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羊群效应特征分析
摘要:本文基于对2006-2010年国企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钢铁行业的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以及沪市上市企业自愿发布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的环境信息披露进行了比对分析,联系股票市场中投资者的“羊群效应”,发现这些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也有一定的羊群效应,并分析这种行为产生的原因,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环境信息 羊群效应 社会责任
羊群效应来源于生物学中的聚群行为研究,后来应用于行为金融学中,成为股票投资中的一个术语,主要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存在学习与模仿他人,从而产生群体性的传播现象。近年来,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不断丰富,数量也在增长,但是大部分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方式不规范,格式不统一,内容不充分,信息披露的连续性、可读性较差,并且不同的企业在环境信息披露上存在一定的跟随现象,这种明显的、不平衡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滞后与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数量的现象反映了我国目前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存在着一定的非理性羊群效应。为了验证这种效应。本文以2006-2010年为研究时段,对央企、钢铁行业企业和沪市上市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研究分析。本文所指的环境信息披露是指企业在社会责任报告、独立披露载体中的环境信息披露情况。
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羊群效应分析
(一)分析标准选择。本文以特定划分下企业的每年披露环境信息的总量和增长率、连续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数量(至少连续发布三年)和仅披露一次环境信息的企业数量对比来分析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时表现出来的羊群行为。每年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数量和增长率是为了验证企业某一期的环境信息披露行为是否导致了在后续时间范围内该类别其他企业的模仿性。而对比连续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数量和只披露一次环境信息的企业数量则是为了验证模仿性的强弱,只披露一次的企业数量越多,则说明企业间的羊群效应越强,因为如果企业能够连续三年在社会责任报告、独立披露载体或是董事会报告中披露企业的环境信息,说明企业已经基本建立起环境信息披露机制,定期环境信息披露机制初步显现,企业短期的环境信息披露模仿性不强。而如果企业只披露一次环境信息,则说明该行为是短期的临时性行为,效仿动机较为明显。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羊群效应分析。本文的数据手工整理于公司网站、巨潮资讯、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汇总如表1所示。
(表略)
1.同一控股类型的企业——以央企为例。样本为国资委2010年直属的117家央企。选择央企作为研究对象是因为国资委2008年颁布的《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中将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作为国企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因此国企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中相应的披露了环境方面的信息,而且央企的环境信息披露走在其他企业之前。2006年国家电网发布的央企首份社会责任报告中就提到企业实施环保节约,服务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在此之后,有52家央企发布了其社会责任报告或者可持续发展报告。
从表1可以看出,在披露信息的央企数量波动性方面,2006-2010年披露环境信息的央企数量每年都在上升并且有很大的波动性。增长最明显的为2009年,较之前一年增加了90%,这可能与2008年国资委发布《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要求企业定期发布包含企业环境信息的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有关系。但是到了2010年披露环境信息的央企数量增长率仅为30%。在上述的117家央企中,连续披露环境信息的有18家,占总数的15%;只披露一次的有20家企业,占总数的17%;而到2010年尚未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有60家,占到总数的51%左右。除此之外,还存在着部分央企环境信息披露不连续:只披露一年或者连续披露两年,或是间断性的披露。在2006-2007年,披露环境信息的央企数量增长波动较大,并且未呈现出规律性变化和趋势,这可能表明企业在披露环境信息时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这与羊群行为受到不确定性信息影响的反应相吻合。再者,从2006年的10家披露环境信息的央企到2010年的50多家,企业数量扩展呈现一定的放大趋势,具有从众或跟群效仿现象。这种羊群效应或许因为央企的特殊地位。央企作为我国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其他中小企业相比面临更多的社会舆论压力和政治压力,因此企业之间会相互效仿,降低其所受到的关注程度,减少政府管制和来自社会公众的压力。
