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财务“十一五”重点工作规划纲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部属各单位:
为加强“十一五”期间的交通财务工作,部组织制定了《交通财务“十一五”重点工作规划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抓好本规划纲要的实施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财务规划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交通财务“十一五”重点工作规划纲要
“十一五”(2006年至201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实现建设小康社会公路水路交通跨越式发展目标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行业,做好“十一五”期间的交通行业财务管理工作,全面提升交通财会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适应国家财政改革和交通新的跨越式发展的需要,促进交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十一五”交通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交通财务“十一五”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未来五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增长仍存在较大的发展潜力。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必将对公路水路交通发展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
(一)交通行业筹资任务十分艰巨。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我部提出了“到2010年公路水路运输紧张状况得到总体缓解,对国民经济的制约状况得到总体改善”的新的跨越式发展目标。为了确保这一发展目标的实现,“十一五”期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提供数额巨大的资金予以保障。
随着消费升级和外贸进出口的增加,车辆购置税和港口建设费等中央建设专项资金会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这部分中央资金远不能满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仍将有2万亿元交通建设资金需要通过市场筹集。因此,“十一五”期间,除了需要继续做好规费征收工作外,交通建设还将面临着通过市场筹集资金的巨大压力。为了实现交通新的跨越式发展目标,需要进一步加大贷款筹资、债券筹资、股份筹资等工作力度,坚持不懈地创新筹资方式,拓宽筹资渠道。
(二)国家财税改革将对交通财务工作提出新的要求。随着稳健财政政策的实施,公共财政体系的逐步建立,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制度的继续深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建立,非税收入收缴制度的逐步实施,以及随之而来的相关财政政策的调整等,都将对交通行业财务工作提出新的要求;随着增值税转型、统一所得税、车船税调整、择机出台燃油税等一系列税制改革的推出,也将使交通财会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三)国家投资体制改革将对交通行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工作产生重要影响。随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进一步贯彻落实,投资管理改革措施的实施,尤其是《政府投资条例》的出台,国家对不同投资主体的管理方式将发生较大的变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贴息等政府投资将区别项目性质,采用不同的监管方式。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融资模式和投资监管方式的多样化,将使交通财会工作,尤其是交通筹融资和国有资产管理面临新的考验。
(四)国内经济环境,使交通财会工作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消费升级、汽车进入家庭加速,将使车辆购置税收入持续增长;建设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行业目标的确立,将为交通财会工作创造良好的理财环境;高储蓄率将为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交通建设创造有利条件;城镇化进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增加了对运输的需求,加大了交通建设任务,加重了交通建设的筹资任务;土地、信贷政策的收紧,交通建设成本的增加,加大了提高效益的难度。
(五)交通发展和廉政建设的形势决定资金监管面临艰巨的任务。“十一五”期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依然十分繁重,交通廉政建设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的任务十分艰巨,如何建立健全有效的资金监管制度和机制,仍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六)经济全球化对交通财务工作的有利因素与不利因素并存。一方面,国际资本流动加速、金融市场不断深化,为创新交通筹资方式、扩大筹资范围、降低筹资成本提供了依据;国际先进技术的引进和应用,为交通建设和运输生产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质量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伴随着世贸组织体系的不断完善,外贸进出口货物的持续增长,也为水运和港口发展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国际石油价格的高位波动,贸易摩擦的加剧,金融风险控制的难度加大,发达国家的技术垄断,又给交通财会工作,尤其是控制交通建设和发展的成本、防范资金风险提出了新的挑战。
二、交通财务“十一五”工作的总体目标
到2010年,交通财务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有利于促进交通事业发展的财会管理体制与机制,形成规范的、有行业特色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体系;塑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行业财会队伍,达到管理模式规范化、财会方法科学化、财会队伍知识化、管理手段现代化,使交通财会工作在效率、质量和水平方面有较大提高;努力实现交通行业整体资源配置最优化,整体效益最大化,为交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资金保障和财会服务。
具体目标概括为:健全一个体制(交通行业财务管理体制),强化两个机制(资金保障机制和资源优化配置机制),夯实三个基础(财会队伍建设、财会信息化建设和会计基础工作),完善四个体系(财会理论体系、制度法规体系、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和资金监管体系)。包括以下十大目标:
(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财政改革和交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重点联系、分类指导”的交通行业财务管理模式和体制,构建和谐的理财环境。
