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研究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核心准则计划的完成,许多国际组织对国际会计准则(IAS/IFRS)的认可程度不断提高。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联合国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及世界银行(WB)等重要的国际组织均认可和支持IAS。IMF前任总裁Michel Camdessus2001年在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上提到,信息披露透明度的缺乏是造成国际金融市场动荡或失败的重要原因,IMF全面支持采用IAS,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随着IAS认可范围的扩大,很多国家都加快了本国会计准则向IAS趋同的步伐。有些国家对IAS进行修改后作为本国的会计准则,有些国家直接采取IAS作为本国的会计准则,同时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和跨国公司自愿采取IAS编制财务报告。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我国经济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尤其是在加入WTO以后,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对外贸易和投资不断扩大,境外投资持续增加,资本市场逐渐开放。随着我国经济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己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历史发展趋势之中,这就对我国会计准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6年2月15日, 财政部颁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2007年1月1日, 新会计准则正式在上市公司执行, 它是我国会计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 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 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
一、新会计准则实施意义及体系创新
( 一 )新会计准则实施的意义 (1)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当前,我国会计信息的质量已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制定高质量的会计准则,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比、有用,是降低交易成本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是促进资金有效流动,推动产业升级,避免无效投资和资金浪费的重要举措,是深化企业改革、金融改革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2)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化的需要。目前,会计准则全球化趋同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而且最近几年趋势越来越明显。截至2005年,已经有97个国家表示将直接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IASB)制定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我国原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标准存在较大差异,对引进外资和实施“走出去”战略造成了一定障碍。在引进外资时,由于外商对我国企业财务信息的质疑,增加了谈判难度和交易成本;在我国企业进行境外投资时,也经常面临不熟悉国际会计标准而带来的经营和管理难题;我国企业在境外融资时,由于需将按我国会计制度编制的报表调整为按国际会计标准编制的报表,因而加大了报表转换成本。随着我国经济开放程度越来越高,活跃在国际贸易和境外资本市场的中国企业更需要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从而为全球投资者提供更加透明可靠的财务信息。所以我国必需制定统一的、与国际标准趋同的会计准则,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提供支持。(3)适应我国会计法律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必须与我国的法律要求和具体实际相适应。原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尤其是基本准则的相关内容, 已经与上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产生了不一致的地方,需要加以修改。因此中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是我国会计法律发展的必然要求。
( 二 )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创新 我国新会计准则具有高度的系统性,各具体准则之间的协调性也较强,对企业的会计规范提出了较高要求,不仅从整体上提升了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而且提高了会计准则的可操作性,减少了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新会计准则与原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相比较,有以下几方面的创新之处:(1)公允价值计量方面的创新。公允价值与风险管理紧密相关,公允价值实际是资产风险的量化。新准则中对会计计量问题进行了系统规定,除了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和现值等已有计量属性外,特别增加并强调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并明确规定“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考虑到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现状,新准则对公允价值的运用较为谨慎,只是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同时还严格规范了运用公允价值的前提条件,即公允价值在具有商业实质并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采用。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比,我国新准则体系在经济业务的技术处理上也进行了审慎考虑,如投资性房地产就没有采用含有较多假设的估值技术。(2)缩小企业利润调节空间,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新准则针对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利润操纵现象,针对性地对旧准则进行了修订,缩小了企业调节利润的空间。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债务重组方法的变革。《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债务重组》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规定,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二是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可以将以前年度计提而又在以后期间恢复的资产减值转回。