把家族企业分为四种类型,并指出相应的组织形态:第一类是家庭
员即为企业的成员。第二类是雇用外人、但未制度化的企业。第三类是制度已经建立,但经营权与所有权合一的公司。第四类是经营权与所有权分丌的公司,此类公司一般是西方发展到一定规模的家族企业和部分上市的华人家族企业。这种分类方法注意到家族企业发展的阶段性,具有动态性。但第三和第四种类型,似乎与家族的关联性并不明确,因此较难理解将它们称为家族企业的意义所在。潘必胜(1998)[09]根据家庭关系渗入企业的程度及其关系类型,把家族企业分为三种类型:(1)所有权与经营权全部为一个家族所掌握;(2)掌握着不完全的所有权,却能掌握主要经营权;
(3)掌握部分所有权而基本不掌握经营权。王秋兰(2006)从所有权与控制权结合的程度、企业的规模、家族成员与企业发展阶段的联系和法律形念四个角度对家族企业的类型进行了划分。根据所有权与控制权结合的程度,可以把家族企业分为三类:一是典型的或传统的家族企业,其中所有权与控制权全部为一个家族所掌握;二是企业的所有权比较集中,家族掌握绝对多的所有权,同时拥有企业的控制权;三是企业的所有权比较分散,家族仅掌握很少的所有权,但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掌握主要控制权。第二、三类可统称为现代家族企业,即家族掌握着不完全的所有权,却能掌握主要控制权。需要强调的是本文中的家族企业的特点是所有权与控制权的结合,但并不排除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即家族可以把经营权委托给职业经理来行使而保留剩余控制权。家族企业可以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结合的,也可以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积极家族企业的定义的关键是家族是否掌握有企业股权和剩余控制权。按照企业的规模,可以分为小型家族企业、中型家族企业和大规模的家族企业。大规模的家族企业往往形成了家族企业集团,以一个家族企业为核心,通过金字塔结构或其他方式把其他企业联系在一起。在大规模的家族企业中,由于分支企业太多,并且企业科学管理要求高,家族成员难以控制所有的管理职位,所以除了高层管理职位外,在中层和下层,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是分离的,大量使用职业经理人。按照家族成员与企业发展阶段的联系,可以把家族企业分为创业者控制的企业和继承者控制的企业。创业者控制的企业是企业的初期形态,受创业者生命周期的影响,一般来说历史不会太长,而且从形态上看,这是典型的家族企业。继承者控制的企业已是企业发展的第二代了,企业的规模一般较大,企业也比较成熟。按照法律形态,家族企业可以分为: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合伙企业有四种类型——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家族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前两种是传统的企业制度,后两种是现代企业制度。早期家族企业表现为业主制和合伙制。业主制的特点有三个:一是企业归业主所有,企业剩余归业主所有,业主自己控制企业,拥有完全的自主权;二是业主对企业负债承担无限责任,个人资产与企业资产不存在绝对的界限,企业盈利时如此,亏损时也如此;三是法律上是自然人企业,企业存续受制于业主的生命期。合伙制与业主制没有本质区别,在合伙制企业中,企业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出资人共同所有,共同管理,并分享企业剩余或亏损,对企业债务承担完全责任。周坤(2006)将家族企业类型分为纯粹家族企业、传统家族企业和现代家族企业三种。纯粹家族企业之所以称之为“纯粹”,是因为它从上到下、从所有者到管理者乃至员工,统统都是家族成员。传统家族企业是指由家族长控制,关键岗位基本上都是由家族成员来担当,虽说有外人,但是这些外人只能立身于非重要岗位。现代化家族企业就是家族持有一定比例的所有权,经营权则交给有能力的家庭或非家族成员。综上分析,对于家族企业的一般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第一,企业所有权、经营权主要由家族成员控制,这样的控制使得所有权与控制权高度集中,形成了决策家长化的形式。第二,家族企业由复杂的家族关系网组成,家族与企业不可避免合成一体,家族文化和家族力量的存在是家族企业有别于其它公众公司的独特之处。家族企业由家族创立后,会随着企业的发展和成长,家族成员逐渐进入企业。家族文化与家族力量的存在给企业发展带来忠诚和信任的同时,也不可避免会对企业的发展带来干扰和阻碍。第三,经营者激励约束双重化。在家族企业中,经营者往往会受到来自家族利益和亲情的双重激励和约束。因此,与非家族企业经营者相比,作为家族成员的经营者的道德风险、利己的个人主义倾向发生的可能性较低,企业固有的委托代理成本很低。第四,家族企业中家族成员之间的关系具有历史渊源,不仅可追溯到孩提时代,甚至跨越几代人。第五,家族企业对人才、资金、信息等都有很强的封闭性。家族企业成立之初的资金绝大部分来自家族内部,管理人员甚至工人都来自于家族内部,因此,综上分析,对于家族企业的一般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第一,企业所有权、经营权主要由家族成员控制,这样的控制使得所有权与控制权高度集中,形成了决策家长化的形式。第二,家族企业由复杂的家族关系网组成,家族与企业不可避免合成一体,家族文化和家族力量的存在是家族企业有别于其它公众公司的独特之处。家族企业由家族创立后,会随着企业的发展和成长,家族成员逐渐进入企业。家族文化与家族力量的存在给企业发展带来忠诚和信任的同时,也不可避免会对企业的发展带来干扰和阻碍。第三,经营者激励约束双重化。在家族企业中,经营者往往会受到来自家族利益和亲情的双重激励和约束。因此,与非家族企业经营者相比,作为家族成员的经营者的道德风险、利己的个人主义倾向发生的可能性较低,企业固有的委托代理成本很低。第四,家族企业中家族成员之间的关系具有历史渊源,不仅可追溯到孩提时代,甚至跨越几代人。第五,家族企业对人才、资金、信息等都有很强的封闭性。家族企业成立之初的资金绝大部分来自家族内部,管理人员甚至工人都来自于家族内部,因此,其封闭性要比非家族企业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