(二)坚持“中央投资、地方筹资、社会融资、利用外资”的交通筹融资体制,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资金保障机制,进一步拓宽筹融资渠道,优化资金结构,防范债务风险,为交通建设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按照建设节约型行业的要求,综合运用价格、税收、利率、汇率等经济杠杆,充分利用行业内外和国内外各种资源,优化资产资本结构,建立方法科学、机制灵活、运行高效的交通资源优化配置机制,增收节支,提高行业整体投入产出效益。
(四)以提高理财能力为重点,加大培训、交流、锻炼力度,积极创造条件,提高交通财会人员学历层次和技术等级,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交通财会队伍,全面提高交通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
(五)加快交通财会信息化建设,初步建成部与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重点联系企业和部直属单位互联互通的交通财会网络信息系统,主要财会业务实现网上操作。
(六)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强化会计基础工作。
(七)深入开展具有交通行业特色的财会理论研究,力争在涉及交通行业发展的一些关键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较为系统的交通财会理论体系。
(八)深化交通行业财会改革,加强交通财会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规范、完整的交通行业财务会计制度体系,保证国家财政法规与政策在交通行业的有效实施。
(九)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以理顺产权关系为基础,以强化管理责任为重点,以确保安全、提高效益为目标,建立产权清晰、结构优化、流转顺畅、管理规范的交通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十)加大对资金的监管力度,创新监管形式,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交通财务资金监管体系,减少违规违纪行为,确保交通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三、交通财务“十一五”工作的总体思路和指导原则
“十一五”期间交通财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一五”交通发展目标,充分调动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的积极性,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求真务实,诚信廉洁,全面履行“指导、协调、服务、监督”的财会职能,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不断提高交通财务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水平。全面推进交通财会发展目标的实现,为交通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十一五”交通财会工作应坚持以下指导原则:
(一)依法理财原则。坚持依照《会计法》等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基本要求,组织会计核算,实施财务管理,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反映会计信息,为促进交通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效益最大化原则。注重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辩证统一关系,追求整体效益最大化。
(三)资源配置最优化原则。注重加强资金和成本管理,优化资产资本结构,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科学、合理地配置资源,使行业的整体资源结构不断得以优化。
(四)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原则。依照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范围、管理权限和管理职责,并针对不同交通企事业单位的业务性质、财务管理特点与会计核算要求,实施分级管理、分类指导。
(五)规范与创新相结合原则。既要强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又要鼓励通过不断创新,进一步提高交通财会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面向行业、依靠行业、服务行业原则。充分发挥交通行业管理的职能和作用,紧紧依靠行业内部各企事业单位和中介组织的力量,抓好行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为交通事业发展提供优质的财会服务。
四、交通财务“十一五”重点工作任务
(一)适应财政改革和交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重点联系、分类指导”的交通行业财务管理体制。
建立并不断完善适应财政改革和交通发展要求的交通财务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理顺管理关系,发挥中央和地方、交通主管部门与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构建和谐的交通理财环境,更好地适应交通新的跨越式发展需要;根据国家财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按照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与财政主管部门相协调的交通财会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强化行业财会主管部门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的综合管理职能;发挥交通会计学会及其各专业委员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行业内部单位之间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为顺利实现交通“十一五”发展目标提供资金保障和财会服务。
1.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完善交通财务管理体制。按照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原则,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按照财权与事权相适应的原则,规范管理行为,进一步理顺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和交通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关系,完善和落实重点企业财务联系制度,形成上下职责明确、管理有序、运行高效的财务管理体制。
2.适应国家财政改革的需要,按照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政府收支分类、非税收入收缴制度等财政改革要求,在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工作的同时,进一步调整内部机构职责,修订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理顺交通财务管理体制。
3.理顺政企、政事关系,重点加大行业管理和指导力度。研究和探索在新形势下发挥职能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依靠行业力量,服务行业发展;充分发挥交通会计学会及其各专业委员会在业务指导方面的优势,建立相应的交流平台,加强经验交流和信息沟通;建立以服务为导向的行业管理工作机制,构建和谐的交通理财环境,不断增强行业的凝聚力,提高行业的财会工作水平。
(二)完善“政府投资、地方筹资、社会融资、利用外资”的交通投融资体制,逐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资金保障机制。