许多上市公司运用超额计提大量的资产减值准备而在以后年度逐步转回的方法进行利润调节。针对上述问题,新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这个规定无疑切断了运用此种方法操纵利润的途径。三是存货发出计价取消了后进先出法。这从源头上遏制了企业通过改革存货发出计价方法来调节期间利润的做法。采用先进先出法对存货进行计价,可以排除人为调节存货成本的影响因素,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可比性。(3)合并财务报表的指导思想转向实体理论。新准则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放弃使用公允价值是为了避免利润操纵,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这里再次体现了对公允价值的谨慎使用。这对规范我国上市公司合并重组与企业盈余管理行为、提高企业利润的可信度具有重要意义。从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来看,新准则更关注实质性控制,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非要控股,即使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也应纳入合并范围。这也体现出合并财务报表的指导思想已经从母公司理论转向了实体理论。新准则还要求,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权益法进行处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购买法进行处理。这一方面可以更公允地反映经济交易的实质,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一些企业利用分离经营状况不好的子公司来粉饰集团企业业绩的做法,另一方面可以使各企业合并业务的会计结果更具可比性。
二、新会计准则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 一 )谨慎性原则可操作性不强 新企业会计准则充分考虑了市场因素的变化对企业资产价值的影响,规定企业在资产价值发生减值时,可以依据谨慎性原则计提相关的减值准备,这无疑为规避企业不良资产,提高资产质量,防止因市场原因给企业资产造成重大损失提供了保障。但问题是企业在确定资产减值数额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主观随意性,而且操作难度较大。如在计提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时,必须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并与账面价值比较。按新准则规定,可收回金额应在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项资产的持续使用(持有)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现金流量现值中取较高者。在会计实务中,要准确地获取这两个数值是非常困难的。因为这两个数值,尤其是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不确定的影响因素太多,即使在管理最规范,历史资料最齐全的企业,也不能确保这一数据的客观准确性,只能凭经验判断。
( 二 )新会计准则使会计成本提高 由于新会计准则对我国会计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使得企业不得不加大对会计人员的在职培训经费; 甚至有的企业由于现有会计人员无法胜任新会计准则的具体实施工作, 不得不聘请胜任的人员开展工作,从而提高了会计工作的成本。由于新会计准则赋予企业在会计处理上更多的职业判断, 相应地会计监督的水平也必须相应提高,财政部同时发布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目的不言而喻:为提高审计质量, 进一步强化专业监督提供有力支持。 由于新会计准则给予企业在会计处理上更多的职业判断, 提高会计监督水平必然要求更多的人力和物力的投入, 从而提高了会计工作的成本。
( 三 )新会计准则存在利润操纵空间 虽然新会计准则规避了企业在某些方面操纵利润的行为, 但企业在实施中仍然存在着可能的利润操纵空间。 如债务重组或者非货币性交易准则中, 原准则不允许债务人将债权人的让步确认为重组收益, 非货币性交易也规定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来确认换入资产的账面价值。 而新准则中的债务重组交易将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允许债务人确认重组收益、 非货币性交易中也允许以公允价值确认换入资产价值和置换收益。 这就使得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很可能会在上市公司出现亏损的情况下, 出于维持公司业绩或其他目的, 通过债务重组或以优质资产换劣质资产的非货币性交易, 来改变上市公司的当期损益。
三、新会计准则完善的建议
( 一 )完善新会计准则的各项配套 会计改革还需要与其他改革相配套、相协调,否则也难以全面地实施。我国现行的一些法律、法规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不一致。从法人治理结构上看,职责不清,同股不同权,政府干预企业的情况时有发生。所以,应当对部分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完善,使会计准则具有更高层次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准则与制度的配套,新会计准则体系主要包括: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会计准则和相关应用指南。从现阶段来看,我国暂时还无法取消企业会计制度, 绝大多数的企业仍将在一定时期内执行会计制度。 为了避免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存在的矛盾和冲突,会计人员应尽快学习和掌握新会计准则, 尽可能做好准则与制度的协调匹配。
( 二 )加快会计准则的环境建设 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必然要求,也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的最有效的办法。加强企业的内外部监控主要包括:加快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优化的组织结构和高效的运作程序;建立先进可靠的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企业的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内部控制的监督与评审,确保内控制度被较好地执行;加强企业外部监管,如加强证券监管的规范化和公开化,对企业信息披露加强管理与监督;加强外部审计监督,加大处罚力度。
( 三 )规范上市公司行为 首先,健全法律制度,加大上市公司违规成本。目前,随着我国经济开放程度越来越高, 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明显。但如果我国财务舞弊情况严重, 使投资者丧失在我国投资的信心, 那么对我国的经济建设将会产生大的损失。因此, 必须健全我国的法律机制, 加大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提高处罚效率, 对中介机构――包括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在内的违规进行严格的惩处。其次,加大对资产评估市场的监管力度,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随着新会计准则的颁布, 打造一个完备的企业和事务所内部控制体系的任务也相应凸显。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是促进实现企业发展战略、防范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提高财务报告信息质量、保证资产安全完整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