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现状及对策研究
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现状与思考
近年来,随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意识的逐步提高,在证监会、环保部和其他部门的积极推动下,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机制取得较大进展。但令人遗憾的是,2010年紫金矿业铜酸水渗漏污染事故,2011年美国康菲石油公司渤海湾油田溢油事故,仍能看出部分上市公司在环保意识和环境信息披露工作上表现出的傲慢、冷漠和不负责任。目前,上市公司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主要存在三个问题:第一,环境信息披露的随意性较大,管理层多选择披露对企业有利的环境信息(孙艳辉等,2011)。由于环境信息披露的非强制性约束会使得上市公司就“是否披露、何时披露?怎样披露?披露多少?”表现得莫衷一是(肖淑芳、胡伟,2005;周一虹、孙小雁,2006),结果导致环境信息质量整体偏低。第二,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强度前后不一。慑于国家证监会、环保部等政府机构的监管压力,上市公司首次上市时基本都能在招股说明书中较全面、真实地披露环境信息。可一旦成功上市,很多公司就不愿过多地披露环境信息,使社会公众普遍怀疑其对环保投入的承诺。这一点在耿建新(2002)和卢馨(2010)的实证研究中也得到印证。第三,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有赖于环境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而我国环境会计起步较晚,大多数公司基于成本或商业安全考虑,不愿启用环境会计核算体系,造成环境信息处理与披露的规范性难以把握,使业已在年报或专项报告中披露的环境信息缺乏公信力。由此造成上市公司虽然披露环境信息,但信息质量参差不齐、难以比较的尴尬现状。那么,怎样才能促使上市公司自愿增加环保投入、自觉开展节能减排,实现环境信息记录、处理和报告过程的标准化、透明化和制度化,从而形成对企业和社会都具有“帕累托效率改进”的环境信息披露机制呢?
二、市场竞争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作用机制
笔者以为,提高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质量的关键是将环境资源作为生产要素纳入企业的成本函数和目标函数,使其在竞争机制作用下考虑资源使用效率和环境治理效益问题。众所周知,环境资源是“公共产品”(Public Good)。在没有私有产权保护情况下,其消费及使用的非竞争性(Non-rivalry)、非排他性(Non-excludability)、不可再生性(Irreversibility)和稀缺性(Scarcity)等特点,决定了人们可以在低(零)成本下恣意开发、耗费,从而造成生物资源几近枯竭、矿产资源过度开采的局面;其次,由“公共产品”属性带来的“外部性”(Externality)问题,使得企业在发生与环境资源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时,可以不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影响(妨碍)到其他人,形成低效率的“租值耗散”。因此,上市公司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愿披露高质量环境信息(张劲松、何学军,2002)。
但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由于上市公司在竞争激烈
的市场环境下,任何信息变化都会改变其争取资金和市场的机会。正如Verrecchia(1983)所说:“如果企业披露信息的成本低于所得时,只有握有坏消息的经理才会拒绝披露信息。”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如能及时、有效地加以披露无疑能够减少公司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增加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孙艳辉、姚彦丽、岳贤峰,2011),在塑造负责任的正面形象同时有利于公司价值宣传和市场推广(周一虹,2003),从而为其在资本市场和产品市场获得加分。这样一来,是否会有上市公司自愿披露高质量环境信息以博取市场更多的关注和投入呢?
市场竞争其实是上市公司在彼此博弈中基于自身利益不断调整行为选择的过程。通过建立博弈模型考察经济行为主体在发生相互作用时如何作出理性决策(张维迎,2004),以及每个主体如何基于自身利益不断修正其信念和行为来达成均衡(青木昌彦,2001),这不失为一条有效的分析路径。为此,笔者借鉴古诺模型(Cournot,1838)的研究思路,考察上市公司如何在环境信息披露的博弈问题上达成“纳什均衡”?为使问题简化,我们描述下面一种情况:
⑴假设市场上披露环境信息的上市公司只有2家。
⑵上市公司1和2可选择的策略是:Ⅰ.披露环境信息的数量qi,满足策略空间Si={qi:qi≥1}。假设环境信息的市场价格为P(该价格可视为信息需求方付出的搜寻、鉴别成本),根据供求原理P是Q的减函数,令P=P(Q)=a-Q,(a>Q)(1式),这时市场上提供的环境信息总量为Q=qi+q2;Ⅱ.制作并披露环境信息需要的成本为Ci(ci:ci≥0),令C(qi)=C(qi),(i=1,2),其中CH代表制作并披露高质量环境信息所花费的会计成本、CL代表制作并披露劣质环境信息的相关成本。由于信息不对称,各自只知道自己的成本函数,不知道(或不能确定)对方的成本函数。但出于决策需要,双方会设定对方的成本函数概率分布。现假设上市公司1知道2的行为选择有两种可能,即制作并披露高质量环境信息的概率δ,成本函数为C(q2)=CHq2;制作并披露劣质环境信息的概率为(1-δ),成本函数为C(q2)=CLq2。理论上“企业与环境信息有关的会计成本=制作成本+披露成本”。其中“制作成本”指上市公司利用环境会计核算体系对环境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所发生的各种支出,相对比较固定;而“披露成本”波动较大。比如当上市公司发布高质量环境信息时,就意味着因披露真实信息而有可能遭受来自政府、媒体和社会公众更多的关注、监控或干预,若真的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则高质量的环境信息反而会加重政府处罚的力度和市场上的实际损失。所以对于上市公司1和2而言,制作并披露高质量环境信息远比劣质环境信息代价更大(或成本更高),故表示为CL<CH。
⑶弈局中的上市公司1和2都会做出帕累托最优选择。假设支付效用为π,令πi=πi(q1,q2)=Pqi-Cqi,将(1式)代入得πi=πi(q1,q2)=Pqi-Cqi=[a-c-(q1+q2)]qi(2式)。此时若上市公司1推断2的行动选择为:Ⅰ.上市公司2制作并披露高质量环境信息,成本为CHq2,披露的最佳环境信息数量为q2*(CH);Ⅱ.上市公司2制作并披露劣质环境信息,成本为CLq2,最佳环境信息数量为q2*(CL)。与此对应,上市公司1制作并披露的最佳数量为q1*。于是Ⅰ满足max[(a-q1*-q2)-CHq2](4式);Ⅱ满足max[(a-q1*-q2)-CLq2](5式)。设上市公司1知道2制作并披露高质量环境信息的概率为δ,制作并披露劣质环境信息的概率为(1-δ),据此,上市公司1决定自己的最佳供给数量应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