进一步发挥中央、地方和交通企事业单位的优势,建立多渠道、宽领域、全方位的筹融资机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在资金和政策上的支持,加强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充分利用好现有筹融资渠道,拓宽新的筹资渠道,积极引入社会资金参与交通建设,优化筹资结构,降低筹资成本,防范财务风险,逐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资金保障机制。
1.进一步加强公路养路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港口建设费、船舶港务费、航道养护费等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各级交通财会、征稽部门要保证各项规费的足额征收,及时解缴,规范使用,并积极配合国税部门做好车辆购置税的征收工作。
2.积极争取各级财政部门的支持,最大限度地争取预算内资金、国债资金、车辆购置税资金、船舶吨税资金等财政拨款用于交通事业发展。
3.进一步拓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渠道,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大吸引非国有资本进入公路水路交通建设领域的力度,制定《鼓励社会资金进入交通基础设施领域规范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积极鼓励引导,适时适度规范。
4.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积极探索并逐步完善收费公路权益有偿转让的政策规定,有效规范收费公路权益转让行为,盘活公路存量资产,规范使用增量资金,充分发挥现有收费公路的筹资功能,积极研究探索建立公路收费权特许经营制度,规范收费公路投资建设经营行为。
5.适应经济发展对水路运输增长的需要,进一步拓宽水运发展的筹资渠道,积极探索水路基础设施有偿使用的新机制。
6.积极探索有利于促进农村公路发展的新机制,进一步拓宽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资金渠道。
7.认真总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经验,规范资产重组、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公司上市、发行债券、金融机构借款等筹资行为,积极开拓新的筹融资渠道,保证“十一五”公路水路交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8.积极探索与金融、保险、社保等机构的合作形式,为交通建设和运输生产搭建融资平台,为充分利用社会资金推动交通事业的发展创造条件。
9.研究探索可持续发展的资金保障机制,优化筹资结构,降低筹资成本,防范财务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三)积极探索创建节约型行业的途径和方法,建立方法科学、机制灵活、运行高效的资源优化配置机制。
根据创建节约型行业和加快交通增长方式转变的要求,进一步发挥交通财会部门在产权制度改革、优化资产结构、筹划资本经营、加强资金和成本管理、增收节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职能作用,研究运用市场机制,探索建立节约型行业的有效形式,建立交通资源优化配置机制。
1.狠抓增收节支,深入开展经济活动分析,运用差异分析法等分析方法,发掘节约的途径和潜力,充分利用现代理财手段,探索在交通领域建立循环经济的模式,进一步提高交通行业的整体经济效益。
2.积极推进交通绩效考评工作的开展。制定交通预算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绩效考评范围,建立交通资金使用“追踪问效”的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交通资金绩效评价的管理体系,从总体上提高交通资金的使用效益。
3.加强交通行业风险控制,逐步建立和完善风险预警机制,防范交通国有资产流失。
4.发挥资金在科技创新中的引导作用,增强交通自主创新能力,争取有利于交通科技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加大对科研成果转化的资金政策引导,为提高交通自主创新能力创造条件。
5.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协调发展”的原则,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保证农村公路、西部开发等重点领域建设资金的需要。
6.加强增收节支经验的总结、交流和推广工作,提高交通行业总体经济效益。
7.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资金、财税和投资政策上的支持,充分发挥交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广大财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充分利用行业内外部资源发展交通的有效形式,逐步建立和完善优化资源配置机制,加快节约型行业的建设步伐。
(四)建立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交通财会队伍。
适应交通建设、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以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能力为重点,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内外分行业、分层次的知识更新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通过参与科研项目、挂职锻炼、组织干部交流等多种途径,进一步提高交通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使交通财会队伍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和专业技术职称结构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善和提高。到“十一五”末,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财会人员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比例达到35%以上,分别比“十五”末提高15个百分点。通过制定“十一五”交通财会队伍建设规划,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抓好实施工作。
1.加强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依托科研项目和建设项目,充分利用交通财会培训基地,增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加大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力度,使其在理论研究、政策制定、财会培训、业务咨询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通过全方位的锻炼,逐步成为财会领域的学术权威,为推动交通财会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做出贡献。
2.加强财会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的使用培养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把交通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财会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的培养,作为交通财会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切实抓实、抓好,使他们成为既精通财务管理,掌握金融、财政、税务、法律等方面知识,又懂得交通建设、运输生产业务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探索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使优秀拔尖人才脱颖而出,为他们发挥聪明才智创造条件。
