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治理与绩效研究
一、引言
有了雇佣关系,就开始了绩效考核。目前,公司治理与绩效的研究仍是学术界研究的热点。 “公司治理”的概念最初出现于Berle、Means(1932)的著作《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接着Oliver Williamson(1975)提出了治理结构的概念。Jensen、Meckling(1976)从所有权结构、代理成本与资本结构关系的角度系统研究了公司治理理论。而后出现管家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产权理论、超产权理论、竞争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等各种理论流派,将“公司治理”研究推向高潮,这些理论更深刻的阐述了“公司治理”,却没有一个理论流派的观点能征服所有公司治理的研究者。各有特色,也各有不足,如管家理论假设市场的信息是完全的,不存在任何代理问题,忽视了经营者与所有者利益上的冲突,忽略了人的经济特性;利益相关者理论大大拓宽了公司治理的范畴,将目标转向包含股东在内的所有利益相关者,但正因为如此,利益相关者理论在实践中有相当的难度,由于需要对各利益相关者负责,最终结果往往是对谁都不负责。笔者认为,公司治理是一种制度的演进,是股东、公司经理管理层、债权人、政府及员工等利益相关者为争取剩余决策权和剩余索取权的博弈,也是在一定市场条件下,公司股东、董事会与经理层利益制约关系的动态协调。研究公司治理与绩效就是要通过改善公司治理以达到提高公司绩效的目的。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公司绩效是体现公司治理效果和效率的综合变量,公司治理是由外部治理与内部治理组成的系统。对上市公司而言,外部治理是外生变量,对绩效的影响是不可控的,而且难以量化,因此,本文在讨论公司治理时,只做定性分析。重点讨论公司内部治理对绩效的影响。公司内部治理主要是指股东、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利益制约关系的动态协调。本文在借鉴国内外先驱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提出了如下待验证的研究假设:
(1)股权结构。Shleifer,A.和Vishny,R.(1986)以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表现作为绩效的衡量标准,发现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正相关。德姆塞茨(1999)以ROE作为绩效衡量标准,发现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不相关。孙永祥和黄祖辉(1999)发现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呈倒U型的曲线关系。白重恩、刘俏、陆洲、宋敏和张俊喜(2005)则发现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负相关。黄继忠,陈素琼(2008)发现Z指数与公司治理绩效相关性不显著。严若森(2009)也得出相识的结论。公司股权由少数人控制,“一股独大”或“隧道行为”会导致公司绩效降低。江苏上市公司多为家族企业发展而来,家族控股尤为明显,其他股东的股票持有量很难与其势力抗衡,家族的意志决定企业的发展方向,这是“家长制”的劣根性,不利于公司绩效的提高。鉴于此,笔者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A1:股权集中度与上市公司绩效呈负相关关系;
假设A2:Z指数与上市公司绩效没有明显关系
(2)董事会特征。Lipton和Lorsch(1992)发现,董事会会议次数越多,越有利于促进公司绩效的提高,研究还发现董事会规模与公司绩效呈负相关的凹形曲线关系,以7~9人为宜。胡晓阳(2005)等指出,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频率与公司绩效没有显著关系。对独立董事与绩效的研究是近年研究的重点之一,但独立董事与绩效的关系,学术界目前还没有达成共识,有些学者认为其比例与公司绩效呈正相关关系(Borokhovichetal,1996;吴淑琨,2004;肖曙光,2006),另一些认为其比例与绩效呈负相关关系(David,1996)。董事会是联系股东与经营管理人员的桥梁,在公司治理体系中起着重要的枢纽作用。董事会规模的大小、会议的频率、董事长是否兼任总经理等,不仅与公司股东的风险偏好有关,而且与董事职责的履行情况有关,故本文推断其与公司绩效没有显著关系。独立董事是有特殊知识的专家,他们的加入可弥补企业主专业知识的欠缺,促使企业主做出对企业有利的决策,因此本文设定独立董事越多,公司绩效会越好。具体假设如下:
假设B1:董事会规模与公司绩效没有显著关系;