2.重污染行业的企业——以钢铁行业为例。在我国众多行业中,钢铁行业是具有代表性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之一。研究该行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情况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为了保持样本的可比性,本文选择了自2006年起在此期间在沪市上市的25家、深市上市的14家钢铁企业。为了突出企业对于信息披露的自愿性,本文选取来自于独立载体(即社会责任报告或者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的环境信息。
从表1可以看到,在信息披露的波动性方面,钢铁行业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数量逐年上升且波动性很大。2006年和2007年没有企业披露相关的环境信息,2008年企业数量激增到8家,可能是受到国资委发布《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的影响,致使部分钢铁企业开始披露环境信息。2009年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较之前一年增速明显减缓,只有9家。但是2010年这一数字达到了18家,呈现了剧烈的波动,增长率达到了100%。这种波动与证券市场中羊群效应伴随的证券价格波动很相似。在信息披露的连续性方面,有3家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存在跳跃性;2006-2010年期间有6家连续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仅披露一次环境信息的企业有9家,占披露企业总数的50%;后者是前者的1.5倍,这种环境信息披露的不规律性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有些钢铁企业不重视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并没有建立长效的环境信息披露机制,而是一种模仿行业其他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短期行为,羊群效应较强。
3.同一上市板块——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为例。深市早在2006年就颁布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来鼓励深市公司定期的披露企业社会责任(包含相应的环境信息),沪市的强制性指引出台时间较晚,故可以在较长的时间范围内研究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环境信息可能出现的羊群效应。为了更好的观察自愿性披露公司的数量变化趋势,样本不包含2008-2010年上证标准治理、上证金融和上证海外这三类强制性社会责任披露公司。
表1的数据说明,沪市披露环境信息的公司数量虽然每年上升,但增长率出现大幅度的先增后减,2007年披露环境信息的公司数量是2006年的2倍多,2008年微增,2010年的增长率大约是2009年的一半,出现了与上述两类企业相似的情况:沪市公司在环境信息披露上也呈现出一定的波动性。连续3年披露环境信息的公司有16家,仅披露一次的公司有76家,个别公司可能因为停牌等问题中断信息披露。可见,较多的自愿披露环境信息的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存在短期跟风模仿的羊群效应。
二、环境信息披露羊群效应产生的原因
(一)资本市场的竞争性和传递信号的需要。从企业间竞争的角度来看,为了吸引投资者的兴趣,环境信息披露良好的企业就有较强的动机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与此同时,竞争的压力使得环境信息披露一般或者较差的企业为了避免其市场形象和资本市场中的信誉受到严重的负面影响而不得不模仿其他企业进行环境信息披露。从信号传递理论来看,良好的环境信息披露会使企业拥有良好的社会声誉,从而会提高企业的自身形象和资本市场的筹资能力,有利于企业资本结构的优化。
(二)基于委托代理人名誉的羊群效应。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在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下,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公司的管理层相对于投资者拥有更多公司信息。由于一些不可观测的因素可能导致管理层的道德风险,投资者只能通过公司披露的信息来判断管理层的工作努力程度。管理层通过自愿披露相关信息,向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传递他们的努力程度和公司经营业绩。另外,由于管理层拥有的技术和信息的相似性,导致他们的行为具有同质性,其他公司的管理层出于对风险的厌恶会使他们在减少努力时认为和其他的公司采取同样的行为是最优的,从而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效仿其他公司。
(三)环境信息披露缺少法律规范。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还只是自愿行为,因此很容易受到其他企业都披露环境信息这种主流行为的影响。我国目前尚没有相关准则对环境信息披露形式的选择及披露格式进行规定,企业都是按照信息的特点和各自的偏好进行披露,形式比较混乱。这些制度层面的缺陷成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羊群效应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基于以上企业在环境信息披露中所表现出来的羊群效应,笔者认为我国应建立健全关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形式的相关法律法规,促使企业建立定期披露环境信息的长效机制,从而使企业环境信息的披露帮助管理层履行受托责任、帮助决策者进行更好的判断以及满足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S
参考文献:
1.龚雪永,杨依雷.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回顾与展望[J].经济师,2012,(2).
2.杨汉明,吴丹红,李翔.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羊群效应特征分析[J].财务与会计,2012,(8).
3.傅小倩,朱文莉.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统计分析[J].财会通讯,2010,(3).
4.沈洪涛.公司特征与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J].会计研究,2007,(3).
5.金莹,应超.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状况分析[J].财会通讯,2011,(3).