3.发挥行业人才资源整体优势,搭建交通财会人才资源管理平台。加快交通系统财会人才库的建设,建立健全交通财会高层次人才信息沟通渠道,逐步形成发现、吸引、培养和用好人才的良好环境和人才发展机制。设立交通财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作为交通财会主管部门的辅助决策机构,对交通建设、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财会问题提供政策建议和业务咨询。
4.加强交通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交通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通过落实“十一五”交通财会队伍建设规划,抓好培训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继续组织做好部属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的轮训工作,并积极推动交通行业财会人员培训工作的开展。重点加强财会人员专业基础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及时更新知识,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深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全面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
5.启动交通财会“十百千万”人才工程,强化分层次的交通财会人才梯队建设,建立财会精英、顶尖人才、拔尖人才和业务骨干的选拔、培养、使用制度,引入激励和淘汰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功立业搭建平台,加强交通财会人才的培养,为推进交通财会工作,服务交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6.加强各级交通会计学会建设,充分发挥交通会计学会的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利用各专业委员会的优势,促进交通财会人才的培养。
7.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积极探索利用社会资源,优化交通财会队伍的机制、途径和方法;依托高等院校共建交通财会培训基地,并针对交通行业财会业务特点和培训需要,出版理论水平高、针对性强、密切结合现实的交通财会培训系列教材;依托科研院所结合课题研究,加强对交通财会人才的培养。
8.加强财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财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激发交通行业财会人员爱岗敬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五)建立涵盖主要财会业务,与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重点联系企业和部属单位互联互通的交通财会网络信息系统。
适应信息化发展的需要,提高交通财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信息资源在行业决策和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交通财务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全面开发财务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交通财会基础数据库,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为行业有关单位提供准确、及时、有效的财会信息服务。
1.建设以网络技术为基础的交通财会信息系统应用平台,开发涵盖主要财会业务的系统应用软件。进一步完善报表集成系统和人才库系统,提高网络运行速度和应用水平;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扩大应用覆盖范围;开发交通事业单位预算定额编制管理系统,提高预算编制管理水平;组织开发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系统,强化交通规费征收管理;推广交通企业财务集成系统的应用。
2.建立交通财会基础数据库,提高交通信息资源的使用效益和共享程度。进一步完善交通财会指标数据库分析系统,建立和充实基础数据资料,逐步形成分单位分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分析数据库,单位收入、成本(支出)、利润(结余)的效益指标数据库,以及资产、负债、权益(净资产)等反映基本财务状况的动态数据库及其分析系统。
3.加强交通财会网站建设,建立交通行业财会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及时搜集、整理、汇总、分析和发布交通行业财会信息,为行业决策和企事业单位改进内部管理,提高市场竞争力提供信息服务,促进行业单位之间的良性互动。
4.加强交通财会信息化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内部信息化管理制度,保障信息安全,整合信息资源,实现网络互联、信息互通、财务资源共享,提高财会信息应用系统的管理水平。
5.加强交通财会信息技术人才培养。通过多种途径,加快培养一批既熟悉财会业务又精通计算机网络应用技术的交通财会信息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作为推动交通财会信息化建设的骨干力量,加快推进交通财会信息化建设步伐。
(六)健全交通行业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强化交通行业会计基础工作。
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能力,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保障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不断提高交通行业财会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1.以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为依据,结合交通行业特点,制定交通行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指导意见,推动建立健全交通行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
2.强化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力度,完善相关监督、检查机制,确保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落到实处。
3.加强建设项目和基层单位财会基础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落实分级管理责任,进一步健全会计机构,加大指导和监管力度。
4.进一步提高交通行业财会电算化水平,到“十一五”末,交通行业独立核算的单位基本实现会计电算化。
5.完善和修订《交通部部属企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实施办法》,组织和开展部属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复查工作,指导交通行业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活动,不断总结经验,推动交通行业会计基础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七)加强对交通财会工作规律的研究,建立具有交通行业特色的财会理论体系。