假设B2:董事会行为与公司绩效没有显著关系;
假设B3:董事会结构与公司绩效没有显著关系;
假设B4:董事长是否兼任总经理与公司绩效没有显著关系;
假设B5: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绩效正相关
(3)高管激励。黄继忠,陈素琼(2008)发现高管激励与公司绩效呈正相关关系。高管激励措施能促使高管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使自己的行为能最大限度的符合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目标,故笔者认为其与公司绩效呈正相关关系,相应假设如下:
假设C1:高管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呈正相关关系;
假设C2:公司前三名高管的年度总收入与公司绩效呈正相关关系
纵观国内外学者对公司治理的研究成果,大部分集中于公司治理的某一方面对绩效的影响,如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高管激励、监事会等,而且对绩效的研究也只用单一财务绩效的指标来衡量。本文在借鉴各指标的基础上,应用因子分析法对变量组进行了分析并提取出八个具有代表性的因子,构建了具有地域针对性的江苏上市公司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 本文共筛选了114家江苏上市公司2010年的面板数据作为研究样本,数据来源于CCER金融数据库、巨潮资讯网以及江苏省2010年统计年鉴。为提高数据可靠性,在选取样本时选取正常上市的公司,剔除ST和*ST公司;选取各项指标齐全且正常披露的企业;部分数据资料由手工收集。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本文选取了衡量绩效的13个指标,以求更全面的从营运能力、资本管理能力、盈利能力、获利能力、成长能力等角度反映公司绩效,具体变量说明见(表1)。
(四)模型建立和变量定义 本文设计了如下回归模型:着。其中Hi为公司的绩效变量(i∈(1,114)),由(表1)用因子分析所得江苏上市公司的绩效评价模型计算得出;α为截距,Xi为公司治理变量(i∈(1,9)),其变量说明见(表2),?茁i为公司治理变量的回归系数(i∈(1,9)),?着为残差值。本文运用SPSS16.0、Eviews 5.0软件进行描述性统计和Logistic回归分析。
三、实证结果分析
(一)因子分析 为了检验这13个变量之间是否适合进行因子分析,首先运用SPSS 16.0对其进行KMO相关性检验。检验结果0.708(0
f1=-0.171X1-0.398X2+0.198X3+0.213X4+0.378X5-0.076X6-0.025X7-0.063X8+0.442X9-0.153X10-0.008X11-0.05X12-0.128X13;
f2=0.341X1+0.122X2+0.566X3+0.35X4+0.134X5+0.024X6-0.013X7+0.042X8+0.223X9-0.006X10+0.127X11-0.096X12-0.078X13;
f3=0.157X1+0.26X2-0.088X3-0.225X4+0.22X5-0.085X6-0.435X7-0.05X8-0.052X9-0.06X10-0.014X11+0.095X12+0.736X13;
f4=0.188X1+0.085X2+0.054X3-0.362X4-0.044X5-0.075X6-0.168X7+0.842X8-0.059X9-0.023X10+0.006X11+0.082X12-0.115X13;
f5=-0.043X1-0.36X2-0.1X3-0.107X5+0.007X6+0.207X7+0.077X8-0.146X9+0.049X10-0.056X11+0.858X12+0.19X13
f6=0.081X1+0.157X2+0.016X3-0.101X4-0.021X5+1.011X6-0.017X7-0.08X8+0.012X9-0.032X10-0.005X11+0.018X12-0.104X13
f7=-0.024X1+0.035X2+0.043X3-0.055X4-0.074X5-0.029X6+0.07X7-0.018X8-0.143X9+1.067X10+0.03X11+0.027X12-0.027X13
f8=0.065X1+0.038X2+0.082X3+0.037X4-0.003X5-0.006X6+0.092X7+0.011X8+0.054X9+0.035X10+1.03X11-0.044X12+0.019X13
由此得江苏上市公司绩效评价模型:H=W1f1+W2f2+W3f3+W4f4+W5f5+W6f6+W7f7+W8f8=0.2362f1+0.183f2+0.1179f3+0.1018f4+0.0973f5
+0.0891f6+0.0884f7+0.0863f8,其中各因子权重取自(表3):W1=21.199/89.765=0.2362;W2=16.426/89.765=0.1830; W3= 10.587/89.765=0.
