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型金融机构的乡镇发展道路探索
:新型金融机构 农村金融体系 发展探索随着农村供需结构的逐渐失调,农村的资金需求得不到良好的保证,在这种情况下,新型金融结构体制的出台,显得尤为及时。农村新型金融主要包括村镇银行、小额贷款组织、小额信贷公司及农村资金互助社四部分,能够做到全方面的保障农民生活中的金融需求。农村新型金融体系已经成为乡镇经济发展的一个关键的方面。
一、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特点
1、新型金融机构的构成
村镇银行是指经银监局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主要负责农村经济发展中的资金提供;小额贷款组织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捐赠资金,主要负责向农民提供小额贷款项目;小额信贷公司是由企业法人或社会组织建立,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是经县民政局批准之后,由村民成立的一个非盈利性的资金互助组织,以政府扶贫资金为主导,村民自愿交纳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农村的经济的生产使用资金。
2、新型金融机构的特点
(1)集中农村资本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不仅帮助乡镇吸收了大量的社会资金,同时也保留了农村资本,引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为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2)激活农村金融市场
新型金融机构的发展,有效的改善了农村金融经济结构。旧的金融经济机构,为尽快适应新型金融结构的发展,不断创新自己的经营方式,调整经营策略,激活了原有农村金融市场的经济结构。
(3)完善地方金融体系
在原有的金融体系中,部分金融机构由于监管的缺失,没有取得合法的身份,新型金融机构实施之后,不仅使得没有合法身份的金融机构有了强有力的依托,有了合法的身份,同时,也能够更好的发挥其作用。
二、新型金融机构发展中存在的不足
1、偏离办行理念
在村镇银行的运行过程中,投资人难免会把利润最大化放在首位,而忽略了村镇银行是为了更好的保障乡镇经济发展的办行理念,在农村经济的风险高、效益低、严重缺乏保险的情况下,投资人会因为躲避风险的需要偏离服务“三农”的宗旨,甚至撤销对村镇银行的投资。
2、资金筹集难度太大
由于受地理条件的制约,农民的收入水平不高,农民和乡镇的闲置资本有限,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村镇银行资金的吸纳。另一方面,由于新型金融机构在农村刚刚起步,村镇银行成立时间较短,农民对村镇银行的信任度不够高,村镇银行对农民的吸引度不够,多数农民将资金存入村镇银行是为了以后可以获得贷款。
3、信贷风险太高
由于农民的知识水平有限,信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会导致在村镇银行经营过程中,出现拖贷不还的事件发生,在乡镇特定的环境中,很容易形成一种欠贷风气,给村镇银行的信贷业务带来极大的风险。
4、运行成本太高
由于我国贫富差距过大的国情,农民及乡镇的资金数目有限,大部分的资金需要通过政府、投资人以及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投入,运行成本过大。
5、缺乏必要的支持
由于新型金融机构主要设立在贫困的乡镇地区,并且尚未被纳入中国人民银行联网系统,在业务操作的过程中,会出现很多的困难。另外,还缺乏高素质的人才,由于地理条件的原因,多数业务人员不愿到村镇银行参与工作,没有必要的技术、政策、人才的支持,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新型金融机构的发展。
三、新型金融机构发展策略
1、制定完善的发展策略,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遵循客观实际,逐步推进。
2、由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积极引导、大力扶持,保障新型金融机构能够顺利的实施。
3、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及各部门支持指导新型金融机构业务,加强信贷风险监管,确保新型金融机构在一个健康的、风险可控的环境中运行。
4、扩大资本投入量,拓宽投资渠道,构建资本运作平台,鼓励、支持更多的企业、信贷公司的资金投入。
5、规范经营管理,统筹资金,保障新型金融机构资金基础,完善管理制度,保证资金的正常使用。
6、创新信贷业务,增加信贷品种,提高新型金融机构的市场竞争力,吸引更多的乡镇企业、农民,在保证老客户的同时,积极发掘潜在客户。
7、加大对农民的信贷意识宣传,努力建立一个健康的信贷环境。
8、培养高素质人才,鼓励、支持高素质人才参与到新型金融机构建设中,确保新型金融机构顺利进行。
四、结束语
新型金融机构是目前农村金融发展的重要手段,推动新型金融机构发展需要多方面的共同支持、共同努力,坚决贯彻以支持“三农”、服务农村的宗旨,在新型金融机构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发展策略,保证新型金融机构在乡镇中顺利的实施,全面推动乡镇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