加强对交通财会工作规律的研究,紧密结合行业特点,形成具有交通特色的财会理论,为深化交通财会改革,促进交通财会管理水平的提高提供理论依据。
1.加强交通行业筹融资政策的研究,建立坚持可持续发展的资金保障机制,以适应交通事业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2.加强对交通科学理财方法和途径的研究,探索编制三年滚动预算的理论与方法,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加强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方法的研究,以适应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需要。
3.加强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监管的研究,探索有效的资金监管形式,以适应加强廉政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要求。
4.加强交通行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政策研究,为深化财会改革、加快制度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5.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问题研究,进一步强化交通行业国有资产监管,以确保交通行业国有资产安全运行,实现交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6.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研究,建立健全交通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以适应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的要求。
7.加强交通行业财税政策的研究,为积极争取有利于交通发展的财税政策奠定基础,促进交通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8.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在财会理论与学术研究方面的优势,采取科研课题、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有行业特色的财会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以促进交通财会管理总体水平的提高。
(八)深化交通行业财会改革,加快交通行业财务会计制度体系的建设步伐。
1.以提高交通行业财会工作质量和服务效率,规范财务管理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进一步加大行业财会改革力度。
(1)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深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改革,抓紧制定交通事业单位分类预算定额和经费预算编制管理办法,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和完善交通预算项目库,加强对已安排项目的清理工作,完善预算项目论证、比选、审核、排序的程序和方法,稳步推进项目预算的滚动管理;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提高部门预算的透明度;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管。
(2)继续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扩大支付范围,规范支付程序和会计核算行为,强化资金使用监管。
(3)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制定交通部所属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对交通投资项目政府采购的监督指导;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将财政性资金逐步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加强对非招投标方式使用财政性资金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逐步推进“采管分离”。
(4)配合国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改革,采取措施,规范交通国有资本收益的管理,规范公路收费权益转让行为;加强对外投资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
(5)配合税收制度改革,加大对相关税收制度和政策的研究,结合交通行业的实际,提出配套的改革措施,争取有利于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2.按照依法理财、规范管理的要求和各项改革实施的进程,结合交通财会业务的特点,进一步加快交通财会法规、制度的建设,尽快形成以国家财会法规制度为基础、以行业制度办法为主体、以单位内部制度细则为补充的具有行业特色的财务会计制度体系。
(1)加强交通企业财会制度建设。推动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制定《交通行业物流企业成本核算办法》、《公路经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等交通企业特殊业务的示范制度。
(2)加强交通行政事业单位财会制度建设。抓紧修订《公路养护单位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办法》,制定《公路收费还贷业务会计核算办法》等相关财会制度,规范交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会行为。
(3)加强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抓紧出台《公路收费权益转让管理办法》,规范公路收费权益转让行为;制定《交通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范部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4)加强对交通企事业单位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通过政策引导、制度规范、业务交流、专项资金检查、开展交通财会咨询等活动,推动交通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财会管理制度。
(九)加快建立产权清晰、结构优化、流转顺畅、管理规范的交通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加强交通国有资产管理,确保交通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发挥交通国有资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作用,实现交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加快建立与健全产权清晰、结构优化、流转顺畅、管理规范的交通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1.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交通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有效的交通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
2.完善交通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法规,明确交通专项资金的投资主体,建立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完善国有资产投资决策程序,规范部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管理,进一步强化交通国有资产管理。