1179;W4=9.138/89.765=0.1018;W5= 8.737/89.765=0.0973;W6=7.997/89.765=0.0891; W7=7.937/89.765=0.0884;W8=7.744/89.765=0.08663。
(二)描述性统计 由(表4)公司治理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可知:第一,股权结构。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平均达37.38%,且标准差不大,说明江苏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并主要由控股股东掌握;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约为第二大股东的持股比例的12倍,但标准差较大,说明这一比值的大小与经营单位相关,Z指数随着经营单位的改变而波动,而且波动量较大。第二,董事会特征。董事会规模约为5.7人,年度内董事会频率约7.6次,且绝大部分企业设立了提名、薪酬、战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比例约为60%,这说明江苏上市公司设立的董事会规模都不大,可能的原因是江苏上市公司规模不大,为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董事会效率,公司除了响应证监会号召设立四个委员会外,基本以节约成本为主,尽量少设董事,少开董事会,但由于大部分企业主缺乏专业知识,不得不求助于独立董事,因此企业的独立董事比例相对较高。第三,高管激励。高管持股比例只有7%,说明高管掌握的股权并不多;金额最高的前三名高级管理人员的年报酬总额约103.7万,约占总资产的0.02%。
(三)回归分析 从(表5)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第一,股权结构。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Z指数与公司绩效的相关关系不显著。这说明公司的股权过于集中会导致公司绩效下降,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的比值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并不明显。因为江苏上市公司多由家族企业发展而来,大部分企业中,家族处于绝对控股地位,企业所有者通过控制公司股权使公司按照自己的意志发展。而家族企业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更替,企业主虽然早已变换,但是其家族的经营模式并不那么容易更换,且企业主沿用了多年,成功的经验让他们过分相信自己,习惯于用经验解决问题,使公司无法应对复杂变化的市场环境。因此,股权的过于集中反而会导致公司绩效的下降。第二,董事会特征。董事会的特征变量,与公司绩效均没有显著统计关系。这与预期不一致。江苏上市公司发展源头是家族企业,深受家族企业文化的影响,企业主们更愿意相信自己能管理好公司,对董事会的作用认识不够全面,董事会作用得不到应有的发挥,职责无法顺利履行,形同虚设。独立董事对公司绩效的影响也不显著,可能原因有二:独立董事对公司了解不全面,与股东及经营管理人员没有良好的沟通,也没有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而且他们虽然是某领域的专家,却不一定对企业管理知之甚详;公司所有者没能充分认识独立董事的作用,不能运用其知识专业的优势以弥补自身不足,为企业创造价值增值,反而使独立董事的设立成为增加公司管理费用的负担。第三,高管激励。高管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而高管薪酬与公司绩效相关关系不显著。这与预期不一致。可能原因有如下两种:江苏上市公司的股权过于集中,第一大股东能绝对控制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只能听命与第一大股东,本身所持股份量相对于控股股东来说微乎其微,所以高管人员的能力被压制而无法发挥,可能出现敌对情绪,从而是公司绩效降低;高管持股后可能会出现短期行为,决策基准点与公司目标相违背,反而使公司绩效降低。高管薪酬与公司绩效相关关系不显著,说明相对于金钱,高薪已不再是高管人员追求的主要目标,要达到激励高管人员的效果,需要寻求新的“刺激点”。
四、结论
上市公司投资者、经营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共同关注的焦点之一是上市公司治理与绩效。本文以解决江苏省上市公司治理问题,提高公司绩效为目的,以公司治理与公司绩效的关系为核心,通过对2010年江苏上市公司面板数据的研究,运用因子分析法,构建了针对江苏上市公司的绩效评价模型,并在此基础上研究了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最为重要的三个因素(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和高管激励)对公司绩效的影响。研究发现,江苏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高管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均呈负相关关系,Z指数、董事会规模、结构、行为及是否有两职兼任情况、独立董事比例、公司前三名高管的年度总收入与公司绩效没有明显关系。综上可知,要提高江苏上市公司绩效,需要从企业性质给公司定位,公司已上市,应从根本上去除“家长制”的弊端,促使股东自觉履行职责,降低代理成本,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当降低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让更多的中小股东参与企业规划、发展等决策;完善董事会结构,使董事会能切实履行职责,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会议效率;完善高管激励机制,切实了解高管的需求,以更好地达到激励高管、提高公司绩效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