3.按照国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管;开展对公路收费权转让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规范公路收费权益转让行为。
4.全面开展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摸清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家底,建立部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研究制定部属事业单位资产配额标准及相关定额,加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
5.引入市场机制,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逐步推动交通行业产权交易的市场化运作,探索盘活交通存量资产的有效形式,形成流转顺畅的国有资产运行机制,在流转中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逐步形成以存量求增量、滚动发展的交通国有资产运行体系。
(十)加大对交通行业财务资金的监管力度,建立规范的财务资金监管体系。
按照建设节约型行业和打造廉洁交通的要求,认真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交通行业资金监管的特点和规律,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和现代信息管理技术,逐步建立健全资金分级监管体系,强化对交通建设、生产和科研资金的监管,保证资金合理、有效、安全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1.加强对公路、水运基础设施和支持保障系统建设资金的监管,制定《交通建设项目资金监管规程》,规范资金监管程序,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对重点项目、关键环节、薄弱部位的监督管理。促进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依法支持财务人员参与项目的决策,实现全过程的控制,强化对项目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2.加强建设项目前期的财务管理与资金监督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各类财务风险。
3.加强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财务管理与资金监督工作,加强工程价款结算的管理,规范材料、设备采购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努力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效益。
4.加强建设项目竣工阶段的财务管理与资金监督工作,按照规范要求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正确核定工程交付使用资产价值,如实反映投资借款偿还情况,遏制超规模投资建设、挪用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
5.积极开展财务与审计的共建活动,强化资金监管力度,创新资金监管方式,通过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强化日常财务管理和过程控制,力求监督“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6.加强对交通企业和部属单位收支的资金监管,强化对外投资、企业改制重组、资产处置等的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对社团组织的资金监管,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行为。
五、实现交通财务“十一五”工作目标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财会工作的领导。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企事业单位领导要关心、重视和支持财会人员的工作,积极创造条件,营造为广大财会人员干事业和干成事业的工作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会计法》,单位负责人要进一步增强依法理财的意识,树立第一责任人的观念,加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财会部门和财会人员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模范地遵守财经纪律,对本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健全财会机构,充实财会人员。
各单位要根据《会计法》的要求,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财会人员。国有大中型交通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大中型交通事业单位可依据本单位业务工作的需要,申请设置总会计师;交通中、小型企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单独设置财会机构,配备财会机构负责人,对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单位,必须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会计主管人员,对设置专门会计机构和配备具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会计人员确有困难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交通建设项目单位也要配备财会人员,切实保证依法组织会计核算,保障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完善工作程序,加强内部监督,保障各单位财会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加大投入,为实现“十一五”财会工作目标提供资金保障。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切实重视财会工作,在财会改革、财会信息化建设、财会人员培训、财会制度法规建设、财会课题研究等方面给予资金保障,予以重点支持,不断提高交通财会的技术手段、工作条件和管理水平。
(四)创新工作机制,充分运用行业内外部资源推进交通财会工作。
积极探索交通财会工作的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交通会计学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在培训、科研等方面的优势,整合行业内外部资源,促进交通行业整体优势的发挥,不断提高交通财会的工作效率、质量和服务水平。
(五)加大宣传力度,构建和谐的交通理财环境。
通过加大对财经法规和财经政策的宣传,增强交通行业广大干部职工执行财经法规的主动性,积极支持财政改革,自觉遵守财经纪律;通过对增收节支活动等典型事例的大力宣传,引导和推动创建节约型行业的深入开展;通过宣传交通行业的公益性特点,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对交通事业的理解和支持,为实现交通发展创造和谐的理财环境,促进交通财会“十一五”重点工作规划的顺利实施,为实现交通发展的新跨越做出积极的贡献。
主题词:交通 财务 工作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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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财政部,审计署,部内有关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